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好。方庭,不打算招待一下来探班的朋友吗?”
“……想去哪?”
其实并没有去哪。他陪我在剧组拍了一天的戏,夜色初上时才离开了摄影棚。
没去吃大餐,只是随便找了家干净些的街边小店。敞口的大白瓷碗,清汤葱花牛肉面。我总觉得慕深这样的人是适合握着刀叉切牛排的,却没想到他用筷子挑着面条也不见得奇异。
吃饱喝足,身上有了热乎气。我和他沿着街道慢慢地踱回宾馆。
行人已稀。灯色昏黄,小飞虫们在灯下攘攘。
他先开了口:“明天我就走,要出国一趟。”
“嗯。”
“有什么需要帮忙只管说,毕竟还是朋友,对吧?”
“好。”
“方庭,我是真的喜欢你,也许最初用错了方法……对不起。”
方庭不知道说什么,索性闭嘴。
慕深看出了他的不自在,低了低头,换了话题:“《长安》拍了一半多了吧,杀青了告诉我一声,回去了我给你接风洗尘。”
“好。”方庭扬起脸,正视慕深,对他微笑。
街角的暗影里,闪过一道微弱的光。
作者有话要说:
略短小(p_q),后天加肥吧
第20章第20章
两天后,一个穿黑夹克的男人走进明耀所在的大厦,十七层,总经理办公室。
办公室里已经等着两个人。
西装革履的靠在沙发上,摇晃着杯中的红酒,细长双目,眼风扫过,总有说不出的阴戾。另一个穿着白t恤,翘着二郎腿,叼着一根烟似笑非笑地看过来。
穿黑夹克的男人面无表情地上前两步,把一个牛皮纸袋递到他们面前。穿白t恤的那个掐了烟,坐正了接过袋子,拆开倒出一大沓照片细细的翻看起来,看着看着,笑意不自觉就涌了上来,再看,却又露出明显的不满意的神色来。穿正装的却没管牛皮纸袋,只是盯着他雇来的私家侦探,目光闪烁,捉摸不定。过了一会儿才问:“这周慕深去探班了?呆了多久,有过夜吗?你有拍到了什么爆点吗?”
“没有。”侦探先生简单回答,“慕深早晨到,晚上回,没有留下。只拍到一张他们两个在路灯下对视的,氛围比较暧昧,但也没什么特别的。”
张晨飞,也就是穿着白t恤的目光霎时阴沉:“不是说保证我们拿到想要的证据吗?”他提着照片的一角抖了抖,顿了一下,眼角明明白白的勾上几分讥笑:“这就是你所谓的证据吗?这算毛玩意儿?要不是……”张晨飞憋了憋火气,愣是把到了嘴边的话憋了回去,沉默地转头看莫遥。莫遥摇着头笑,揽过他的肩拍了拍,拨开身前桌面上的烟灰缸,咖啡杯,刷刷签下一张支票,顺手撕下,两指夹着递给黑夹克:“合作愉快。”
侦探先生接过支票,定睛看了看面额,露出一点十分僵硬的笑容来:“这次任务确实是不够令人满意,虽然并不算是我们的责任,但是为表歉意,我方会继续派人跟着——直到贵方动作完毕。”
莫遥眉峰上挑:“那太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仅仅是过去了半年……感觉自己以前写的东西已经完全没法看了。完全修不出来了。抱头。而且也不太喜欢这个故事的展开,虽然我是真的应该爱自己写出的角色,但我实在是爱不起来了。心累,好多地方逻辑崩。其实我自己还挺萌后续展开的,但实在不想写出来分享给大家了。如果有在追更的,我也只能说一声抱歉了,一方面为我的任性,一方面为我水平还不够。
好吧,说了这么多,中心思想只有一个——这篇文,坑了。
……也许我以后还会再写?
第21章不靠谱的我又回来了……
杀青是在九月初,我很匆忙地离开了剧组,都没去凑那一顿散伙饭。我回了市里,第一件事是给慕深打了电话,约他出来见面。我真的,真的,很想见他。
我给他买了领带夹,不昂贵,也没什么特别的寓意,设计老套没什么新意,但看遍了那些富有新意的我又嫌他们太过尖锐,不够稳重,怕是不合他用。我在拍戏的空隙里左挑右选,在杀青前迫不得已选了这一款。
我只是想要谢谢他。
他只是在遮遮掩掩地别有所图着,曲线救国嘛,我知道,这样的人,我见了没有数十也有十数,但他还不太一样。
说不上哪里不一样,可就是不一样,在我心里不一样。
我细心地打理自己的仪容,即使不是去见他也该好好收拾,毕竟还算是个不大不小的明星。这几天一是拍戏补戏太忙太累,二是天天做噩梦睡不好,眼下有了淡淡的青黑,还得好好地遮一遮。
地点定在一个法餐厅,我不是很感冒,他却是吃惯了的,我想还是随他的习惯好,毕竟这顿饭是为了谢他。我自己开车过去,车载音乐放的是《人与间》,我又想起易双来了。《人与间》是他的chù_nǚ作兼成名作《疯癫》的主题曲。
据冀瑶说,易老爷子消气了,易双要回国了。
很难说我此时对慕深的特别态度是否与易双即将回国有关,毕竟我的情绪太容易被与他相关的事扰动。爱过也恨过,我对他怀有过希望,却又最终绝望。正如他最后离开时候说的,我们成了长着刺的藤蔓,彼此拥抱,也彼此伤害。说实在话,我真的一点都不希望他回来,尤其在这个当口,张晨飞如虎狼窥伺,他很可能把我带进绝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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