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我的欲奴,想想其他曾经活着的生物。我为何非要选这么一个充满悲剧的地方做出生地,还非要在这安家,但我就是这么变扭的性格。
“极乐岛,早蹬极乐、乐极生悲,谁起的这么白痴的名字?我要重新命名!”……我沉思片刻,叹口气:“算了,太麻烦,懒得想,还是去外面看看也许会有灵感。”
我自言自语的刚迈出两步就看到身后的人予以跟上来——虽然我的视线已经集中在眼睛上,可我每一寸肌肤,每一根毛发也都可以观察事物,所以我不用回头要能看到他的动作。
“你不要跟着我,我对你这小鬼没兴趣。”我冷冷地喝止住他。‘看’他僵在原地浑身肌肉涌动,不甘心地要打架吗?我终于转回身正对他。
看着八步外的他噌地长高了一尺,由弱冠少年变成美貌青年并以期待的眼神看照我问:“现在呢?”
“我又不是再说你的体积!”气死我了,我感肯定他是诚心歪曲我的意思。
“滚!离我远点。”看到他我就心痛,恨得我想宰了了他,可惜杀不死,就算能杀了他我也不想这么便宜他。他毁了我的美梦,他也别想好过。人不是常说‘活受罪’吗!我就让他长久的活着。我得不到欲奴,他也别想得到我。
不理会他哀伤的神情,我径自潜入海中游向新比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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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的村庄因我的到来而人声顶沸,这次可不是恐惧的惊叫而是惊艳的呼声。穷乡僻壤没见过美到如出水仙子的人,看那黑亮及腰的长发;看那珍珠般莹润的肌肤剔透的有种透明感;看那修长柔中带刚的均匀身段,赤条条一丝不挂让人看的那个真切。——我也没办法,在岛上时就三个活物(后来变俩)都是光溜溜的,而且几千年我裸露地将自己展现在海水中,与海中生物‘坦诚相见’,那想到穿衣服呀。
衣服是小事,我饿了!所以将离我最近的人拉来啃了两口。厌恶的声音又出现了,人们又离我远去,我很不爽。于是一路下来我身后人畜尸横遍野。
……
鸦雀无声的林中,一赤身luǒ_tǐ的男子坐在一块粗糙的石头上沉思。
人生是不可以这么活地,浪费食物是可耻的。静思三日后我做了做人以来唯一一次正确的决定。
食物是人,这是肯定的,我挑嘴了所以我不吃别的。都是吃,可方法有很多种。是一次性还是细水长流型,我选择了后者。例如一餐要吃5个人的血液,如果把它们分散到500个人的身上,那他们每人只需要牺牲一点点的血就可以养活我了,自己也可保命。我采血的手段可高了,光用手摸一下就能不痛不痒的吸到血。人养鸡,为了吃鸡蛋;我养人,为了喝人血,多么天才的注意。
方案定下,下一步就是找有我喜欢的血液的男人和女人。天见我从良都开始帮我,刚刚打定注意林子深处飘来一阵新鲜的血味……
……
易安然,22岁,父亲因犯事被皇帝下令满门抄斩株连九族,官兵抄家那日他不在家逃过一劫,可日后也走上了通缉逃亡的生涯。老子生前不积德,死后连带孩子也遭罪。他老爹活着的时候得罪人不少,易安然不但要避过官府通缉还要遭受各路不明人马追杀。
不知道是我美的太迷人还是因为没穿衣服,反正本予向我求救的易安然和追杀他的人都讶然地愣在原地。
第一只‘公鸡’自己送上门了,这是个好兆头。我要他。
一阵风刮过树林,我柔软的发丝随风荡漾,赋予生命般悄然长长。在杀手们迟来的回过神时已被我的发丝撕成碎片——恶!刚刚还想不再杀生又动上‘头发’了。
——
他绝不是人。这是滩在地上的易安然第一个念头。直觉告诉他,不说现在自己伤痕累累,就算是完好的他也绝不是眼前这个艳丽怪物的对手。想自己在这世上已无立足之地,垂死挣扎只是母亲遗命,希望易家就算只剩他一人也能活着。可眼下就算那男人不杀他,流血过多早晚也是死。因缺血视线有些模糊,看到那个美丽的男人向他走来,自知大限已到闭上了眼。反正是要死了,就让自己死的体面一点,挣扎只会让自己更难堪。
易安然安安静静呆在原地,可死亡并没有如预期的降临。什么是绝处逢生,指的就是现在的易安然。
我用手确定了他从伤口中流出的鲜血的味道确实和我口味儿后,我对他说:“我不要你的命,只要你肯没天给我一滴你的血,我就保你的命”
易安然闻言恍惚的睁开了双目,似是惊讶,又似不解的看着我。
——
交易很容易就达成,要想活我是他唯一的生机。
我知道那个假欲奴一直远远地跟着我,和我相比他更容易给人疗伤,所以在我命令的口气叫他给易安然治疗时,他“嗖”地就出现了。二话不说,半盏茶的时间就让易安然恢复成一活蹦乱跳的人。我不得不佩服他让血肉再生的能力,更让我佩服的是他做人的能力,打一上岸他就找了衣服穿上,渔民装扮似地戳在我面前。
哼!不要以为你会做人,我也能会。用自己的细胞织成红色的衣服、鞋袜,好像富家公子。
怎么样比你厉害吧!自给自足不求人,想穿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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