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老大并没有将这项任务给出截止日期,就像是追捕鬼叶的行动一样,一直是有效的,对于血族犯罪,并没有经过多少时间就不去追究了这种说法。
而当林夕雾在上海找到对方也已经是两个月以后的事了,当时他还约好了要去机场接罗芽歆,结果路上偶遇了一个打着伞,戴着女人面具的血族,于是他将接机的事告诉了林佳翼,便尾随在那个血族的身后。
对方也发现了林夕雾的存在,并故意将他引到了一个偏僻的小巷子,然后转过身来,用一副中性的嗓音说道:“再过不久,我就要回威尼斯了,你没必要跟着我。”
林佳翼发现对方的假面之下还戴着另一张“面具”,那是一张皮质的面具,不知是人皮还是什么人工制成的皮革,那张皮质面具的嘴角一直是微微弯起,实则他的眼睛中并无笑意。
“你知道你在上海惹出了多少事端吗?”
“我只是在做实验而已。”对方停顿了片刻,继而道,“其实我也想研究一下你,你到底是为什么在没有心脏的情况下,存活至今的?不过我暂时没这个时间了,我必须回一趟威尼斯。”
“我找了你这么久,你竟然说走就走吗?”
“我知道你们在寻找我,所以在临走前,跟你打声招呼。”
“你先别走,我有个问题想要问你。”
“血见愁的事吗?”
“没错,之前微薇说我哥的血液中有血见愁的气味,你研究过玫瑰氏族血见愁的血液,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
“血见愁曾是我的同伴,我的赞助人,我和他一起协助完成了很多项血族生物学的实验,虽然血族在人们的认知中是不老不死的存在,但是为了推翻这种观点,他自愿成为了我的实验体,血族的确是可以死亡的,很多年前,血族就发现了自己的致命部位受到重伤之后,就会变得魂飞魄散,不过这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死亡,真正的死亡是可以看得到尸体的。”
他停顿了片刻,稍加考虑了一下接下来的措辞,看到林夕雾正神情专注地看着自己,便继续讲述道:“在推翻血族不老不死的实验进行之前,我已经将血见愁的血液进行了各种研究,发现了他的血液可以输送给人类,于是我们产生了联想,也许他的血液和人类有什么共通性,也许他可以做到老去并死亡,接下来,我们一起制作了一些让血液老化的药物,最初服用的时候,他的身上并没有产生什么明显变化,而他的血仆蝙蝠在服用后分明很有效,然后我们对药物剂量进行了调整,可几年下来,他的身体依旧没有变化,我们只好暂时放弃了这项实验。”
“可我听微薇说他已经死了,是你们的实验成功了吗?”
“没有成功,不过我们发现玫瑰氏族像凤凰一样,死去后可以重生,因为玫瑰氏族就是花,经过四季交替,花开花谢,虽然花瓣不一样了,可依旧是那朵花,因此我得出了这个结论:玫瑰氏族可以老去,只是这个时间相当漫长,玫瑰氏族死去后又会得到重生,然后再度老去、死亡。当初,并非我们的血液老化药物不起作用,而是对玫瑰氏族来说,老去也是很漫长的事,香夫人都活了那么久了,面容上依旧没有变老的迹象。在药物的作用下,血见愁于1990年11月份逝世。”
“那么我哥究竟和他有什么关联?”
“曾经,我们将血见愁的血液捐给人类的医院,你哥的生母被输过这种血,不过这种血液并没有像其他被输血者一样回归心脏,而是留在了子宫内,化为了一颗种子,因为它有破壳而出的yù_wàng。”
“难道我哥就是那颗种子吗?”
“这么说也不正确。”
“那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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