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典礼结束之后,叶离就买好了菜拎回去,顾晨大显身手给叶离做了他最爱吃的剁椒鱼头,叶离吃得脸颊通红、满头大汗,顾晨做的剁椒鱼头十分入味,叶离就着这道菜就吃了足足两碗饭。
第二天早上,叶离照镜子的时候,就发现额头上长了一颗痘痘。
叶离的皮肤其实还不错,平时几乎都是不长痘痘的,但是叶离偏偏喜欢吃辣,所以辣完的第二天叶离的脸上往往就会冒出一颗痘痘来。不过叶离比较一下还是觉得很值,所以即使会长痘痘,他还是照吃不误。
拿到毕业证书之后,叶离在公司就正式转正了,一个月过去,叶离拿到了工资,也不用像之前那样连买瓶饮料买点零食都要算计着花钱,就怕超支了。
这一个月的时间呢,叶离就着空闲的时候把那些四书五经都看完了,也全都给背下来了,不会再像一开始那样有些字或是短句记不起来了。
叶离大学毕业的一个月后,就是七月份,一年当中最热的一个月之一,同时这个时候也是各中小学生放暑假的时候,叶离的另一个同居室友覃建树就放暑假回家去了。
覃建树是顾晨的表弟,现在正在读高中,这个房子离覃建树的高中比较近,于是覃建树的父母平时就嘱托顾晨照顾表弟,等到寒暑假的时候再回家去。所以这个房子里面现在就剩下了叶离和顾晨两个人住。
又一个晚上,叶离热得实在睡不着,就开了半个小时的空调奢侈一下,房间里面的温度一下子就降低了,叶离洗了脸擦了汗,躺在床上终于睡着了。
连续一个月没有再穿越过,当叶离再次‘醒’过来的时候,他第一时间还没有反应过来。
叶离第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是因为这一次他既没有穿越到古代去,也没有穿越到野外去,原主就待在一个现代化的卧室里面;另外,这一次叶离穿越进的身体既没有生病也没有昏迷,原主好好的,正在电脑桌前打字。
叶离看了一会儿,发现原主是在写作,而且是在写散文。
叶离一看原主正在写的散文,就深深地敬佩起了原主。
叶离以前上学的时候最怕的事情就是写作文,小学的时候写的作文十次有八次会被语文老师批流水账,中学了之后叶离学会了写三段式的记叙文,但每次都写的干巴巴的,得到的作文分数基本都是刚过及格线。叶离对于写作可以说是一想到就觉得头疼,每次写都像是完成任务,他更不可能主动去写些什么东西了。
所以,叶离就很敬佩那些写作写得好的人,尤其是原主写的散文,叶离看着就觉得很美,也很有意境。
叶离也看到了原主的笔名:听枫,同样也是很美的笔名。
后来叶离发现听枫并不只是原主的笔名,还是原主的名字,原主姓楚,名听枫。这名字真是起的太好了,不知道原主爸妈是不是文艺爱好者。
叶离默默地待在这具身体里面,他发现楚听枫还真的是一个作家,而且发表和出版过不少的作品,、散文都有,有一本散文集子还再版过一次,虽然叶离对出版界的情况不太了解,不过既然能够再版,那就说明这本散文集子要么就是写的非常好,要么就是销量很好,总之,都很不简单。
楚听枫不仅年轻,而且相貌出众,叶离在镜子里面看到楚听枫的时候都惊艳了一把,惊艳过后,叶离才注意到楚听枫不仅仅是相貌好,他的气质更好,楚听枫浑身有一种文雅明净的气质,十分难得。
楚听枫一双眼睛也长的清澈又漂亮,看到就让人联想到午后的阳光、清澈的泉水、满地的花海、雨后的彩虹……
总而言之,这一次的原主人美,名字美,写的文章也美。
反正叶离左看右看都不觉得楚听枫需要自己的帮助,相反,他要比自己成功多了,既然如此,叶离就准备安安分分地待在楚听枫的身体里面,什么也不做了。
直到楚听枫离开房间,下到二楼去书房看书的时候,叶离才发现这里竟是一栋三层的别墅,而且这别墅里面似乎只有楚听枫一个人。
书房里面一股书香味和油墨味,一眼看去,两面墙壁都摆着大书柜,书柜里面放满了书,而且大部分都是新书,似乎从未被人翻阅过,还有一小部分是泛黄的书籍,虽然书的主人保管的比较好,但是和那些新书相比起来,还是能够看出这些书是被人翻阅过的。
叶离仔细看了一下,这些被人翻看过的一些旧书作者就是听枫,还有一些旧书则是有明显的阅读痕迹,上面还留着笔记,字迹十分俊秀,一看就会让人顿生好感。
直到下午五点的时候,楚听枫下到一楼到厨房给自己准备晚饭,厨房里面的一应用具全都是崭新的,一点用过的痕迹都没有,冰箱里面的菜也少的可怜。
这栋别墅似乎刚翻新过或装修过,虽然装修地明亮又高雅,但却一点人住过的痕迹都没有,而且楚听枫也似乎是刚刚搬进来一样,对这里并不熟悉,刚才楚听枫去厨房的时候还走错了路。
到晚上的时候,叶离还看到楚听枫在整理行李箱里面的东西,这让叶离确定了楚听枫确实是刚刚搬进这栋别墅。
而且,虽然这么怀疑有些奇怪,但是叶离发现楚听枫的衣着还有他用的东西和这栋别墅并不搭调。
这栋别墅的装修是非常奢华的,光是之前叶离看到挂在墙壁上的高仿油画还有各种花瓶摆设就知道价值不菲,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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