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不是矜贵的观赏贵金属制笔,重量适中,耐磨便携。
能送徐至礼物的机会不多,但像生日这样的时候,他的礼物总不会少。
那人收下时神色有些僵硬,正好他也看到徐至书桌前形状相似的礼盒。
礼物的选择面本来就不广,更何况那份礼盒漂洋过海,说不定盒子上花色素雅的纸、丝带都是由徐更亲手包装。
只是,他的笔也返了几次德国大厂,飞过的航程不比中美万余公里少。
可怎么比得上徐更在徐至心中的分量。
这支笔早就应该被被徐至扔在一边,任灰尘蒙下,就像他对徐至的痴心一片。
“不算是,”徐至转过身来,“它的笔头被磨损得太厉害,像是没有原产的笔尖,就请人重做,换了两三次……用它写字写习惯了,也没有换的必要。”
程锡突然不敢迎上徐至的目光。
他只能希望这段路快些走到尽头:“让安安吹久了风不好,我们快些走吧。”
他越过徐至,一声极轻的叹息从他耳边擦过。
“我不请你上去了,来回一趟也得走不少路,你早些回家。”程锡在兰庭门口定住,他把程安换成了抱的姿势,这样方便他拿袋子。他动作小心,只一阵小幅的颠簸,没吵醒熟睡中的孩子。
“你上去吧,我马上就走。”
徐至站在原地,看着程锡离开他的视线。
然后从兜里摸出一个精巧的烟盒,从里面取了根细短的手工卷烟出来, 擦了火柴点燃。
它没有很高的尼古丁和焦油含量,生产的时候添加了更多的薄荷。抽上几口便燃尽了,足够让人混沌的脑子变得清醒。
他拿笔写字的时候没有考虑太多,毕竟他这样做了十二年。那支笔一直放在他衣服左侧的内袋里,陪着他签过许多重要的合同,写过不计其数的电话号码和事项。他用得顺手而习惯,有时搁下笔时看见那个镀了金的“至”字,才想起这是程锡在很久以前送给他的东西。
其实很少有人记得他的生日。
他十四岁独自去了美国,二十岁被授予之后,受聘于波士顿一家大型企业,在职期间尚有余力,也为了跟顶尖管理学者有更多的接触机会,在哈佛继续读了博士。
长时间以来凭借聪颖的天资和超于常人的努力,师从当代一流管理学大师,为自己镶金镀银。
这段日子说起来轻巧而辉煌,他也并不觉得那些年来过得有多辛苦,只是偶尔从公立图书馆出来,走过公园时会看到和睦的家庭在草坪边晒太阳,难免会有些向往。
十五岁时,他曾听见路上有人雀跃地说要叫上很多朋友,去汉堡店庆祝生日。
于是在他自己生日那天,徐至去了一家装修很乡村的餐厅,点了热卖的汉堡套餐,拉美裔的侍者为他插在面包上插一面小旗,他试着告诉别人今天是自己的生日,和自己年龄相仿的服务生很和善地说了一句有些古巴口音的“生日快乐”。
他给了那个古巴男孩大概十美元的小费,对方显然很惊喜,但忍住了,然后怯生生补了一句:“希望你能有美好的一天。”
他吃不惯美国的食物,可那份套餐他能接受。
之后他没有去过那家餐厅,也没有再独自庆祝自己的生日。
只是徐更每年都会寄礼物,前一年是很扎脖子的羊毛围巾,后一年是他并不爱听的摇滚乐黑胶,但每次都很写上很长的信,礼盒包装得细致漂亮,一片心意不言而喻。
有人记挂着他,他理当满足,可内心却不太有喜悦的感觉。
也许是因为徐更更像是在和他分享。
直到收到了程锡的那支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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