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顿午餐施晴吃得很不自在,饭后帮忙收拾餐桌的时候,舅母在厨房悄悄问她:“孩子,你是那丁……丁什么族的吗?”
“丁克族吗?”施晴问道。
“诶,对。”
“不是的,您怎么这样问?”
“不是还好。我就是担心你们这样的年轻孩子,怕生孩子辛苦、麻烦,还担心身材走样,不愿意呀。”她顿了顿,继续说,“你别看爷爷那么严肃的样子,其实他可爱小娃了。你看丽渝,都是被他惯的。”
施晴讪讪地笑了笑,“但是我真的没有怀孕。”
“我知道。那你们得好好努力,家里有个孩子才热闹。”母舅不断地说教。
“哦。”施晴只能如此答话。
在第四天的早晨,他们才乘机会g市。自那场午餐小风波以后,外公待施晴的态度明显有了改观。他不再处处找她麻烦,偶尔还邀她一起品品茶,给她讲讲他与学生的趣事。有时慕景韬也在场,外公便谈及他小时候的趣事。正是因为他们渐渐熟络起来,当他们即将分离之际,施晴又觉得不舍。
天气依旧寒冷,慕景韬并不让长辈们送机,也不麻烦自家表哥送他们到机场。在飞机上,施晴靠在他肩上,问他:“外公是不是接受我了呀?”
慕景韬伸手将她揽住,“外公一直都没有不接受你。”
“你骗我呀?”施晴不信。
“外公若不接受你,他就不会把他最宝贝的银套乌龙水笔都送给你了。以前我也问过他要,他也不舍得给我。”他说。
说起那只银套乌龙水笔,施晴就觉得受宠若惊。昨天晚上他家外公居然神秘兮兮地给了她一盒东西,千叮万嘱让她好好保存。她打开一看,竟是一只华贵的水笔。那笔管为紫檀质,质地坚硬,花纹绚丽,色泽深沉古典,就连施晴这样的外行人看着,也觉得这笔绝对是价值连城。
“但是……”她的话还没有说完,他便将其打断,“没有但是了。外公他很喜欢你,真的。”
他稍稍拥紧了她,他知道这些天都委屈她了。她从小也养尊处优,被身边的人护在手心上。她愿为他如此,定然是跟他一样地重视这段感情。
回到g市以后,他们继续忙着结婚的事情。施晴临
近开学,他们得着紧时间去完成一系列细碎又繁琐的步骤。事情很多,而时间很少,可免则免的程序他们都省去了。
尽管如此,施晴还是觉得复杂,单是婚前检查便将她折腾得烦躁无比。直至领到结婚证书的时候,她觉得疲倦,但心里却是无以复加的安乐。寻觅到自己的爱侣,她只望在往后的时光能与他共聚。
替他们颁发结婚证书的同志恰好认识慕景韬,在这样郑重的时刻还不忘调戏他俩。
从民政局走出来,施晴挽着他手臂,稍稍落后与他。她走着走着,又翻开他们的结婚证书。他看了眼,问她:“有这么好看?”
施晴对他一笑,像个小孩子一样,“挺好看的。”
他弯弯嘴角,拥紧了自己的小娇妻,只觉得满足。无论世界如何纷扰,只有身边有她,他皆可置之度外。这一切都那样理所当然,似沿着生命原有的伏线,按部就班地走下去。
岁月本该如此,与自己最爱的人,很平淡地甜蜜,很甜蜜地平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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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景韬要求她提前两天回学校,施晴不明所以,收拾好东西便与他离开g市。她的行李不多,除了假期作业,便是一些新购置的衣物。
在f市机场居然有人接他们的机。这位一身正装的男人,她好像见过,但一时间想不起他究竟是谁。她扯了扯他的衣袖,以眼色询问他。
“我的助理,陈雍。”慕景韬将手中的行李交给了那男人,向施晴介绍道,而后又把施晴介绍给他认识,“我妻子,施晴。”
“夫人,您好。”
施晴被那妻子的衔头撼了一下,她失神了片刻才发现对方正微笑地看着她。她只觉得失礼,故便马上扬起嘴角,向他问好。
上车以后,慕景韬交待陈雍先把车驾会公司。施晴贴着车窗看着外头的景色,没有留意他们的对话。才一个多月不呆在f市,街道两旁的景色都变了。花坛上栽种着凌寒而放的年花,红花挨着绿叶,显得喜气洋洋。大道两旁也挂起了精致的灯笼,仔细一看,那灯笼上面的图案也不尽相同。
车子驶到公司的停车场,慕景韬换了一台车,把行李也搬上。施晴好奇,问他:“要去哪里?不是回学校吗?”
他替她打开车门,“去了不就知道了吗?”
一路上,施晴问他:“你的助理怎么在这
边?”
“我把公司的重心转移到f市。往后的一段时间,我都会呆在f市。”他目不斜视,专心地注意路况,同时抽空回答她。
施晴惊讶,“什么时候的事情?”
“都着手处理了好些日子了,不过没和你说而已。”他的语气很平静,似在与他谈论今晚晚餐的菜式。
“为什么?”她心中貌似已经有了答案,但她还是想亲耳听他道出。
果然,他笑了,“我的老婆都在f市了,我怎么能不在呢?”
黑色的suv最终稳稳地停一个小区,下车以后,他引她的手,“来,我带你回家。”
施晴越发惊讶,他们结婚以前,确实已经在g市购置了新房,只是还未来不及装修,更别说入住了。而现在,他突然把她带到这里,就说是……回家。她懵懵懂懂地跟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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