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才写完不久,记得很清楚,开始诵读。
背诵的时候,总不能盯着贺仙枯瘦的双颊,于是头微微垂下,眼睛瞥向地面。
忽然,他发现贺仙宽敞的直裰下,大刺刺的亮着一双木棍似的细腿,细腿连着两只长着长钩的爪子。
正此时,王瑞只觉得头顶一凉,接着凌乱的发丝便挡住了他的眼睛。
他撩开发丝一看,眼前出现的是一只体型庞大的仙鹤,它一只翅膀保持着挥舞的姿势,另一只翅膀则托着王瑞割下来的发髻。
“哈哈哈,王瑞!君子报仇直待三年,你当时揪我一把羽毛,如今我割你一头发髻!”说完,仙鹤从窗户嗖的一下子飞了出去。
这是怎么个情况?王瑞惊呆了,一时反应不过来。
愣怔了半晌,才记起来,这应该是赤松仙人的坐骑。
第一次见碧霞元君,就是它来把自己从家里衔走的,自己为了脱身,狠揪了它一把羽毛。
原来这只鸟一直记在心里,今天碰到自己,当场就把仇报了。
王瑞看着已经飞上九霄的贺仙,将儒巾戴到了头上,开门出去,对着等消息的众书生道:“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贺仙变成仙鹤飞走了。”
众人一听,面面相觑,闯进屋内,果然不见了贺仙,他的衣裳鞋帽倒是堆在了地上。
窗户大开,窗框上还留着一根白色的羽毛。
“贺仙是仙鹤?”
“莫不是吕洞宾的坐骑?”
众人议论纷纷,何云一走上前,关心的问:“你怎么了,受到惊吓了?”
王瑞一言难尽的低声道:“这仙鹤,咱们认识。”
“嗯……咱们认识的?赤松仙人的那一只?”何云一发现王瑞儒巾边缘露出了一截头发,好奇的翻开一看,脸色一变:“你头发怎么了?”
“被割走了,它怪我曾经揪过它的羽毛。”
“它真是吃了雄心豹子胆了。”何云一怒道,一副挽袖子要找仙鹤算账的模样:“揪它两根毛就敢割你的头发?!现在人多,不方便,等一会叫它好看。”
王瑞劝道:“算了,一只鸟罢了,一会回去,你将我头发变长就是了。”
贺仙在书院附近混得挺开,鼓动这些求学的书生跟自己为敌就麻烦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就是几根头发么。
何云一还是气不过,王瑞又劝了几句才哼道:“暂时给它记在账上,最好永远别再碰见我。”
霍桓他们不知其中原委,在那里感慨:“不知道贺仙以后还会不会再回来了,点评文章和测等第,真的很准。”
随着贺仙的飞离,书生们吵嚷了一会也渐渐的散开了,王瑞他们也重新回到雅间,继续喝酒畅饮。
待到天黑,一并回了王瑞他们住的客栈,继续聊天。
趁他们都在霍柯房里说话的功夫。
王瑞跟何云一回到了自己的房内,将帽子摘了,露出被仙鹤割掉的半长不短的头发,别扭的照了照镜子:“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幸好你有办法,否则我麻烦可就大了。”
何云一轻轻抚摸他光滑的发顶,就见发丝随着他手的滑动,慢慢变长,过了肩膀,到了背部才停住。
王瑞不喜欢披头散发的,感觉像女人,利索的将头发束了起来。
提到女人,不由得想起沈魏娘来:“对了,沈魏娘是韦知县的私生女,就是韦兴贤的姐姐或者妹妹了……”
要不要告诉韦兴贤这件事?怎么开口?你有个姐妹在当歌女,是你爹当年犯下的错。
还是算了吧,沈魏娘当初离开阳信县都没说去找韦知县,可见是不想认这个爹的。
何云一对她一番警告,她应该对韦家的人避之不及。
真是看不出来,韦知县年轻的时候会如此荒唐,不过,人心隔肚皮,尤其是文人,年轻时候,以fēng_liú为美谈。
上了岁数,有了官职和家室,有的就会收心了,但是年轻时候的债,保不齐会找上门来。
不过,沈魏娘如今在金陵,应该不会按照何云一所说的发展出人伦悲剧的。
何云一拧起眉毛:“你怎么又提她?冥冥之中自有定数,你操心也是白搭。”
“好了好了,不提。”
“再提是小狗。”
王瑞本想汪汪两句,“气气”何云一,但考虑到他的气量,没敢进行这个操作,老实的点头。
而这时韦兴贤来敲门:“我们要送霍桓跟罗惠卿回书院,要不要一起去逛逛?”
王瑞正好要将青瑗的荷包给霍桓,便道:“这就来!”取了荷包放进袖中,拉着何云一出了门。
——
金陵与别处不同,入夜之后,反而比白天还要繁华热闹,秦淮河上灯火通明,正是一天最热闹的时候。
街上赏游行人,三五成群,结伴而行。
韦兴贤心情大好,因为同伴们都来了,以后可就热闹了。
这时霍柯问弟弟:“我看那个张书荣长得就讨人嫌,他是什么来历?”
“父亲和叔叔都是进士出身,其中叔叔还在京城做官。”霍桓道:“这人不坏,就是趾高气扬的不讨人喜欢。”
“不讨人喜欢,以后就少理他。”
“我是不愿意理他,可他总是找上门来阴阳怪气的。他可能把我当成跟他争夺名次的敌人了。”
“咱们又不是金陵府的人,秋试要回本地考,跟他这个金陵本地的考生也不犯冲啊。”
霍桓叹气:“是会试和殿试的对手。”中举只是第一步,决胜之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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