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了,她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每天早上七点开始出门,来到这条柏油路,找寻她8岁大的儿子。她走过大半个镇,途径二十多个村。中午十二点,她准时回家吃午饭,下午一点接着出门,重复上午走过的路,继续寻找的征途。她逢人就问,你看见我儿子了吗,8岁大,矮矮瘦瘦的,左眼有一颗泪痣。十里八乡都知道林家村有个疯女人,在这条柏油路上妄图找寻自己早已丧命的儿子。
一周后,同样是清晨,从柏油路经过赶往城区上班的车辆突然发现,那个精神失常的疯女人刘美英不见了。一时间,大家心里都有些空落落的,怅然若失。三年里,刘美英风雨无阻,她出现在柏油路上的时间比任何人都精确,尽管她家里连个闹钟都没有。而今,她却并未出现。人们纷纷猜测:她是真的身体欠恙,还是病好了?无论缘由为何,习惯使然的人们都隐隐有一种被人失约的失落。
上午十点左右,阳光姣好,暖烘烘的晒在身上,刘美英又出现了。她像往常一样找寻着自己的孩子,询问每一位路人。她问了好几个人,可没有一个人回答她,就像是根本看不见她一样。不过她并不气馁,这样的事情常有,回答不回答是人家的事,强求不来。
直到迎面走来一位白衫古装的男子。他眉如墨画,一双细长的眼温润优雅,乌发如绸,束着白色丝带。他幽幽地走来,没有一丝脚步声,仿佛以一种地老天荒恒延万年的气质,暗示着他非比寻常的身份。他悠然浅笑,目光柔和,世间的一切似乎变得不再重要,不再吵闹,安静得只剩下他和他眼前的妇人。
他没有说话,一个空灵而温暖的声音却在刘美英心里响起:“刘美英你好,我叫阎七。”阎七……一个她从未听说过的陌生名字。她试着问道:“你认识我?”男子点点头。刘美英未作深究,迫不及待又问:“那你见过我儿子吗,八岁大的男孩,大概这么高,十分瘦小,左眼眼角有一颗泪痣?”阎七摇头。刘美英仍未放弃,这是今天第一个给予她回应的人:“没见过没关系,那你有没有听别人说起过他?”阎七仍摇头。刘美英自顾自说道:“我们家孩子平时挺文静的,可能今天贪玩,就忘了回家,我得去把他找回来,要不一会饭菜凉了……”
阎七望着妇人远去的背影,先前准备的说辞忽而随风而散了无痕迹。他神形入定,婉然叹息。刹然间,在他身前落下一黑一白两道身影。两人跪膝落地,参见自己的主人。
阎七摆摆手,示意黑白无常起身,道:“必安,无赦,你们来晚了。”
“殿下,她神志不清,您是如何劝说她去城隍庙的?”白无常谢必安高而瘦,是个弱冠少年,问得极为坦诚。
一旁的黑无常范无赦本就性格冷傲,嫉恶如仇,如今听闻阎七亲自外出收归魂魄,至此脸色又暗了几分。
阎七将两人心迹看在眼里,嘴角扬起一丝玩味的幅度:“我何曾说过已劝说刘美英去城隍庙的?”
“那您的意思是?”范无赦心里突忽然涌现一丝不详的预感……
阎七抬首遥望远方,阳光穿过层层密叶的阻碍,在他的右颧骨上投下一缕耀斑。他轻笑着,人畜无害道:“我放她走了。”
范无赦一口老血差点喷出!自忘川之变已过去千年,地府在恢复人鬼均衡这项硬性指标的工作中,只完成了三分之一。这其中最大的碍事者,非地府老大阎七莫属。像今天这样放走魂魄,任之成为孤魂野鬼的事情,他干了不计其数。想她范无赦和谢必安,两百多年来日夜操劳,满世界的找寻未到城隍庙报道的野魂。阎七倒好,时不时来人间溜达一趟,碰上留念过深的魂魄便直接放走,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说的就是他。可他毕竟是地府的老大,范无赦只能在心里谩骂几句,当面指责阎王殿下这种事她仍是干不出来的。
谢必安这只小白兔就直接多了,他好奇心作祟问道:“殿下,您为何要放她一马呢?她这三年来疯疯癫癫,过的日子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简直生不如死。其实,您只要告诉她,她的儿子已经去了地府,恢复神智的她,是不会拒绝去城隍庙报道的。”
阎七眸光流转,看了一眼谢必安,接而又抬首,看向了更为遥远的远方。“生不如死?你怎知她生不如死?”
范无赦道:“任何人看到她这个状态,都会觉得她过得尤为悲惨,不如一死。”
“可你们是否想过,刘美英自己可曾觉得这三年生不如死?”
范无赦不屑道:“连悲伤和痛苦都遗忘了的人,岂不更为可怜。”
阎七迎着阳光照射而来的方向,长叹一声,正色道:“如果遗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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