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他浑然不知有人在跟踪他,他依旧兴奋地去做他的搬运工,虽说累,但是是自己辛辛苦苦赚的钱,总比待在宫里好很多,想到这里,他搬得更起劲了。
一天的工作做完了,搬得也不少,只是跟别人比起来差远了,如果不是因为他是健身房教练的话,能搬动十袋就不错了,这个身体也太差了吧,把脸洗干净就一小白脸,还有这一米六的身高,估计不认识他的都会以为他是女子,怪不得是受,这是一张连女人都嫉妒的脸蛋。
只是做搬运工很有流动性,有货才有钱赚,没货只能干等着,工钱也不算太多,省吃俭用的话,也可以用个几天的,要是能赶快找到工作就最好了。
他的汗水慢慢流了出来,他却笑了起来,心里却想到:东方骅,我要让你知道,没有你,我照样可以好好的活着,我不会为了所谓的锦衣玉食,而出卖自己的尊严,更不会让自己活在黑暗里。
他要的是自由,是光明,就算他也爱金钱,通过自己努力赚到的钱也是钱,凭他二十一世纪的新新人类,在这个封建社会还怕赚不到钱?他要的,东方骅他给不起,他想娶一个普通的女人为妻,耕田织布、开店都可以,他要的只是最简单的生活。
想着想着就来到了一条小河这里,河里的鱼儿很自由很快乐的游着,仿佛它们就认定它们是安全的,哪怕不是,也要过好自己的日子,他自言自语地说着:“鱼儿,是什么让你们毫无顾忌地游着,我只听说金鱼有着七秒钟的记忆,不知道你们是否也只有七秒钟的记忆,其实忘了也好,再怎么回忆,有些东西也已经回不来了,你们知道回不了家,见不到自己的爸爸妈妈是怎样一种感觉吗?你们不知道,因为你们都忘了,可是我忘不掉,我二十年的努力化为乌有,我需要再花几年的时间回到那个曾经让所有人羡慕的自己。
“咕咕!”
想着想着,突然肚子饿了,看到附近有不少树枝和石头,没鱼竿,小问题,钓不了,那就叉,想当年,他叉鱼的本事那可是杠杠的。
叉到了不少鱼,没有刀,他只好把鱼扔到地上摔死,用手把鱼弄干净,把手和鱼洗干净,搭上一个架子,便开始钻木取火,听着“吱吱”的声音,他觉得这样的日子挺悠闲的,他很喜欢这样的日子,在二十一世纪,这样清澈的河水,很难见到了,这么清新的空气,可以说没有了,穿越前说要野炊的,但是因为工作的原因,没时间,现在都实现了,即使工资很低,他也愿意。
他很快乐地唱起了歌,没有听过的歌曲,只是想到了就唱出来了:“感谢你给我自由,让我自由飞翔,今后就让我好好生活。”
裴多菲的《自由与爱情》中写到: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现在想想,不就是对现在的生活最真实的写照吗?
想到这里,鱼也烤好了,有点糊了,算了,现在能吃到这样的鱼就不错了,他小心翼翼地吃上一口,没什么味道,继续小心翼翼地吃着,河里的小鱼刺特此多,他可是受过被刺卡到的苦,即便如此,他也只能选择吃鱼,目前能吃的只有鱼了,再害怕也不能让自己被活活饿死。
鱼烤烂了,他倒也不介意,只管吃自己的,吃完了就随便整理一下,看得过去就行,整理好了,便做好准备出去找工作了。
他背后隐藏起来的人,将这一切告诉了东方骅,告诉东方骅的还有那首歌和那首诗。
东方骅得知了这一切,淡淡地叹了口气,李子明,这真的是你想要的生活吗?为什么作为一个皇帝,竟然连心爱的人都守不住,哪怕他是个男人,当初李子明假装太监,不就是为了能够在一起吗?现在醒了,却要抛弃他,李子明,你好狠的心啊!
便对侍卫说:“林华,继续守着他,不要让他离开你的视线,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现身,你不要管他是身边有什么人,只用将他拖回来就行了。”
现在只能这样了吗?他倒要看看李子明可以撑到什么时候,什么时候会服输。
林华铿锵有力地回答着:“是!”
林华离开,东方骅强忍着心中的不悦,似乎等李子明回来,便要撕碎他一般。
而那个让东方骅生气的人已经找到了了工作,在一家客栈做小二,这个工作他做过,刚从大学毕业时,找不到工作,就是在酒店做服务员,后来托朋友的福,在一家健身房做事,就慢慢成为教练。
客栈里包吃包住,也不至于露宿街头,同事们也很好相处,听说来到这里做事,就没人会想过离开。
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一个很让人恼火的事情,一个身着锦衣,却没素质的四十多的男人看中了他,非要他陪酒,虽说他以前经常和哥们一起出群喝酒,可是他现在这个样子,根本就不可能喝酒,也不知道身体原来的主人喝了多少酒,酒,哪会知道能喝多少酒,可是那个人却非要拿客栈里所有人的性命威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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