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寻在坟前跪了三天三夜,第四天太阳升起的时候,他在坟前重重磕了三个头,起身拿着刀走了。回到家里,林寻就收拾了几件简单的衣服,将怪老头生前留下的几十块钱装了起来,就这样离开了家。
离家后的林寻东跑西跑,没想到却跑到了省城里,从来没离开过村子的林寻,到了大城市当时见什么都觉得稀奇。但短短三天之后,他的处境就可以用落魄来形容了。一个连字都不认识的人,没有学历,没有技术,唯一会的就是用刀,而且还不是厨师的那种刀,是用来杀人的刀。
但他在21实际的现代大都市中,有什么地方能用到刀呢?有,黑帮。
就像是上天与他开的一个玩笑,林寻当时已经两天没吃饭,一个人饥肠辘辘的走在街上。
突然,远处一阵惊慌的尖叫声吸引到林寻的视线,循声望去,只见十几个穿着黑背心的年轻人,每人手中持着一把砍刀,追砍着一位穿着黑西装戴着大金链子的中年人。
这种场景明显就是黑社会与黑社会之间的冲突,寻常人哪儿敢去管。但林寻二话不说,拔刀便冲了上去。倒不是见义勇为,而是他觉得这么多人打一个,不公平。
于是他直接冲入人群冲,二话不说地将黑西装中年人护在了身后,一边抵挡着那十几个年轻人的乱刀,场面一时间混乱不堪。但短短一分钟过后,原本砍人那一方十几个凶神恶煞的年轻人,此时却全部倒在地上哀嚎,这些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有鲜血淋淋的刀伤。
被林寻护在身后的中年人将整个过程都尽收眼底,看林寻的眼睛也顿时亮了起来,就如同看到宝贝一样。
从那之后,中年男人便借机将林寻留在了身边。在城市里生活了一年之后,林寻算是彻底适应了当下的生活,也认识了许多新的朋友,虽然这些朋友在普通人眼里大多不算什么好人。
但在这样灯红酒绿的生活中,最令林寻喜欢的,却是电脑游戏。或许是林寻从小习武,反应速度极快,这让他在游戏中展现出了一种别样的天赋。
在众多电脑游戏中,林寻最喜欢的是一款叫《英雄联盟》的网络游戏,当他熟悉了游戏规则以及各个角色的特性之后,他很快便成为了这款游戏的高手玩家,而且是操作型的那种。
《英雄联盟》这款游戏中角色众多,但要说林寻最喜欢的,还是蛮族之王泰达米尔,或许是因为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蛮王这个英雄是整个《英雄联盟》游戏中唯一用“刀”的角色,让林寻觉得惺惺相惜吧。
然而,就在一个很寻常的夜晚,林寻依旧在电脑前专注地玩着游戏,使用的依旧是他最喜爱的英雄蛮族之王,眼看就要攻破敌方高地的时候,电脑却“轰”地一声,爆炸了。
一心专注在游戏之中的他,怎么也没料到这样的情况出现,所以当电脑爆炸的一瞬间,他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被爆裂的火焰全部吞噬。
回想到这里,林寻顿时惊恐地睁开眼睛,似乎还沉浸在电脑轰然爆炸的恐怖瞬间。
直到过了好久,林寻才终于慢慢冷静下来。但此时此刻,他突然想起了怪老头当初留下的那张纸条,脑海中那几个无比清晰的字样“别忘了练刀”,此时却让林寻心中涌现出无尽的愧疚感。
对不起,师傅。我辜负了你的希望……
不过好在我还活着,等伤势痊愈之后,就继续一早起来练刀吧!想到这里,林寻才恍然发觉自己已经好久没有摸过刀了。
“这双手可是用来挥刀的手,我却用它来打游戏,真是蠢啊……”林寻将手摊开举到眼前,认真打量着自己的双手。
“咦?等等!”
林寻似乎突然间发现了什么不寻常的东西。
这!
这……这不是我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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