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的宴会小姐想穿什么?是旗袍还是洋装?不如趁现在挑好了,我先熨一熨。”
人靠衣装马靠鞍,提到衣裳,陆明夷的眼睛亮了起来。家道中落后,她曾过了好几年狼狈日子,最落魄时一身竹布长衫从靛蓝洗到白,里里外外打满了布丁。等做了梳头娘姨,为着方便做事,也只能选些蓝白灰的颜色。
女人的天性都是爱俏的,陆明夷兴致勃勃地跳下床:“我自个来选!”
“小祖宗,好歹把拖鞋穿上啊!”细雨被她的动作吓了一跳,虽说有地毯,可眼下已是深秋节气。一个不当心着了凉,那可不是玩的。
陆明夷满不在乎地瞟了眼自己光溜溜的脚丫子,哪里就这么金贵了。那时候帮人洗衣服,一个冬天下来手脚上裂得都是口子。开始还抹些蛤蜊油,后来习惯也就好了。
三两下蹦到了衣橱前,陆四小姐好奇地探头看去,只见里头长衫,短裙,马甲,斗篷,可说应有尽有。
“样子都老得很,就没有新做的衣裳吗?”提着一件丁香色印花缎旗袍的下摆,陆明夷挑剔地摇了摇头。袖子是连肩的,腰身也很直板。既显不出线条,也衬得人不够精神,活像是十来年前的款式。
细雨被她问得简直不明所以,这位小姐向来追求时髦,衣橱里从不存隔年的衣服,如今怎么嫌弃起来。思来想去只能认为明夷大概是穿腻了长衫,便指着一件洋红色英国绸连衣裙道:“这件料子是大少爷生日时挑的,裁缝刚赶着做好送来,小姐一次还没上过身呢!”
大少爷的生日?看着那条眼熟的裙子,陆明夷的脑子里似乎划过了什么东西。她微微眯起眼睛:“细雨,你刚才是不是说晚上有宴会,什么宴会?”
这位主子素来就是这样漫不经心,细雨也是无奈:“小姐怎么又忘了,今儿大少爷去火车站迎接的那位次长,晚上要在国际饭店大请客。听说满上海的名流都要去,老爷手里这份帖子可是天大的……”
面子两个字还没出口,陆明夷的脸色已经变了。原本透着红润的血色完全消失不见,整张小脸白得跟初雪一样。叫细雨不由心头一惊,她并没说什么特别的话,怎么倒像是被吓着了。
“四小姐?”她又试探着唤了一句,原本僵立着的陆明夷突然动了。她的脸色依旧惨白,黑黝黝的眼睛却放出光来,一阵风似地向门外跑去。
这变故来得太猝不及防,细雨还在寻思自己哪一节把小姐说恼了,哪里想到她说跑就跑,反而张口结舌呆在了原地。
陆家以诗书礼乐传家,主人谦和有礼,仆役安守本分。忽然见到四小姐一身睡裙,只披着件外套就赤着脚跑下楼来。往来的听差、老妈子们简直快把眼珠瞪出来了,竟没有一个人敢上去拦一拦。
就这么着,等细雨反应过来追到大门口,哪里还有她的踪迹。
此时的陆明夷正一路狂奔,她从不知道自己还能跑得这样快法。脚下一阵火辣辣的疼,风刮在身上也是遍体生凉,此时充斥在她脑子里的,只有一个念头:必须立即找到大哥!
陆益谦是陆家的长子,也是独子。虽然生在富贵窝中,却不像一般纨绔子弟只知道花天酒地。受父亲影响,他在美国的大学攻读经济,并取得了硕士学位,归国后即被委以重任。众人都觉得以他的晋升速度,陆家以后说不得要出一位内阁成员。可就是这样一个才华出众的男子,却没能活过三十岁。
陆明夷记得非常清楚,那是大哥二十九岁生辰后的一个礼拜日,全家都打扮得很是郑重,准备去赴晚宴。临出门前,父亲接到了一个电话。没人知道那里头说的什么,只知道他失手砸了一个平日最喜欢的钧窑茶盅,随后就出门了。
母亲强自镇静地吩咐开饭,大嫂看样子想问什么最终忍了回去,全家都笼罩在一股不安的气氛中。她穿着那件新做的洋红色裙子,在家里等啊等啊,最终等来了盛着大哥尸首的楠木棺材。
大哥是在火车站遇害的,据说刺客的目标原本是南京来的财政部次长,可那一枪却打偏了。
从此以后,陆明夷常常回想起那一天。一向最疼爱她的哥哥,再也不会亲昵地点着她的额头,拿着各种糖果哄她。母亲一夜白头,父亲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衰弱下去,陆家正是从此揭开了败落的帷幕。
陆明夷不知道冥冥中是什么力量,居然让她回到了十五年前。但此刻的她发自内心地感谢满天神佛,只要大哥能得救,哪怕当场让她回去遭受烈火焚身也是值了!
不得不说,陆明夷的决心很大,意志也极其坚定,可惜唯独漏算的是自己那个不争气的身体。如今的她可不是那个混迹过市井,经摔耐打的梳头娘姨;而是年方十七,身娇肉贵的陆家四小姐。
还没跑出半里路,一双纤纤玉足已经被石子划了好几道口子。几缕鲜红沾在白皙的脚趾上,格外触目惊心。看着正在流血的脚,陆明夷那被热血冲昏了的头脑,总算开始了理智地思考。
这么光脚跑出门确实太不明智了,ròu_tǐ受罪不说,此地离火车站可不是一点半点的距离。陆明夷扶着马路边的梧桐树,龇牙咧嘴地想着。
要是放在上辈子的此时,她连路都不认识。如今道路倒是挺熟,可光靠两条腿走去,只怕黄花菜也凉了。要想坐电车或洋车,口袋里又一个钱没有。真是进退两难!
陆明夷的脑子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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