隋炀帝南巡江都,沿途州县皆要进贡,就好比现在上级领导到地方视察,地方上的下级领导要负责招待、做向导、指引参观。但是除此之外,隋炀帝杨广还有更高的要求——出行所用的车辇舟船、旌旗彩幡都要用骨角、羽毛等物装饰。天下州县马上调集民力开始找这些身上有可以作为装饰品的飞禽走兽,到最后山被挖空,水被抽干,也没能满足炀帝装饰龙舟的需要。结果整个社会上羽毛、兽骨这些东西供不应求,一些持有这些东西的富商趁机哄抬物价,炀帝一改做晋王时的节俭,变得腐朽而奢侈,不仅伤害了百姓,影响地方政府正常的运作,也严重地破坏了隋朝的市场。后来很多小说家秉持着传统儒学观念,厌恶君权的过度膨胀或君主滥用职权,当炀帝南巡时的奢华表现被史官们记录在史书中后,小说家们便索性在炀帝南巡江都这一事件上大做文章,极力将隋炀帝描绘成一个一无是处的暴君。上梁不正下梁歪,同时,小说家们不会忘记,昏君身边一定少不了佞臣,麻叔谋就是他们塑造的典型代表之一。一般认为,麻叔谋是民间传说的人物,至少在《隋书》、《资治通鉴》、《旧唐书》、《新唐书》这些官修史书中都没有关于此人的记载。后来宋代有一部《大业拾遗记》,当中提到了“麻叔谋”这个人,该书伪托为唐人颜师古所作,不可靠。在隋唐小说中,麻叔谋负责监督大运河的开凿,他武艺不精,但嗜血成性。民间流传有麻叔谋吃人的事件。故事说麻叔谋督工时患病,医生建议他吃些羊肉,他欣然照办。当时大运河的开凿路线要经过一家人的祖坟,这家人不想让祖坟被掘开,又听说麻叔谋爱吃羊肉,于是偷了别人家的小孩,断头断肢,煮熟了当做羊肉给麻叔谋送了过去。麻叔谋吃了之后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己吃的是人肉,反而觉得鲜美异常,于是重赏了这家人,下令运河改道。其他村民顿生嫉妒,纷纷效仿,一时全村接连发生小孩子失踪的事件。龙舟外,母亲因为丢了孩子而失声痛哭;龙舟内,麻叔谋津津有味地吃着人肉,这是多么令人叹惋、又多么令人愤恨的画面!后来虽然麻叔谋遭到举报,被绳之以法,但江浙一带已经流传开来“麻胡子”的**,这是父母用来吓唬小孩子的。吃一块人肉,伤的岂止一条人命,那是对多少百姓心灵的伤害!笔者常常庆幸,这样的情节只出现在小说中,如果宋代那本《大业拾遗记》中提到的“麻叔谋”为真,那么隋朝百姓所受的苦难恐怕远远不止《隋书》、《资治通鉴》中所描写的那样吧!
下面再来探讨一下前文提到的“罪在当代”和“功在千秋”的关系。总的来说,笔者认为所谓的“功在千秋”并不能成为“罪在当代”的保护伞。对于隋朝的国家工程为国家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笔者并没有持反对态度,营建东都、开凿运河,其优势我们有目共睹,但是我们同时更应该注意到这些工程几乎都被安排在短短几年间以惊人的速度集中完成。东都洛阳,大业元年(公元605年)三月动工,大业二年(公元606年)正月竣工,工期十个月。通济渠只比东都洛阳晚四天开工,邗沟紧随其后。通济渠和邗沟的工期也只有五六个月而已。东都洛阳落成后,仅仅过了一年多,大业四年(公元608年)正月,永济渠宣告开工。又仅仅过了一年——大业六年(公元610年),江南河开工。我们把所有的时间集合到一起,就会发现所有的工程,全部都集中在大业元年(公元605年)到大业六年(公元610年)这六年间,并且通济渠和邗沟甚至是和东都洛阳同时进行建设的。另外不要忘记,隋朝还有长城、官道等设施也是在这段时间内进行修建的。在机械化程度极低的古代社会,人们大多只能用最简单的劳动工具和最基本的“手提肩挑”来进行这些覆盖整个中国大地(大概只有巴蜀地区除外)的庞大工程。当他们再也没有办法支撑下去的时候,或许只能用愚公移山的故事来激励自己了吧。但是愚公有天神相助,而百姓们呢?他们的身后,是凶神恶煞的监工;头顶,是滚烫耀目的白日;眼前,是一望无际的黄土,又有谁来帮助他们呢?当人陷入绝望时,恐怕比面临死亡时还要恐惧,因为死亡带来的是无知与无觉,而绝望带来的是折磨与煎熬。更重要的是,百姓们的信仰再一次被无情地践踏。他们信任的晋王杨广已经不复存在,他们本以为隋的统一可以重现大汉的光辉,甚至因为有了汉朝的诸多教训,隋可以走得比它更好,但没想到,隋走上了秦的老路。这些国家工程,纵然加强了隋的边防,凸显了隋的国威,但损害了隋炀帝的形象和威信,更重要的是,伤害了百姓们的感情。“功在千秋”,绝不该以“罪在当代”为代价,因为人权皆平等,因为众生皆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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