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奈之下,窝在普林斯顿大学的图书馆内,做好潜心苦读的准备,可仅仅三天,在生不如死和痛不欲生中苦苦挣扎,最后彻底绝望了。
“哥,博士就差两钟头毕业,关键就在这两钟头上了。”
王学谦心里是满肚子的苦水,要是换成文科专业,说不定还能糊弄一下,可是看星星能看出一个博士来,用王学谦以往的人生经验来概括,只能有两种人胜任。
一种是天才,显然他不是。
另外一种就是神棍,他倒想当神棍来着,可没有那蒙人唬人的高明手段,最后的结果只有一个——装逼不成变。
“王,你原来在这里?史瓦西教授正到处叫人找你呢?”听到头顶有人叫他,王学谦睁开眼睛,刺眼的阳光扎的眼睛生疼,眯成一条隙缝,却什么也看不到。
过来几秒,眼睛才适应了过来,仰头看去,就像是两根巨大的竹竿,撑起的一个布袋子,黑色蓬松的头发,剪成了蘑菇的样子,颇具喜感。要说跟他有些相似的是,说话人的脸色也有些苍白,像是长年营养不良的羸弱。
喊他的人是王学谦的室友,研究动力学的一名书呆子,麦金莱,被王学谦一直情切的称呼为‘老麦’。听名字,好像是爱尔兰人,少了爱尔兰人烂漫的性格。更像英国人永远不苟言笑的呆板。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老麦是曾经是英国人,现在他肯定不承认了,因为爱尔兰正在闹。
在美国的大学中,书呆子永远都不会是被敬重的一类人。处于大变革时期的美国,只有那些口若悬河,在学校用就拥有超远常人口才的社团领袖,才是学生们仰慕的对象。
“老麦,你刚才说什么?”
“史瓦西教授回来了,正找你呢?”
王学谦重复了一遍,显得有些痴呆,很快,他就像是被针扎了一般从地上跃起,语气惊恐道:“你说什么?史瓦西教授回学校了?”
在王学谦决定放弃学业的那一刻,他早就把导师这个人给忘却了。忘记不是无情,更多的是害怕和担心。主要是他的那点学识在老教授眼中肯定是连稀疏平常都无法达到,几乎是一出口,就会露相,胆怯的心情随着时间的封存,不仅没有被消除,反而恐惧的心态犹如在时间的发酵下凝结升华。
可王学谦又知道,他回国不得不将所有的希望都靠在导师身上,不论是穿越东西美洲大陆横跨太平洋的归途,还是横跨大西洋,穿越非洲和亚洲中西部,都是漫长而又遥远的归途。
这不仅仅需要漫长的旅途劳顿,还需要不菲的路资。
盘剥所有的家当,把能卖的不能卖的都算进去,王学谦的所有家的家当不足两百美元。这点钱,只能让他在双脚踏上奥斯曼帝国的领土就会全部告罄,然后依靠乞讨穿越西亚和南亚。或者坐船抵达日本,然后游过去,想想就让人不寒而栗。
这对王学谦来说,显然是不可能的。
即便可能,他也干不来啊!
除此之外,唯一的办法就是从导师史瓦西的研究经费里扣出一点钱来,不用太多,有四百美元就足够回国了。
在难得一见的雨季阳光中,麦金莱有些胆战心惊的不敢正视王学谦,后者笑的异常灿烂,亲切的如同战火过后,重新团聚的亲人,不过掩盖在这笑容下的另外一个意思就不让人那么愉快了——借钱。
王学谦也意识到了虚假的过分的亲昵让室友产生了条件反射,好在一回生二回熟,只要他自己不感觉到尴尬,自然有方法圆谎,再说了,他今天没打算向可怜的室友借钱:“老麦,你能不能开心一点。你看天空是多么的湛蓝,你的胸怀何时能像大海一样开阔……”
麦金莱急忙补充道:“……四海之内皆兄弟,兄弟之间无彼此。可是王,我确实没钱了……”
王学谦心中暗自可惜,坑一把室友的机会就此失去,略带遗憾的问:“史瓦西教授的心情如何?”
“啊!”麦金莱近半个月来早就被王学谦如羚羊挂角般的跳跃思维折腾的够呛,理科生缜密的推理在新世纪超现代浪漫主义狂潮的冲击下,早就碎落一地,只留下扎人的固执和迟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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