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孙研的担忧变成了现实。
比预想的情况稍微好一些的是,找上门的不是警察,而是沈少卿的家人。
好好的一辆跑车被人砸得面目全非,这么大的事,沈少卿不敢瞒着父母,前脚从修车厂出来,后脚就跑到父母家里,鼻涕一把泪一把地将被人欺负的经过哭诉了一遍,却隐瞒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只字不提自己骚扰孙研的事,只说是杨昆酒后闹事。
沈父专职做官,以手中的权势替家庭生意铺路,对于沈少卿在外面花天酒地、惹事生非的行径基本上不怎么过问,替儿子讨回公道的任务自然就落到了沈母的头上。
沈母是机关干部出身,又在商场打拼了这么些年,极为看重人际关系、社会影响,知道学校最忌讳的就是名声受损,惊动警方的话,势必会导致学校领导不满,间接影响到自家公司和校方的生意往来,就暂时压着沈少卿不让他报警,自己通过关系,辗转找到商管院保卫科,反映问题,讨要公道。
被叫到保卫科后,对于沈少卿控诉他蓄意破坏其财物、威胁其人身安全的说辞,杨昆嗤之以鼻,说车是他砸的没错,可起因是沈少卿骚扰本校女生在先,他路见不平、仗义执言反遭对方辱骂、威胁,一时气愤不过才暴起砸车,并在整个冲突过程中始终控制着情绪,根本没有碰过沈少卿一手指头,所以对方这是恶人先告状。
见双方各执一辞,吵得不可开交,保卫科的同志一时也判断不清是非曲直,只好把当事人之一孙研研也了叫过来。
问她昨晚的事发经过时,和杨昆的叙述九不离十,再问她和杨昆是什么关系,孙研直接落落大方地说:“他是我男朋友!”
昨晚对台词时可没这一句,出其不意之下,杨昆就有点懵,不过转念一想,她的说法对于已方更有利,同时照顾到女生的面子,也就没有出言纠正。
看到孙研本人,再听她这么一说,不管保卫科的干事们信不信,反正沈母是信了。
知子莫若母,自已儿子喜欢什么调调,这位比谁都清楚,只是眼下当着外人的面,倒也不急着先教训儿子,不然的话,兴师问罪可就成了负荆请罪,这事要传扬出去,被人笑话不说,还会进一步影响到学校以及附近高校对她沈家的看法,进而影响到自家的生意,便有意略过事情起因不谈,单只强调杨昆砸车的事实。
从校方的角度来说,在这种小纠纷的处理上,肯定是要略微偏袒学生一些的,保卫科长就跟沈母商量,说这事发生在校门之外,不适宜用校规校纪来处理学生,只能站在第三方的立场帮双方进行调解,建议由杨昆承担一半修车费用,双方各让一步了事。
对于这样的结果,双方都不是很满意,但也都可以接受。
就沈少卿那辆车的价值和损坏程度而言,连钣金、喷漆、换玻璃,少说也得一万多小两万块钱,对一个在校大学生来说,即使只承担一半也是笔不菲的费用了,但对于拔根汗毛都比沈家的腰还粗的昆哥来说,毛毛雨而已,虽说这钱出得有点不情愿,却也找不出更合适的解决方案,便第一个表示同意。
沈母不认识杨昆,更不知道这小子的身家有多吓人,看他一身运动装、戴块电子表,跟普通大学生也没啥两样,觉得近万元的损失应该够他喝一壶的了,同时也想借这件事敲打敲打自己这个不争气的宝贝儿子,便也没有异议。
要说最不甘心的,当然就属沈少卿了。
虽然他也不清楚杨昆的家底,不过正像他跟方书明分析的那样,能开上宝马7系,哪怕是借的,也肯定不是一般人家,可要提起这茬,就难免扯到陈动和林琳,担心被母亲责骂,便只好暂时忍气吞声,只在肚子里暗暗发狠:哪天逮到机会,也得砸他一回车出出气!
双方在调解书上签了字,杨昆也答应了,等对方修车的数目出来之后,马上将自己应承担的款项交由保卫科转交对方,砸车事件至此便算是告一段落。
出于不同的顾虑,涉事双方连同院保卫科都没有将此事对外宣扬,却瞒不过某些消息灵通人士的耳朵。
李颖第二天就听说了这件事,出于对朋友的关心,她找孙研了解了一下经过,然后把方书明叫出来,对他说:“你那个姓沈的朋友不是什么好东西,以后别跟他来往了。”
方书明也通过他的信息渠道了解到了事情经过,辩解道:“你不能只听杨晓昆的一面之辞,就这么武断地认定沈哥不是好人,我跟他一块长大的,对他的人品再了解不过,像追着女孩死缠烂打这么没品的事是绝对做不出来的,再说以他的家庭条件,多少女孩子巴结还巴结不上呢,至于对那个孙研研那样么?”
李颖懒得为那种人多费口舌,只说了一句话:“不管他是不是好人,反正我看他不顺眼,以后你要是继续跟他来往,就别跟我来往了。”
方书明立马缴械投降,“得,我听你的还不行?”
看神情,李颖就知道他这句话敷衍的成份比较大,也知道他是那种赶着不走,牵着倒退的驴脾气,你越是强调他越跟你上犟,便换了委婉些的语气劝道:“你也别不当回事,我这么说都是为了你好,都是成年人了,近墨者黑的道理你不会不懂,跟那种人混得久了,难免会沾上些不三不四的坏习惯,到时可就把你在我心目中仅余的优点也给抹杀掉了。”
方书明唯唯喏喏地答应着,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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