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甲在原始
作者:星辰一点
文案
1.只是没有整理一次房间,老天爷有必要把自己送到危机四伏的原始社会吗,还是自己曾经看过的圣母耽美中,成为一个连出场机会都没有的路人甲。
会说话的番薯,会飞的玉米就算了,为什么连原的小攻都塞给他,陆远很想仰天大骂,他不是保姆什么都接收。
2.本文绝对是一对一,小攻小受心身纯洁,小受有时候会抽风,但是不用怕,有小功,一切都hold得住。
3.本文还有绝对萌物,植物军团一起出动,外加圣母白莲花原主角,主角的光环妥妥发挥。
4.除了主角一对cp,另外番外还会有他们孩子的故事。
5.原猪脚开始时戏份特别多,小攻戏份比较少,但是随着情节深入,小受和小攻是会擦除火花地,不喜欢慢热文的亲们慎 入啊。
6.小受会有大大的金手指,比原猪脚还要大,绝对是踩着圣母白莲花登上顶峰的,后面会有一大段小受和小攻虐文,不喜欢的亲们绝对慎 入。
7.最关键的是小攻绝对是抗抗的腹黑一枚,小受善良却不圣母,腹黑和腹黑的强强联合,总之就是一个坑人的故事。
8.再重申一遍,这是慢热文,还有就是各位亲们放心,这绝不是一个坑,作者一定会坚持写完整篇,努力保持日更。
内容标签:无
搜索关键字:主角:阿远,古羿,清风┃ 配角:古凌,古方,阿娇 ┃ 其它:原始,生子,穿书,金手指
●━━━━━━━━━━━━━━━━━━━━━━━━━━━━━━━━━━━●
男主出现了
自由美食家,这就是陆远的职业。他向往自由,所以独自创作了一个网站,专门介绍自己创作的菜谱和美食心得,一切都是随心而做。散漫就是他性格特色,讨厌麻烦的事情,最喜欢简单的事情,所以他也是一个宅男,外加腐男。
这没什么惊讶,当他发现自己喜欢腐女喜欢的东西一切都成为自然,也没什么好羞耻,因为当一个人喜欢一样东西是不需要理由的。
《原始之风》是一部耽美,讲述猪脚清风穿越后带领着小攻发家致富的故事。虽然小受是一个圣母加白莲花,陆远表示他不会嫌弃的,因为他现在严重文荒中。
“呸呸,看看这作者,居然把小受写成这样,身体总是散发着香味吸引着别人去上他,这不是要逆天了嘛,为什么却只有一个小攻?”陆远把手从鼠标上拿开,泡了一杯咖啡,慢悠悠地喝着。
他的房间很乱,零食撒得到处都是,如果是平时他一定会收拾在睡觉的,但是现在,他很困,于是当他刚迈出脚步时,脚趾不小心碰到地上的插头,电流随着脚趾直接传到大脑,一阵剧痛后,陆远什么也不知道了。
有意识的第一瞬间陆远就想他还有没看完呢,但是当他睁开眼睛后就惊呆了。
——
“喂,听说了吗,之前那个快要病死的清风居然好了,现在都已经可以乱跑乱爬了。”穿着简陋的麻衣裙子的妇女甲一边洗着衣服一边八卦道。
“听说了,不仅听说,我还亲自跑去看了”年轻的女孩乙说道,还不忘指手画脚,“我还看到他亲自做饭呢,哎,你说一个人病好后真是神明怜惜,然后就懂得很多东西了?”
“大羽巫师不是说是真的吗,难道还有假的?要我说,清风可能真是得到神明恩赐才能好起来,还懂得很多我们不懂的东西,没看到巫师大人都夸他聪明。”妇女丙说道,脸上露出羡慕嫉妒的神色。
陆远一边搓着衣服一边翻白眼,他觉得自己好像打开了一道禁忌之门,果然是“三个女人一台戏”,就连他这个现代人都甘拜下风。
距离陆远穿越过来已经过去一个月,今天刚好是《原始之风》小受男主清风穿越过来的日子。原本他还以为自己做梦,可是在亲手刮了自己几巴掌后,又熟悉部落后他才不再怀疑自己真的穿越到了《原始之风》中,成为了连名字都没有出现过的路人甲。
陆远现在的部落叫做达达族,原身叫做阿远,十六岁,缺少营养而死。所以他穿越过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拼命找东西塞进嘴里,即使食物难吞咽,他都顾不上,实在是胃烧得可怕。这一个月他尽量养好身体就是为了等待男主清风出现。
认亲什么的他从来没有想过,因为在《原始之风》中男主是有金手指的,而且这个金手指还很逆天,几乎阻碍过男主的人或物都成了炮灰,想想也知道,作者大大怎么可能会允许书里面出现第二个穿越者。
低调才是生存之道,他要做的就是跟紧男主的脚步发家致富,至于男主小受会不会时不时圣母,阿远(以后就这么叫)表示他无能为力。
《原始之风》中,清风穿越过来后就能活蹦乱跳,不要问他为什么大病之中还能活蹦乱跳,这就是主角光环。在第二天,也就是明天,清风将会在部落采集中发现番薯,这对于阿远来说是个激动人心的消息。至于抢在男主前发现番薯这种事他想也没有想过,阿远表示猪脚光环不可抢,小心作者大大把你写死了。
抱起木盆里面的麻衣,拉拉裤子,阿远表示还是有裤子的世界好。
达达部落的文明并不算是落后,毕竟连麻衣和木制工具都出现了,虽然食物还是很单一,但是人们已经开始向着文明社会发展了。
“阿远,洗衣服呢。
喜欢路人甲在原始 完结+番外请大家收藏:(m.blbook8.com),免费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