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端着酒杯轻蔑地看他,问他不送狗难道送玫瑰么?
就这么一眨眼,其实都有好些年了吧,他想,一点都没意料到后勤部能活这么久。
“估计是开了门跑了吧?”云默说,秀气的鼻子皱成一团,“不是说,小动物要死之前,会找一个地方安静死去么?”
原来你也知道它要死了么?卞白贤默默地听着,后勤部刚被抱回来的时候就很听话,像是遭过特殊训练似的,他在书房里扔纸条,无论扔多远后勤部都会把纸条叼回来,于是他就决定叫它后勤部。
云默挺喜欢后勤部的,养的比他耐心,常给狗洗澡,他那会儿也忙,基本都是云默照顾的。
冒牌货倒是跟他一个脾性,不喜欢狗,前者也不上班,每天在家就上上网看看电视,但也不太理后勤部,但是后勤部倒是常常黏着冒牌货,亲热地蹭来蹭去,然后又被冒牌货赶回阳台。
几个警察与小情人们都觉得一条狗跑了算不上大事,备了案又问了些东西就走了,说是有情况再通知他们。
“我们怎么办,住宾馆?”。
云默踢踢地上的碎物,客厅还没有清理,照旧乱七八糟的,甚至还有杂碎的碗盘,都无处下脚。
“明天买个新的吧。”冒牌货漫不经心地说,“我上次看环球那里的房子就不错。”然后又微微笑起来,“你不是爱游泳么?这次带个室内游泳池。”
“行啊。”云默噗嗤一声笑出来,“你倒大方,那这个房子卖了吧,我也觉得这里住腻了。”
卞白贤在一边听的很悲愤,冒牌货当然大方了,这钱都是他赚的啊!
他家条件非常不错,他是标准的富二代,他父母也算宠他,毕业就让他回公司了,后来哪怕他出柜了,跟他翻了脸,经济来源什么的也一概没有干涉,那会儿他春风得意人又勤奋,卯足了劲跟金钟仁抢资源,一年三百六十日,连个懒觉都没有,有时候还被云默疑惑,问他在下面的,怎么早上还能起的那么早。
“那我们去宾馆吧。”冒牌货笑了笑,卞白贤也就这种时候,觉得自己长得还挺帅的,“那你明天请个假呗,家都被偷了,总有个理由请假吧?”
冒牌货不上班,也竭力怂恿云默不上班,说是反正他们也不缺钱,但云默倒是坚持,说不在乎钱不钱,总要干个事,不然在家待着没精神。
关于云默上班不上班这件事,狗男男们争论过好几次,有时候冒牌货还会生气,生气了就不让云默碰,别别扭扭的,然后再和好的时候又在床上各种百无禁忌,求着操求着快,哭哭啼啼的,每每都看的他要出血但是云默却好像挺喜欢这种感觉的,会细声细气地哄冒牌货。
估计其实云默就喜欢冒牌货这种性格吧,软软糯糯的,还会撒娇,虽然每次他看到他那种脸撒娇的表情都要打颤。
有时候……其实真的挺恨的,这个人占着他的身体,用着他的钱,享受他的情人与父母,却过的比他好。
他不想再听了,慢慢地踱步回书房,那里还是一团混乱,地上零零碎碎的书本镇纸与装饰品,而他之前看了又看背了又背的书已经被金钟仁带走了
于是我与那辆车渐离渐远,我回家做饭。他轻轻地背着结尾,听到外面安静了下来,然后是关门的声音,小情人们离家了。
他们可能是去吃饭,去看电影也可能只是去宾馆开`房了,卞白贤想,站在窗口往外望,他只能看到楼下的一小片景色,从很久之前,他的领地也就只有这么一小块了。
不能见人,不能讲话,不能吃饭,这么小小的一块,可能就要埋葬他一生。
或者哪天疯了才是最好的,他飘到门口看了看,那袋食物还留在那里,果然是被遗弃了。
第4章
那对小情人在宾馆里不知道是不是得了趣了,到第八天才回来,卞白贤之所以记这么清楚,实在是因为他发现,他情愿看那对狗男男瞎狗眼的相亲相爱,也受不了一个人了。
以前周末两天他觉得清静一点,但是等这个屋子真正完全空下来的时候,他才知道到底有多寂寞,隔着窗户可以看见对面楼的一盏盏灯光,但是他这里却一丝声音都没有,安静的让人毛骨悚然。
并且以前他无聊了还能看看书围着后勤部绕两圈,但是现在书被带走了后勤部也被哄跑了,于是他只能在半空中晃啊晃啊。
所以说,金钟仁还是个瘟神,他想,趴在窗子口,把手伸出去玩,他出不了这个房子,只要身体越过一部分就会痛不可当,而明明其实他在屋子里根本就是一个魂魄,不需要吃饭不需要喝水与睡觉的。
这屋子外面好像有什么似的,他不知道是不是传说中的结界,或者他成了地缚灵什么的,但是他确实出不去。
他感觉手臂上一阵剧痛,于是把手收回来,然后再伸出去,他没事的时候,很喜欢玩这个游戏,因为很疼很疼,疼的时候他会很高兴,觉得自己好像又活着了,虽然那种疼痛只会持续几秒,但是他还是乐此不疲地玩着这个游戏。
他一边玩一边听那对小情人谈话,在他们走了的八天里,其实有一个白天来过家政公司的人,把屋子都打扫过了,但是金钟仁是个破坏狂,能砸的基本都砸了,所以打扫完了之后,整栋房子其实已经都空了。
云默说这房子住了好久了,真还有点舍不得,冒牌货在边上点头,又细细安慰他们在一起,住哪都一样,两人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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