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鸿鹄一脸正直,实则无赖:“多些人,还可以多些人帮你跑腿。”
林葳蕤瞪他一眼,没说话。
叶鸿鹄被他这个撩拨的眼神看的,心底酥了大半,但是想起今日武文和其他人汇报中提到的另外一个人,便冷了下来,他面上若无其事道:“听说葳蕤今日参加同学会了?”
“嗯……”酒店的事情多,他解决了麻烦,下午还去了一趟农场,此刻吃了晚膳便有些犯困,陷在沙发上,有些懒懒的回答。
叶鸿鹄坐到他身边,笑道:“听说吴家的大小姐还是葳蕤曾经的校友?吴小姐被时人誉为玫瑰美人,葳蕤觉得这美人如何?”如果这时候林葳蕤第一时间抬起来头看他的话,就会发现,叶四哥说这话的时候,一双凶狠似猛禽的眼睛牢牢盯着他,眼底没有半分话里的笑意。
可惜大少爷听他这话,心里不舒服,也没有察觉到他的异常,只抬头冷冷回答:“怎么,大帅要摘这朵玫瑰?需要我引荐吗?”
叶鸿鹄听他这语气,不知怎的,气便散了大半,尽管还是恼怒有女人敢接近他家媳妇,且图谋不轨,还是笑道:“玫瑰时人皆爱之,我呀,却不爱玫瑰。玫瑰有刺却娇嫩,我还是比较喜欢养一只小野猫。”最后是会做饭的那种,挠人也没关系,他皮厚。林葳蕤总觉得他这话奇怪得很,却觉不出哪里不对劲。
叶鸿鹄在媳妇跟前试探了一下,隔日又让人提溜了飞扬李来问话,才暂且放下心来,他家媳妇应该对别的小妖精没有想法。不过确实应该防范一下了!
于是这天正在热河带兵训练的吴团长便收到了一封大帅府发来的莫名其妙的电报。新贵吴将军坐在土堆上,摸着新长出来的胡子,暗自琢磨,这大帅让他好好管教他妹妹别让她经常出门是怎么回事?难不成,他那胆大包天的妹妹做了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竟然撩了虎须,冒犯到了大帅?这一个念头刚冒出来就吓了吴承伯一跳,赶紧拍拍屁股往家里给老太爷打电报。这晚了,可能他妹妹就得出事。
可惜电报发晚了,他家上赶着挠虎皮的妹妹第二日便打电话约了叶大帅的心肝媳妇出门,借口是当初林葳蕤走得匆忙,他在美国那边的导师托了吴璎容一些东西要转交给他。林葳蕤虽然冷心冷情,但是那位康奈尔大学的洋人教授对他还是挺好的,没有因为他是黄皮肤的华夏人而欺辱他。相反,还给他牵桥搭线,让林葳蕤在美国赚了第一桶金。林葳蕤同她约定了时间,第二日便出了门。
吴璎容不知何意,将地点约在了奉天大剧院。奉天大剧院原先是一位洋人军官建的歌剧院,后来因为叶鸿鹄控制东北六省,洋人的军队都撤离了,临走前那军官便把大剧院低价卖给了一个开戏院的老板。戏班子老板将剧院改成了戏院,不过本地人叫惯了,便也没改口。大剧院有三层楼高,因着要坐观众,面积大得很,生意不错,如今是白天也有许多打扮看上去就优渥的先生小姐进出。
吴璎容为了今日的约会,早起盛装打扮,红色繁复的掐腰长裙,还戴了一顶覆有薄薄黑色面纱的礼帽,脚上露出脚踝的小皮跟显示了这是个接受西式教育的摩登女郎,倒是比昨日还要艳上几分,她原本是坐在车里等人,见到下了车的林葳蕤,立马也跟着下了车,引起了诸多男士的眼光追随。
“林大哥,这边。”吴璎容在车边朝他招手。
林葳蕤对她特意改变显的更加亲近的称呼没有在意,应了一声。
“我们进去吧。”吴璎容说完便要来挽着他的胳膊进场,被林葳蕤避开了。其实吴大小姐这一动作要是放在国外,顶多只能算是一种入场的仪式性礼节,她本来也只是为了更亲近林大哥一些,没想到被林葳蕤避开了,众目睽睽之下,脸都羞红了。
林葳蕤没在意她的羞恼,他不喜欢跟人尤其是陌生人有身体接触,说了一声“走吧”便先行一步,吴璎容捏着手里的包包,咬了咬唇只好跟了上去,两人一人黑色西服,一人红色礼服,肩并肩,倒是十分登对。
吴璎容订的是二楼的包厢,可以看到场中央唱的戏,又比较私密,一般都是谈情说爱的先生小姐们会进的地方。
然而第一次来的林少爷没有半分旖旎的心思,他进门坐下,绅士地唤人来点了一些喝的东西和点心后,便随意问道:“沃弗里有什么东西需要吴小姐转交的?”沃弗里就是林葳蕤在康奈尔大学时的洋人导师。
“林大哥不急,”这时,铜锣刚好响了起来,吴璎容便笑着说,“林大哥喜欢看戏吗?”
“还行。”林葳蕤因着前世食客中的那一群中老年票友,也对京剧这门国粹有些兴趣,不像当时的青年人对国粹完全欣赏不来。民国时期的京剧不愧是它的又一鼎盛时期,这时候还没有毁灭性的全国战乱和文化运动,一些文化底蕴还是保留传承的很好的,大家出手,自然是非同凡响。自从听过原小岚的《贵妃醉酒》之后,林葳蕤也成了半个戏迷。不过因为诸事繁忙加上不喜人多的场合,才未踏足过大剧院。
吴璎容一听,更是兴致勃勃地介绍:“今日听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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