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实地从床头摸过一张花边小报,“这是酒店送的报纸,里面有一个□英文专栏,正好讲的是如何取悦你的伴侣。”
伍媚盯着那二号黑体字“12 r yr”,第六条写着“当你的伴侣在吃色拉时,如果嘴角不幸沾上了色拉酱,你的机会就来了。凑上去,用舌头舔掉。相信我,这样间接吃到的色拉绝对是人间最美味的。”伍媚看得眉开眼笑,这个男人怎么能可爱成这样,简直萌得她肝颤。
“沈陆嘉,你简直太可爱了。”伍媚伸手搂住他的脖子,在他的脸颊上响亮地亲了一口。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整个故事最初的构思是因为想写顾倾城这个妖孽。。。不过后来就变成现在这样了。。。
至于顾倾城和大狼狗的关系,返回去看第四章尾端,相信你们就明白大概鸟。。。不过和你们猜的还是有不一样的地方。。。。
顾倾城是有儿子的。。。她儿子,你们也见过鸟的。。。猜猜是谁。。。
下一章开船。。。
☆、42琴声如诉
巴黎一区的旺多姆广场北侧的丽兹酒店是戴安娜王妃生前住过的最后一家酒店。戴安娜贵为王妃,但似乎从来都不是婚姻幸福的典范,在这里公布婚讯似乎带有几分不吉之兆,但是阮正义还是顺着顾倾城的意,在这里举行酒会。谁叫顾倾城的偶像香奈儿在丽兹酒店一住就是35年,并且堂皇向全世界宣告—— “le ritz, !”(丽兹,我的家)。
沈陆嘉是一个人过来的,两个人吃完午饭没多久伍媚便被她母亲电话叫走了。原本约好一起去逛跳蚤市场也只得悻悻作罢。
他刚进门,就听见有人在背后唤他。
回头一看,居然是颜霁,转念想到阮家也做奢侈品,颜霁交游又广,熟识也不奇怪。
“陆嘉,你这尊大神平日里可是轻易不下凡尘的,怎么今天也来这花花世界了?“颜霁将手里十二骨的洒金折扇“啪”地一下抖开,笑得如同一只不怀好意的狐狸。
“阮咸给我下的请帖。”沈陆嘉避重就轻,“你呢?”
“我家老头和阮正义是朋友,不过他在外头鬼混,没时间过来,我只得勉强子代父职,但是我和阮咸关系可不怎么样,我每次看见他那副不男不女的死人妖模样都想把隔夜饭吐出来。”
沈陆嘉不由失笑,其实颜霁自己的长相和阮咸根本就是半斤八两。两个人边走边聊,对于脚下奢华的维多利亚风格的长毛地毯,长长的镜廊里陈列的各种名牌器物熟视无睹。
宴会厅里已经来了不少人,巨型的水晶吊灯莹光剔透,水滴状的璎珞几乎要挨到客人的头顶。
因为晚宴是冷餐会的形式。有穿着谨严制服的侍者黑燕子一般将酒杯送到客人们手里。
沈陆嘉刚抿了一口酒,便看见了伍媚。她穿着一件紧身的银粉色的鱼尾裙,如同登陆的一尾美人鱼,一头如瀑的乌发只用鎏金镶钻串珠丝缎束发带简单地一勒。她那标志性的红唇今日却是淡粉色,突出的反倒是两弯黛眉,浓黑的眉毛下她的大眼睛愈发显得黑白分明。
“我从没见过比她更有味道的女人。”在沈陆嘉只顾着看伍媚的时候,颜霁却眼睛一眨不眨地在看伍媚身旁的顾倾城。她梳着精致的爱司头,小巧的珍珠发饰上巧妙地垂下小半片白色面纱,隐隐绰绰能看见那慑人的眉眼。白色的旗袍上用金色丝线绣着凤凰图案。玫瑰红的唇彩给她雪白的脸孔增添上了一抹□。她应该已经不年轻了,可是却没有丝毫老态,反而带着一种年轻女郎永远不可能拥有的味道。就像陈酿葡萄酒才拥有的那种瑰丽的宝石红。
听到身旁好友的喟叹,沈陆嘉这才移开眼睛端详了片刻“未来岳母大人”便收回了目光。
颜霁用手肘捅了捅好友,“怎么样?”
“我觉得她女儿比她更美。”
素有“探花郎君”名号的颜霁从来不会忽略每一位入得他法眼的美人,伍媚他自然是也已经打量过了,当下不赞同地点评道:“小的也算极品了,但是和她妈一比,就逊色的多了,太嫩。”话音刚落,他又后知后觉地看向沈陆嘉,意味深长道:“你怎么知道她们是母女?”
沈陆嘉还没来得及作答,就看见阮正义和儿子阮咸从另一侧廊柱下进了宴会厅。阮正义是个微微秃头的混血中年男人,瘦高,脸面干净。阮咸则穿着猩红色的衬衣,金扣子难得扣全了。衬衣的口袋里还骚包地插着一支黑玫瑰。
看见阮咸,沈陆嘉的眸子不由沉了几分。
周围的男男女女已经议论开来。他们在说什么?自然是围绕今日的主角四个。沈陆嘉忽然有些后悔当年没有选择在法国念书了。幸好颜霁懂法文。
“你还没有告诉我你怎么知道她们是母女。”
“因为年轻的那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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