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之间九年的欢乐时光。
我对小绿说:小绿呀,这儿也有一个爷爷,也会很:呐,你先下去,别让我那个爸欺负我爷爷啊。
郑乐拍拍我的肩,低声说:回家吧。
夕阳下,我才发现,我和郑乐的脚步声是多么单调。
小绿走的太快太突然,一切都来不及反应,回到院子里,看到爷爷孤单的身影,我才真正的意识到,小绿已经去了。
爷爷见我们回来,说:先坐会吧,饭已经冷了,我重新给你们热。说着转身进了厨房。
在爷爷家又呆了一天,没有小绿,家里是如此冷清。吃饭的时候,我还下意识的把肉骨头挑出来。低头想唤小绿的时候,才意识到他已经不在了。吃过饭,郑乐说:爷爷,要不我再去帮你找只狗来养。免得你一个人在家无聊。
我心想,再找只狗爷爷还不是一个人在家。他已经快八十岁了,虽然一直在乡下,干着不轻不重的农活,身体还算康健。可终究难敌岁月。
最好是能让爷爷和儿女生活在一起。可这样的办法我们谁也提不出口。
爷爷摇摇头,说:算了,这几年村里就剩小孩老人,也没啥好防备的,没必要再养一只狗了。
养狗这种事情,相遇就注定了分离。
郑乐说:陪你解闷也好呀。
爷爷摇摇头:我哪里还有二十年可活呢,万一我走的早,留下那狗,就太可怜了。
郑乐板起脸:爷爷说些什么话,你可是要长命百岁的!难道你忍心丢下我一个人啊!
爷爷看着他,摇摇头无奈笑着:哪里长命百岁哟,能看到你结婚生子都不错了。
郑乐目光有一瞬的闪躲,立刻又凑到爷爷身边,不管怎么样,爷爷就要长命百岁!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七章
刚回到家,掏出手机,看到有一个未接电话,大概是车上太吵了没听到,我留心看了下号码,想着要找我会再打来的,也就没在意。
回到家郑叔叔和曹阿姨都在。郑叔叔说:回来啦。
郑乐点点头,走进客厅,坐在另一边沙发上,和郑叔叔泾渭分明。郑乐说:爷爷养的狗死了。
郑叔叔斟酌了一下,说:哦。
我觉得可笑。郑叔叔想改善和郑乐的关系。可对他而言,一条狗死了真算不上什么事。三观的差距才是父子间最大的鸿沟。
想来他也觉得郑乐告诉他这件事不会那么简单,他又说:我叫人再买一只给爷爷送去。
郑乐笑了笑,笑容里有失望和嘲讽,大概他也觉得自己试图和父亲交流的行为是愚蠢的。
他站起身说:随你吧。然后回了房间。
我跟在郑乐身后,我觉得郑乐说的话有歧义,于是我善意的对郑叔叔补充说明道:不用买了,爷爷说不需要。
郑乐不像以前那样沉不住气了,他在房间淡定的玩手机。他曾经对我说过:这是他爸爸的家,不是他的家。所以一切都不能强求。
见我进去,他把手机扔到一边,他说:突然觉得自己好没用啊。二十岁了,有要关心的人,却一事无成。
我点点头,说:是。
那些年的人貌似都比较晚熟,大学去创业去闯荡的人并不多。我没有苛求郑乐,但他说的这句话确实没错。
郑乐垂下眼,若有所思的样子。
一片静默中我的手机震动了,我捞起来,是上午那个没接到的号码,我接起来:你好,您是?
电话那面没有声音,我奇怪了,喂?仍是没有声音。有人吗?还是没回答。
我挂断电话,嘀咕一句:玩什么午夜凶铃。
过几天恰是余波的生日,我们四个找了个时间出来小聚。
几杯酒下肚,正聊的起兴,一个老太婆提着一篮油饼进来,从过道走过,扯着嗓子喊了一声:卖油饼勒!
那声音,带着声嘶力竭的疲惫,分贝不大,却仿佛有着穿透人心的力量,直叩人心底。以致于本就不热闹的饭馆,在那声叫卖中完全安静了下来。
站在旁边的一个年轻店员先反应过来,挥挥手道:出去卖出去卖。
那老太婆佝着背,蹒跚着步伐往店外走去。
一瞬间饭馆又恢复了和谐的气氛。
钟耀月对余波说:我们外婆要活着大概也那么老了吧。
余波点点头,离开对她来说大概是一种解脱。
余波对我们说过他外婆,那是一个命不太好的女人,原本也算得上是大家小姐,后来遇到某些运动,父亲去世,家道中落,正如鲁迅所说的: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鲁迅作为一个男人,尚且只想逃避,更遑论一个弱女子。可她甚至连逃避也不能,一个小脚少女,过早的担负起这个家,内有病弱的母亲和少不更事的弟弟妹妹,外有旁人的欺凌。
后来,她被她母亲作主,许给村里一个老光棍,比她整整大十五岁。
那年,她也恰恰十五岁。
据说,她喜欢一个教书先生。无从考证。只知道她后来嫁给了那个老光棍。也就是现在余波他们的外公。
曾有人对余波讲过,他外婆嫁人之前,天天在井边流泪。
余波的外公,是铁路上的工人,那时所谓的铁饭碗,工资可不低。这也是余波的外婆被嫁给他的缘故,这份工资,足以养活母亲和弟妹。
有铁饭碗却打了三十年光棍,就是因为这男人,放牛娃出身,大字不识一个,为人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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