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莫,根据你多年斥候经验,这样算不算的上是高级伪装,就算是最亲近的人,也很难辨认出来吧。”
宋浩伟也不知从哪里搞到的一副镜子,正在端详着那面的自己,完全没有了往日的英俊潇洒,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丑逼,不仅侧脸上多了一条刀疤,就连牙齿也被涂黑了一大片。
再看看无名,带着草帽,穿着一身邋遢的蓑衣,就像是街边的一个小要饭的。
“伟哥!放心,你现在已经帅出了一个新的境界了,没有人会认得出你的。”
“可是我还是觉得原来的我更帅一点,难道是错觉吗?”
宋浩伟自顾自的摸了摸自己脸上的刀疤,提莫说这样看起来很帅是不是因为这一道刀疤增添了一些成熟男人的气息,绝对是这样的!
“无名,我看起来帅吗?”
宋浩伟还不死心,继续挑战着徒弟的审美观。
“师傅,帅…是什么,能吃吗?”
无名抬起头,呆呆地问道,说实话,她还真没有接触过太多关于外貌形容的词,在恕瑞玛的沙漠里生活的时候有时连饭都吃不饱,那个时候只有生存或者死亡。
“……”
宋浩伟默默的收起了镜子,拉起了她的手,径直朝着诺克萨斯的城池边防走了过去。
作为一个战略大国,诺克萨斯虽然好战,但是对外贸易却从未间断,即使他们很不齿利用高科技的火炮或者机械制的工具作为武器,但是依旧接受着这些外来物,整个城邦由大大小小的商铺和居民区穿插着,地下也有四通八达的网络机构。大抵上和班德尔城差不多,不过诺克萨斯的情报网络在近些年来已经愈来愈饱满强壮,甚至已经超过了班德尔城,成为了整个瓦洛兰最大的机构。
诺卡萨斯没有宵禁时间,但是城门一般在傍晚的时候就会关闭,一般商贾出入都要检查马车中携带的物品,但是普通人出入检查却是十分懈怠,如果有不法之徒也会任由他进入,因为在这里,实力决定一切,就算有滔天的罪恶,只要能够活下去,就能在诺卡萨斯占据一席之地,甚至还可以申请成为贵族官员,这一点与注重血统的德玛西亚截然不同。
宋浩伟大大咧咧的带着无名走到了城门底下,一开始他是没想到要去化妆的,但是毕竟他曾作为领袖率领约德尔族战胜了诺克萨斯,如果不经意间被人认出来了那就不好了,就是这么一个一厢情愿的突发奇想,让他谨慎了起来,就连提莫都觉得没有必要。
不过既然决定进去了,一定要表现的正常一点,他就是一个进城探望亲戚的普通人,宋浩伟也披了一件蓑衣,风暴之刃被很好的藏了起来。
“伟哥…这样是不是更容易暴露啊,我看着来往的人没有一个人穿成你这样的。”
“你懂个屁,这就叫剑客的逼格。穿着蓑衣,带着帽子,雨滴落地,秒人于无形,都是这种形象的人才能做出来的。”
“额…可是伟哥我们的初衷不是不惹事吗?穿成这样让他们觉得你是一个强大的剑客不是本末倒置了吗?”
“额,好像你说的挺有道理啊。”
宋浩伟醒悟过来的时候已经到了城门关了,身体停顿了下来,下意识的看了看两边的诺卡萨斯士兵,生怕忽然被人呵住了。
不过也夹带着这么一丝丝的想法,可能会发生吧。
“看什么看!快点儿滚进去,丑八怪!”
一个兵爷瞪了宋浩伟一眼,不屑道,这一身土到爆的衣服就连他也看不下去了,而且偏偏这个人还长得这么丑,简直就是在侮辱他的眼睛。
“我…我走!”
宋浩伟刚把手伸到了腰间就停顿了下来,秉承着能认怂绝不打架的态度,走进了城关。
吃了这么多天野味儿了,宋浩伟觉得是时候找一家酒馆吃一顿香喷喷的饭菜了,以前做鸭…靠脸赚过来的钱已经全部用完了,不过之前与伊泽瑞尔在日不落村庄离别之时他还是给了宋浩伟一些盘缠,小黄毛儿还是很讲义气的,那个时候也没能用掉,留了下来,本来那些钱跟着提莫一起埋掉了,但…还是被挖了出来。
走在黑石板铺成的路上,熙攘的人群,两边叫嚣的商贩,无名不由得把自己的身体和宋浩伟更靠近了一些,她的话很少,是一个很缺乏安全感的人。
世界那么大,有时能在喧嚣的地方拥抱着一个人,享受着对方身上传来的体温,没有半点邪念,该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啊,可惜能做的事情多了,想做的却有时间去做的事情也就少了。
宋浩伟叹了一口气,还在四处寻找吃饭的地方,这里比班德尔城要繁华多了,也不知是不因为居民多少的问题。
终于在一处街角找到了一家不错的酒馆。
宋浩伟带着无名走了进去,刚进去就被里面的酒味儿差点熏晕了,诺克萨斯的大汉是不是都是这么豪爽,在班德尔那边喝酒用杯子,这里直接上桶。
几排圆木桌上健壮的大汉叫嚣的声音此起彼伏,到处都是散落一旁的酒桶,红色的酒液染红了地面。
宋浩伟看了无名一眼,她并没有什么不适应的感觉,两人就在一个角落找了一个位置坐了下来,酒馆的小二马上笑脸相迎的跑了过来。
“两位要喝点什么吗?”
“把你这里最好的酒给我…”
“好嘞,烈焰焚山来一桶。”
“等等…”
宋浩伟懵逼了。
“您需要更多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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