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母在嫁到s市之前从小在b市长大,她并没有太好的家庭环境,父母在大学的时候也相继因病去世。戚母的天赋相当卓越非凡,是谭老非常关照的晚辈,在转入s市交响乐团前一直是谭老的首席小提琴手。
这样一个惊才艳艳的晚辈突然因为一场意外死去,对于一个老人来说无疑是白发人送黑发人,让他心伤不已。尤其是戚暮居然还这么混账,谭老更是心痛悲愤了。
“第二小提琴组,颤音降到mp!”
“我的第三圆号呢?慢点!”
“第二小提琴组,进入太快了!”
“停!!!长号错了一个音,李丞你自己再吹一遍。”
……
每个乐团的第一次合奏,都是最最艰难的。每种乐器少的有几人、多的有十几人,想要完全演奏一致、控制好属于自己的强弱节奏,都已经是极难的了,更不用说在此基础上还要将十几种乐器完美的结合起来。
即使b市交响乐团在过去这些年里演奏过多次德沃夏克的曲子,也难免会出现一些细微的失误。而这个时候,就到了考验指挥的时候了。
以往,戚暮作为维也纳交响乐团的第一小提琴组副首席。也能听出来一些演奏的失误,比如说同乐器的音准高低、节奏快慢、颤音强弱等。有的时候他也能听出来一些弦乐器的小失误,或者管乐器的大失误。
但是大多数时候,当指挥突然停下来大声呵斥的时候,戚暮还是稍稍有点惊讶的。
毕竟维也纳交响乐团是世界顶级的老牌乐团,能够出现的失误已经很少了,等合奏到后期戚暮根本别想听到一点错误,这时候只有统领一切的指挥,才能听出那隐藏在半音、乃至是一点点强弱下的细微错误。
“李丞!你昨天晚上是出去当贼了吗?吃饭了没有,吹得一塌糊涂!你给我再来一遍!”
高耸的指挥台上,谭老已经气得脸都涨红,被他斥骂的第二长号也是羞愧得赶紧又吹奏了一遍。见状,戚暮笑着摇摇头,有些明白起来。
“小七啊……你说老李真的有吹得那么糟糕?”坐在戚暮身边的青年男人诧异地小声问道,此时谭老早已气得直接走到长号组,因此他们在前面小声的谈话也不大容易被听见。“我觉得老李和以前吹得好像没太大差别啊,怎么今天就被骂得这么惨?”
听了这话,戚暮轻笑着解释道:“第二长号的节奏、音准都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在插入曲子的时候他的起音大过了第一长号,有点夺势了。而且在之后段子结束的时候,作为第二长号他收得太快,没有压住圆号。”
那青年男人闻言大惊,又疑惑地问道:“真的是这样?”
“陈哥是觉得不大可能?”戚暮抬眸看向对方,浅色的眸子里倒映着一丝笑意,他淡定沉着地道:“我想如果这一遍的吹奏还不成功的话,谭老应该就会……”
“头重脚轻!几个月不演奏《第六》你是不是都不会吹了?李丞你自己说说,你什么时候还会泛这种头重脚轻的错误?!赶那么急,人家圆号都没你急!”
戚暮的话还没说完,谭老怒斥的声音就在整个排练厅响起。戚暮稍稍一愣,最后笑着闭了嘴,没再吭声,但是那青年男人倒是不同意了。
“不会吧,还真是这个小问题?!小七你居然连这都听得出来?你音感也太强了吧!”
戚暮谦虚地笑笑,漂亮的眸子一转,便想了种说法:“以前我的父母也非常喜欢德沃夏克的《第六》,所以经常会给我讲说一些。虽然谭老的指挥风格和我父亲并不一样,但是在这方面还是一样的。”
那青年男人轻轻点头没有再多问,而戚暮则意味深长地笑了一下。
这些天来他已经慢慢能够掌握在大脑里不断浮现的音符了,之前因为出现的声音太多他无法一下子掌控、还闹出过需要用调音器较音的事情,但是到了现在,戚暮虽然不敢说拥有超越谭老的音感,但是与之相比,却已经相差不多。
对于一个指挥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耳朵。
就算是音乐巨匠贝多芬,他甚至可以在耳聋的情况下进行乐曲的创作,但是当他想要指挥自己的曲子时,却几乎遭到了当世所有乐团的反对,乃至一些乐手听到是由贝多芬来指挥乐团,都要瑟瑟发抖。
没有听力还想要指挥乐团?那根本是不可能完全的使命!
戚暮知道,以这个身体的天赋来说,在古典音乐界发展简直是没有一点困难。而且最适合他的并不是小提琴,而是成为指挥。可是……
成为指挥,又岂是只需要绝对音感这一样就可以达成的?
每一个世界知名指挥家,在后天的训练下都拥有着不下于绝对音感的耳朵,而他们所获得的成就,恐怕是一个普通的绝对音感者无法想象的。
戚暮以前在维也纳的时候听说过这样一个事情,也是因为这件事他对那位被成为现代古典之王的男人真正地服了气,从此以后对闵琛两个字是甘拜下风。
据说闵琛在指挥柏林爱乐乐团的时候,曾经在一次合奏后听出某把小提琴换了一根弦!
这到底是怎样的听力?
反正以戚暮现在的天赋而言,也是不敢想象。
“嗯,这样勉强还行,今天傍晚你再演奏一遍给我听,要合格了才许回家吃饭,知道吗!”
谭老冷哼了一声,接着走回了自己的指挥台。在拿起指挥棒之前他的目光若有若无地扫了台下的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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