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雷迪是个热爱冒险的人,他认为守旧的生活一潭死水。
特克斯希望表弟能找一份长久的工作安定下来,娶妻生子,或者干脆到鹈鹕镇。但布雷迪的性格就是这样,跟特克斯的想法完全相反,他习惯了漂泊,开着车四处游荡,遇到喜欢的地方便呆下来,顺便寻找金矿。
但吴帝看得出,两兄弟的感情还是很深厚的,布雷迪认可他的表哥。
吴帝认为欢迎布雷迪的最好方式就是去打猎野营,他不会对月神公园的碰碰车或者夕阳下漂亮的西尼大桥感兴趣,但枪和野物肯定会让他肾上腺素加速分泌。
正好借这个机会,吴帝也想痛快地探索澳洲丛林,体验神秘的古老大陆。
西尼市区以西100公里的蓝山山脉是个打猎的好地方,那里景色优美,野生动物数量充足,毒蛇毒虫少。
而且蓝山脚下是伯克利的马场,可以去他那里拜访拜访。
吴帝给伯克利大叔去了电话,伯克利一家很热情地欢迎他们去做客,听说他们要宿营打猎,伯克利答应给他们挑选一条进山的最佳路线。
蓝山虽然风景秀丽,但肥美的猎物不会呆在那里。伯克利大叔说,蓝山山脉里未被征服的维多利亚峰和詹姆士峡谷是动物最集中的地方,那里罕有人至,是野物的生长天堂,同时也是猎人最爱之地。
吴帝股子里也有热爱冒险的基因,那就决定先去峡谷,再去维多利亚峰!
实际上,在澳洲未被开发的丛林打猎可不是个优秀的选择,那里面遍布各种毒虫毒蛇,是星宿老仙修炼的好地方。
布雷迪显得很兴奋,他经常在本迪戈的树林里穿梭,澳洲人崇尚自然,喜欢寻求冒险的刺激性。狩猎文化在澳大利亚国民中蔚然成风。
他们用一个白天的时间去准备物资,太阳落山之前出发。
吴帝没有持枪证,但没关系,只要别被逮到就行。
布雷迪也没有,他申请了五次持枪证全被拒绝,他的安全课程满分通过,没有任何底案,但武器许可机构认为他有伤人倾向。
这让布雷迪很无奈,被拒五次后他干脆玩起了黑枪,自己给自己颁发持枪证,玩的不亦乐乎。
弗兰克夫妇年纪大了,他们只想安静地过好每一天,弗兰克笑着说,狩猎是年轻人的特权,他已经老了。
“相比打猎,我更喜欢在牧场点上烟枪,看着牛羊散步。”弗兰克笑着说。
三狗兄弟的快速成长让牧场工作轻松了很多,再过段日子,它们就可以自己赶着牛羊出去放牧了。
这样一来,远足狩猎队伍有四人,吴帝、特克斯、帕特里夏和汤姆布雷迪。
小帕之前没摸过枪,他原本以为这辈子都不会跟枪打交道,相比火枪他更喜欢冷兵器弩,用他的话说,弩体现的是智慧,子弹体现的是力量,他喜欢用智慧去获取猎物而不是靠粗鲁的子弹。
谈起打猎,小帕有些不情愿,在墨尔本,他陪伴音速猫长大,对动物有着特殊的感情。
布雷迪拍了拍他的肩膀,“小兄弟,我猜你这是为自己枪法不准开脱,弩可比枪要难操作得多,而且没少见你吃牛肉啊!”
吴帝和特克斯开着车到镇上采集狩猎装备,丛林里手机可能没有信号,对讲机必不可少,走散在充满危险的丛林中可不是件好玩的事情。
每人准备一套狩猎迷彩衣,高邦登山靴,鞋邦向外翻紧贴在腿上,防止毒虫钻进脚里。手套、护目镜之类的装备一应俱全。
“其实不用复杂,我只需要一件背心和一把步枪。”布雷迪笑着说,他打猎从来不在乎什么毒虫毒蛇,他有着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这对他来说算不上什么。
“万一你被眼镜蛇咬中,我们可没有随队医生。”吴帝摊了摊手。
帕特里夏年龄最小,分担了不少搬运工作,他把两顶帐篷扔到猛禽的后备箱,每人一个战术背包,里面有手电、急救药、求生用具等户外必备品。
枪是狩猎最重要的部分,特克斯依靠自己的关系搞来两把步枪和一把狙击,加上牧场的三把火枪和两把弩,武器方面足够装备八个人的。
帕特里夏提议要不要带上充足的食物,布雷迪摆摆手,“食物正在丛林里等着我们,优秀的猎人只吃野味。”
吴帝觉得他说的有道理,到野外自给自足是个不错的想法,要是在外面连肚子都填不饱,那就赶紧脱下迷彩服滚回牧场当乖乖仔。
“我在本迪戈从来都是光着膀子进丛林。”说着他伸出长满浓密体毛的右腿,指着上面的一块疤痕说,“那一次我瞄准了一头野鹿,结果一条棕伊蛇咬住了我的腿,要知道它可是世界上毒液输出量最大的蛇,那感觉就像妖艳女郎在你腿边吐气,几秒钟的时间整条大腿没了知觉。”
“酷,说实话我从没体验女人在腿边吐气的感觉。”吴帝双手抱胸,饶有兴趣地听他讲。
为了让大伙更好地看清伤口,布雷迪跳上了猛禽的前盖,帕特里夏也想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放下手中的背包走了过来。
“后来我醒了,发现自己在床上做梦,下床撞在了桌子上,疼了我足足三天三夜!”骗到了大伙的注意力,布雷迪一脸坏笑。
“臭小子,你跟小的时候一样。”特克斯上前一把抱住了他,来了个擒拿,把布雷迪反扣在车前盖上。
“老兄,我最后悔的是没有跟你一起入伍,否则现在我也是肌肉男。”布雷迪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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