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狗?”秦子熠明显有备而来,声音冷淡低沉但很有底气,“乐乐是当初我们一起买的,算共同财产没错吧?夫妻离婚还要分割共同财产呢。现在这样,不动产归你,动产归我,有问题吗?不公平吗?难道你想要我净身出户吗?”
沈潜:……乍一听还挺有道理的样子。
虽然一开始提出养狗的是他,平常陪乐乐玩的多一点儿的也是他,但当初的确是他和秦子熠一起去把还是个小奶狗的乐乐接回家来的,之后两人也从来没有具体讨论过狗的归属,说是共同财产没有任何问题。
总觉得这两天,原本不善言辞的秦子熠突然点亮了某种奇怪的嘴炮技能。
现在自己再追着要乐乐的话,简直就像在欺负人似的了。
秦子熠难得有机会在言语上噎住沈潜,一朝成功,心里不可避免的有那么一点儿奇妙的成就感。
结果等了半天沈潜也没后文,似乎真的没想出什么应对办法,他一下子又着急了,只好自己接着往下说:“不过你要是想它,随时可以来我这边看看它。夫妻离婚对孩子还都有探视权呢,我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
沈潜:哦。
不等沈潜回答,秦子熠继续说:“我现在就住在xx小区一号楼一单元501。你要是来看乐乐,提前给我打电话。”
秦子熠口中的那个小区距离沈潜现在住的房子不远,老年人的速度慢慢散步过去也只用二十分钟就能到。
这回沈潜没再为难他,一本正经的答应了一声:“谢了。到时会提前联系你的。”
确定了乐乐在秦子熠那而不是自己跑掉了,沈潜也就放下心来。乐乐跟着他,会得到很妥帖的照顾的。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他还答应了弟弟把乐乐给他养几天。
想起说到带乐乐回家时弟弟那一脸雀跃期待的样子,作为兄长的沈潜是无论如何也不舍得弟弟失望的。想了想,他又拨通了一个电话。
“程啊,月底借我你狗用几天……就是跟乐乐最像的那个……嗯可以的,他分不清……”
大好周末,秦子熠在冷清清空荡荡的房子里等了整整两个晚上加一个白天,口口声声说要来看狗的人也没有来。
到第三天头上,他终于忍不了了,凌晨四点半就从床上爬了起来。把自己捯饬一番之后,又跑到狗窝跟前把睡的好好的阿拉斯加鼓捣醒,套上牵引绳出了门。
乐乐从小跟着沈潜和秦子熠两个人长大,夜里的作息时间也渐渐跟他们非常接近,还从来没在这么早的时间出门过,加上这两天换住处不太适应,开始顺着秦子熠的牵引往前走时,是狗脸懵逼的。
一直走到以前常去的公园,看到了无比熟悉的草坪、灌木丛和人工湖,它才慢慢回过神来,兴奋的跑来跑去左顾右盼,一双深褐色的杏仁眼亮的发光。
带乐乐在草地上跑了几圈,又把怪叫鸡丢给它叫它自己玩了一会儿,遛狗时间就算结束了。
在居心叵测的二号铲屎官的引导下,虽然今天的散步结束的明显仓促了一些,肥嘟嘟的灰毛阿拉斯加还是十分高兴的颠儿颠儿的像从前一样往自己更为熟悉的方向走去。
于是这天,大周一的早上五点半,睡梦中的沈潜就被卧室外面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惊醒了。
虽然能听出来人有意放轻了动作,然而与那脚步声同时而来的,还有一阵时断时续的咕叽咕叽的怪叫鸡声。
……这声音沈潜太熟悉了。
昨天夜里他睡得有点儿晚,这会儿其实还没怎么睡够。不过可能是因为小时候被睡觉极其不老实的弟弟闹得习惯了的缘故,他并没有什么起床气之类的东西,状态恢复也非常快。
才掀开被子起来,就见乐乐带着秦子熠窜了进来。
沈潜坐在床上看看他俩,微微皱了下眉头,开口时嗓音有一丝沙哑的性感:“一大早的,怎么了?”
刚睡醒的沈潜看上去没有平常那么冷静理智,虽然神情已经有了七八分清醒的严肃内敛,脑袋上却还有一缕睡乱的头发调皮的翘着,看得秦子熠很想给他按下去。
当然,他也很想把他人按下去,就按在面前这张床上,对他这样那样,像从前的无数次一样。
直到沈潜咳了一声,疑惑地发出一声鼻音:“嗯?”
秦子熠才从幻想中回过神来,理直气壮的嫁祸给乐乐:“我带乐乐去散步,散完步它就直往这边跑,可能是太久没见到你想你了吧。”说着说着语气又怨念起来,“哪有你这样做家长的,三天都不去看它一眼。”
像是配合他说的,乐乐把两只毛绒绒的大爪子搭在床沿,撒娇似的冲沈潜哼哼唧唧。
沈潜熟练地握住一只爪子,揉了揉它的大脑袋,也不追问也不解释,只平静的说:“不然你把乐乐给放在我这里。”
秦子熠才不同意:“我不,是我的狗。”
鬼知道沈潜会不会哪天突然心血来潮来个携狗潜逃!
沈潜不说话了,低着头坐在床沿耐心细致地抚摸乐乐,表情简直快称得上安详了。
秦子熠也不说话,也不出去,就站在一边看着。
眼见乐乐个没出息的,被揉了几下就享受得吐出了长长的大舌头,宛如一个智障,真是丢狗的脸。
不,秦子熠绝不会承认,他居然有一点儿嫉妒自己的狗!
沈潜的闹钟响起的时候,是早上六点十五分。
听见铃声,他拍了拍乐乐的狗头,话却是对着秦子熠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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