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卿,万民感念朝华夫人种出了土豆红薯和玉米,拯救他们于水火之中,这是本朝大幸。朝华是朕的臣子,万民感谢她,就是感谢朕,你所听到的内容偏颇了,你可明白?”
张问天一听,也不羞恼,点了点头,说道:“臣明白了,臣回去再听听,然后再奏。”
沈泽看着这个愣头青,无语的撇了撇嘴,你丫根本就不明白!还好这人不是自己的儿子,以后也要沈耀少和他来往,迟早要出事。
他正感概着,突然就感觉到身后有人站了出来,朗声说道:“臣有事启奏。”
这声音略熟悉。沈泽扭头一看,惊出一身冷汗,这上奏之人竟然是沈瑜。
沈瑜要上奏什么?竟然也没有提前问他?沈泽对他使了个眼色,示意他不要胡言乱语。
这时赵义却颇有兴味的开口了:“哦!这是沈爱卿之子沈瑜吧,若朕没有记错的话,是个探花郎,说起来沈爱卿当真是虎父无犬子,两个儿子,一个是探花,一个是状元。”
沈泽也很自豪,对着赵义拱了拱手,“皇上说笑了。儿子大了不听话,臣也不知道他们成天在想着什么。”
“探花郎有什么要奏的?”赵义转了转自己手上戴着的墨玉扳指,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朝华夫人仁义有德,扶持天子于危难之时,又造唐炮唐刀壮我军威;推行科举取士,广纳人才;大兴农事,种出红薯玉米和土豆,解决万民温饱;更广开商路,扬我大楚国威。夫人才德兼备,不输男子,实乃皇上臂膀,肱骨之臣,叩请皇上,封朝华夫人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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