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宣毫!”孟百谭在观众席上惊讶的失声道。
一旁的国子监学生间孟百谭如此失态,于是追问道:“孟夫子,这笔有何特别之处?学生只听闻天下名笔,惟有宣州紫毫!这支笔……”
“你只听闻有宣州紫毫,却不知这紫金宣毫乃是紫毫中的极品!自从蒙恬造笔之后,这紫金宣毫,千年以来不过三支!”
“什么,三支!?那……”这位国子监的学生,顿时惊愕的说不出话来。
紫毫,去兔项背之毫制成,因色呈黑紫而得名。紫毫本就十分难得,紫中带金更是极为罕见!
一支为秦始皇嬴政所有,之后随着阿房宫焚毁;
一支为唐太宗李世民所有,李世民生平酷爱书法,死后将王羲之的《兰亭集序》以及紫金宣毫作为陪葬永绝于世。
而最后一支,原为南唐后主李煜所有,之后南唐破灭尽归赵匡胤所得,传至徽宗赵佶这个善于丹青的皇帝手中。
其后靖康之变,徽钦二帝被金人所掳,汴京也被洗劫一空,这最后一支紫金宣毫就流落到民间!民间早有传言,这支笔落入了金人之手,不曾想果真如此!
孟百谭如数家珍的向国子监学子详述此事,众人听闻之后更是唏嘘不已!
“紫金宣毫笔力坚韧,用之妥当如刀剑之势!此人有这紫金宣毫在手,可谓是如虎添翼啊……”孟百谭摇了摇头,甚是失落的感慨道。
“那叶大人,岂不是……”
众人的议论之声,叶宇都听在耳中,他也为吕胜有如此利器而惊愕,但是也只微微有些凝重,随即示意跟随而来的佘侗诚打开书箱。
佘侗诚从书箱里取出半块极为普通的墨条,在砚台上缓缓的磨动,但是随着墨条的研磨,墨水中竟然出现五彩颜色!
“啊!”
这一刻不仅孟百谭站了起来,就连对面的吕胜也愕然的站了起来。
“墨生五彩!难道此乃……”
“不错,此乃南唐墨圣李元圭的五彩松墨,当今之世也只剩下这半块了!”叶宇淡淡一笑,有些无奈的说道。
他本不想用这半块墨条,因为这是恩师王希孟留给他的遗物,平日里练习书法根本就舍不得动用。因为墨条这种东西,用一次就少一次!
孟百谭拍着双手惊喜道:“此墨渗透极强,叶大人由此墨相助,丝毫不逊紫金宣毫!一日之内,就让老夫看到两件传世珍品,幸哉!幸哉!”
作为主持的孔德贤,也是被二人的用具惊得不轻,随后来到二人中间,郑重道:“既然二位已经准备就绪,那就各自抄写一篇《千字文》,以作评据!”
说完之后,二人便低头各自抄写《千字文》,二人的笔法都是极快,在围观的众人看来,简直可以用龙飞凤舞来形容。
纵情挥毫之间,二人都是沉醉其中。
此刻无论是台上之人,还是台下的围观百姓,都屏住呼吸不敢有丝毫声音,生怕打扰了二人的比试。
片刻之后,二人同时收笔,相互对视了一眼,均看到各自的眼中露出惊讶之色。
到底二人究竟谁更胜一筹?这是众人此刻迫切知道的答案。
这一刻叶宇与吕胜似乎极为的默契,二人各自走到对方的桌案前,品鉴对手的书法作品。
叶宇看着桌案上吕胜的作品,字里行间里让人觉得峰峦叠嶂气势雄浑,犹如壁立千仞鬼斧神工。思忖这份笔力果然了得,中原各大书法名家输得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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