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九九九到二零零六,七年的时间,爱着这个人,像已经变成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理所当然的存在着,有时候甚至感觉不到,可要是真的到了割掉的时候,会舍不得,疼,想哭。
老公问我以后会不会喜欢别人,这实在是个太沉重的话题,我只敢拿它来开玩笑,“会吧,”我说,“没准哪天突然就和别人天雷勾动地火,然后干柴烈火,一泄千里。”
老公被我逗笑了,“我知道你喜欢什么样的,成熟,稳重。”总之是要像个擎天柱似的挡在我前面就对了。
这句话以前也有同学说过,“将来一定要找个很压得住你的才行。”大概是因为有时候实在是太过于孩子气,和宿舍的同学熟悉了以后,会经常和他们捣蛋恶作剧,还好没人计较,只是笑得很没奈何的样子。
“何止,要是真的喜欢就没办法,要是不喜欢,想追我,不但要成熟稳重,要帅,还要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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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自己也想过,不知道自己将来还会喜欢上什么样的人,可是想来想去,总会归结到老公的身上,脑海里浮起的都是他的脸,完全没办法想像到第二个,不是这个人就不行,有时候真是让人很绝望。
又想到送结婚礼物的事,“愿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最喜欢的两句话,到时候贴在礼物上送给他,因为自己已经用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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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很多话想跟他说,“如果有一天你过不下去了,来找我也可以,我等着。”在他心里埋下种子,让他内疚,让他时时刻刻念着我的好。
让他知道自己还有后路可以走,所以会受不了委屈。
等一有机会,这粒种子就会生根发芽,然后我去收割。
可是也很想对他说:“既然决定结婚,以前的事就不要再想,专心过日子。”融合进主流认可的生活方式,这样会轻松得多,何尝不是另一种幸福。
何况,这其中还牵涉到另一个女人,算起来,她才是最无辜的那一个。
我在这两种想法中间摇摆不定,无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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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还是自私地给他发去了短信:“我等你到三十五岁,如果到那时你还不来,我就找别人了。”
我不无辜,可是我也没有罪。
我只不过是喜欢着一个人。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实在是最悲哀的一首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一生一世也不分开。”好像我们做得了主似的。
——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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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半个月,他就要结婚了,离他搬出去也已经过了一周,没有再见过面,也没有回复我的短信,不知道他看了有什么感想。
走到今天这一步,我谁也不怨,因为早就已经有所觉悟,早就抱着“多一天都算赚到”的想法,这几年的快乐和幸福,是偷来的,现在到了还回去的时候。
我也不想指天划地的说这个社会不公平,又有什么用呢。
我向来是怯懦的人,没有做斗士的决心和勇气,所以隐藏在角落里,尽量不引人注意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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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歹也算是部门的副经理了,在他搬出去的那天,还是有很多人来帮忙的,下属,搬家公司。我坐在客厅的沙发里看着,在进进出出的人群当中很醒目,有人叫我搭把手,我装作没听到,已经极力控制了,可是脸色还是忍不住变得很难看。
那些下属大概以为我们的关系很糟,在开了两句玩笑后,看我没接话,笑起来也很敷衍,就不再理会我了。
电视电影上经常演,离别的时候,闲杂人等会自动消失,单留下两位主角。
可是直到最后一次,所有的东西都已经搬下去了,他要跟过去收拾新房,那些下属又吵着让他请客,我们始终没有单独说话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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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沙发里,仔细捕捉着楼下的动静,听见了他的说话声,听见汽车发动的声音,站起来趴到阳台上向下看,车子正在缓缓的开走。
我看着它开上马路,看着它被别的楼房挡住,看着它直到再也看不见。
把他遗留下来的纸张,杂七杂八的垃圾都清理干净,又找来很多的衣服泡进水盆里,再把所有的玻璃都擦了一遍。
我得找些事来做。
他一直对自己的同志身份相当的抗拒,有时候我会想,假如没有我,他一定会喜欢上某个女孩子。
他也从来没说过喜欢我,虽然我们生活在一起,虽然我们经常做爱,这句话他也没说过,仿佛这句话一说出来,就是亲口承认了自己的身份
我也没对他说过,只是写信的时候写过一两次,觉得“我爱你”这几个字说出来会难为情。
这一个星期的睡眠状况差到了极点。
明明很累,躺在床上会陷入半睡半醒,昏昏沉沉的。偶尔听到一点大的声音,或是突然想起他,想起以前,整个人马上警醒过来,不可自抑地想东想西,再也睡不着,一直睁眼到天亮。
试过几次在半夜起来看书或者是上网,不到半个小时又会觉得疲倦,躺回到床上,却还是没办法入睡。
大学时已经养成这种昼伏夜出的习惯,同学都说我是夜猫子。
也试过借助安眠药,非常不喜欢服药后醒来的那种感觉。
毕业以后,这个习惯已经慢慢纠正过来,最近却又有重犯的迹象。
很久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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