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声音低沉惆怅,裹挟着一种难以言喻的孤独气息。旁边一个打扮嘻哈的青年呆了半晌,也不知道受了什么触动,放下酒杯,将一个以手支颐的动作保持了很久。
这就是人间的缩影,失意与得意,流浪与停留,声色犬马与长夜漫漫,功成名就与无家可归,聚集在同一屋檐下的不同时空,在酒精蒸发的过程中统统被yù_wàng指使,真是个放纵的好去处。
白子峥必须承认自己不喜欢这里,过于自律与随波逐流本来就是相互矛盾的载体,就在这个时候,一只手轻轻搭上了他稍显冰冷的左手。
这是个有着细长眼睛的年轻男人,深v领的黑色t恤,左耳上带着三个亮晶晶的钻石耳钉。他的笑容甜蜜得像是一个弯曲的钩子:“嘿,喝点儿什么?”
白子峥不动声色地移开自己的左手,面无表情地回答道:“来杯冰水。”
男人又追着白子峥的手用力握了一下,这才笑着道:“嘿,一杯冰水!”
他还是不习惯被陌生人这么轻易地触碰,又觉得身处其中的自己仿佛是一个异类。这时民谣的歌声缓缓传来,唱道:“……你还懵懂在初开情窦,却不领悟我情迹斑驳……你叫我如何能走得掉……”
服务生端来一杯冰水,轻轻放在他面前的桌子上。
戴耳钉的男人从不远处抛来一个暧昧的飞吻。
白子峥拿起杯子,杯壁上凝结着颗粒般湿冷的雾气。
苏打水,柠檬,还有白葡萄酒的味道。
他忽然觉得自己有点儿醉了。
他不知道该拿池朗怎么办。
也称不上是挫败感,只是仿佛居无定所一般的不安,在这个熟悉又陌生的环境里,他第一次想把一个人狠狠地攥在掌心,至少要得到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
从始至终。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在着手做简历和参加校招的事情。
人生在世,找工作也是一大难关啊(无力躺平)。
第34章 第三十四章
白子峥最大的问题是,他不能喝酒。
单纯的字面意思,巧克力里的酒心和做菜时放的红酒白酒啤酒都没问题,总而言之,不能是喝下去的。
酒量太差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因为他醉了之后就很容易失态。白子嵘曾把他哥喝多这件事评价为白家的十大不可思议之一,具体表现则概括为“我的妈呀简直和人格分裂一样”,流传最广的事迹莫过于当年高考结束,白子峥和几个关系不错的同学去ktv唱歌,被两瓶啤酒撂倒以后就开启了第二人格模式,冲进别人的包厢里二话不说就抢人话筒,那天晚上几乎把ktv里所有的房间都唱了一遍,事后被人评价为“要不是还能看脸早让人把你给打出去了”。白子峥坚称自己对这段经历毫无印象,一切都是青春期的面子问题。
但此时此刻,或许是环境影响心境,两杯掺了酒的饮料下肚,白子峥忽然不想再这么继续清醒下去,脑子里像是有一台大号加湿器在嗡嗡运转,什么都变得模模糊糊看不清楚。他闭上眼睛,说不清是自嘲还是好笑,嘴角浮现出一丝若有若无的弧度,这个单纯放肆的样子就很撩人。戴耳钉的男人自然而然地靠了过来,一只手很亲热地揽住他的胳膊,又在他耳旁悄声道:“要不找个没人的地方再多喝两杯?”说这话的时候依旧笑得很甜。
也许是他言语背后的意图太过明显,白子峥忽然发觉了这种狩猎游戏的无趣,毕竟人和人之间都是因为互有爱意才能兴致勃勃地追逐多年,单纯看脸不过是寻找yī_yè_qíng的手段而已,并不能说明什么。他放下杯子,挣开男人挽着自己的那只手,敷衍似的笑了笑,说道:“不用,谢谢。”之后起身准备离开。
顾晓辉曾经无数次强调过他小白哥笑起来有多好看,现在有了酒精的加成,这种好看里就又多了一种漫不经心的洒脱和卓尔不群的浪漫,融合成某种致命的诱惑,就像美杜莎的眼睛一样轻易锁定别人的视线。戴耳钉的男人还不死心,正想拉住他的袖子继续争取,就有另外一个陌生的身影拦在了白子峥的面前。这人身材高大魁梧,看起来像是个保镖类的人物,脸上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直截了当地表示道:“白先生,我们老板想见您一面。”
白子峥道:“……你们老板?”更在意的是对方为什么知道自己姓白。
那人解释道:“我们老板是池朗池先生的朋友。”
白子峥想到那个一直以来都没有正式露面的酒吧老板,勉强算是心中有数,应了一声“是吗”,又问道:“找我有事?”
那保镖道:“您去了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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