羡君捏起一包一份当归:“几时你也会些医术了?”清风不由得想起在赌场和卫金淮相处的日子,嘴角上扬:“一个朋友。”羡君:“唔。”
五天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内伤、外伤、外服和内用的重要清风都已经准备妥当,羡君还经常调笑他。那天一个阴沉沉的下午,远处跌跌撞撞走来三个人影,宿骨和江索扶着朗歌从远处走来。
朗歌背上的伤口是触目惊心,没有得到好好的医治和调养,旧伤没有恢复好就已经撕裂,新伤毫不留情再添几道。
宿骨和江索在里面都曾穿着金丝软甲,虽然有伤痕,但是没有伤的很重,但是清风此刻无暇顾及他俩,皱着眉头小心翼翼为奄奄一息的朗歌包扎救治,羡君见此更是霸占了客栈的厨房为他们三个亲自煎药。
“何苦来,早知如此,当初就不应该给你出那个馊主意。”
朗歌躺在床上一动都不动,却挑了挑眉:“不然呢,我,你的夫君,在望月里籍籍无名算什么狗屁?”
清风摇头,吸了吸鼻子:“怎么样?”
朗歌笑了,但是这一笑又牵动了他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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