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岁,游戏人生不学无术的二世祖陆孝严遇见了酷爱音乐的小鲜肉凌希。
算起来,陆孝严和凌希在一起的时间只有三年,尚不足他短暂生命的十分之一,可回头想想,有限的记忆竟被凌希给填了个满满当当——凌希的沉默,凌希的别扭,凌希的骄傲和执着,凌希大大小小令人抓狂的怪癖,凌希难得一见的美好笑容,凌希清澈而富有磁性的独特声线,凌希用各种各样的语气叫他,孝严,孝严,孝严,孝严孝严孝严孝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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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见凌希是在某位知名音乐人的工作室里,记得那天风很大,从停车场出来短短几步陆孝严的头发已被吹成了鸡窝状。推门进去的时候,有个穿白色帽衫的男孩正坐在沙发上弹着吉他。不经意瞥去一眼,陆孝严立刻被对方的手勾住了视线,那双手十指修长匀称,指甲圆润整齐,没有任何累赘的装饰,仅仅是拨动琴弦的简单动作已经足够赏心悦目了。
稍稍愣神的功夫,门突然被风吹开了,从背后撞在陆孝严屁股上,撞得他差点儿一个趔趄摔成狗吃|屎。
声音惊动了专注弹琴的男孩,他抬起头微微皱眉扫向陆孝严,或许是陆孝严的造型和姿势都过于滑稽,他不禁弯起嘴角“噗嗤”笑了出来。只那一笑,陆孝严就像被闪电击中了似的,从头发丝到脚趾尖儿“咻”地全都麻了,满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没错!就是他了!
即便阅人无数如陆少爷,也不得不承认凌希是个容貌极为出挑的男孩,他五官精致,皮肤白皙,黑眼珠圆溜溜的又大又亮,最难得是气质干干净净,既不娘也不妖更不土气,尤其笑的时候,嘴角弯弯地翘向两边,绽开一排整齐闪烁的小白牙,透着点儿得意,透着点儿调皮,笑到特定弧度还隐约可见一只浅浅的酒窝,感觉暖洋洋的,让人看到了就忍不住想跟着笑出来。
陆孝严决定追求凌希是因为那张脸,忍受了凌希整整三年也是因为那张脸,殊不知那张脸其实是广告片般的存在。外人见到凌希都以为他既阳光又乖巧,是个邻家男孩儿小绵羊,事实上他待人冷漠,言行粗鲁,脾气古怪,偶尔冒出一句狠话能顶得人口吐白沫儿。对不相干的人和事凌希都毫无兴趣,也不喜欢提及自己的过往,同居三年,陆孝严对他的了解也仅限于他有个外公,他喜欢唱歌,他的理想是有一天能拿金曲奖。
从早到晚对着张毫无情绪起伏的脸,任谁都会觉得郁闷。陆孝严没什么耐性,也不懂怎么搞花样哄小情人儿开心,好在他有大把大把的钞票,什么名表时装豪车别墅,觉得好就大方买下来送给凌希,不为别的,只求上了床那张漂亮脸蛋儿能给点儿像样的反应。
可惜陆少爷的金钱攻势对凌希不起作用,小到一包喉糖,一支原子笔,大到一辆二手车,一间旧公寓,凌希只用他自己买的。与骨气无关,他只是看不上别人挑选、别人经手的东西。对于陆孝严的礼物,他既不会姿态清高地拒绝掉,也不会说些“我和你在一起不是为了钱”之类的话来表明心迹,他只是很平静地收下,很平静地说声“多谢”,再很平静地将那些包装盒啊钥匙啊随手塞进抽屉。凌希就像一口深井,管你丢什么进去都溅不起多大水花,每每憋得人恨不能呕出几口老血。
有时候陆孝严忍不住问他:“凌希,你和我在一起到底图什么?”
凌希会很认真地皱起眉头思考几分钟,几分钟后想不出答案,就去忙别的事了,练练吉他,喝两杯酒,在琴键上试着敲出几个音符,敲得满意就拿笔记录下来……不知不觉,那一页就平静地翻过去了。
甚至陆孝严问他:“你确定你喜欢我吗?”结果也是一样。
直到两人分手多年陆孝严依旧没能找到答案,也实在想不通除了钱自己还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有时候陆孝严会想当然地认为,或许凌希根本搞不懂什么叫“爱”什么叫“被爱”,他只是头脑太过简单,又活得太过孤单,所以谁第一个向他伸出手,他就对谁死心塌地了,并固执地认为对方也应该是死心塌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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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里岛地界的众多富豪公子们,陆孝严算得上洁身自好了,他玩归玩,药丸儿是绝对不碰的,也从不跟不知底细的人乱搞。只是以他的身份,总归有那么几个小明星、小歌手想贴上来走走捷径,对于送到嘴边的肉他倒也乐得享用。偶尔一两次处理不当,曾有过被凌希堵在家里的时候,而凌希对此的态度是不吵不闹也不多问,只是挽起袖子开始做清洁,所有床单枕头窗帘全部换掉,所有墙角地缝都用消毒水喷洒过,连常年无人进出的储藏间都要搬空了仔仔细细打扫。他会整夜不睡觉来做这些事,直到自己觉得干净了为止。
心情好的时候,陆孝严会勉强说两句软话哄哄凌希,心情不好的时候就直接开骂:“别他妈矫情了,我现在是包养你,不是和你结婚!男人嘛,我想搞就搞,想搞几个就搞几个,摆着臭脸给谁看!”
管他是说好说孬,凌希一概充耳不闻,实在看不下去,陆孝严就干脆甩上门跑出去睡酒店。等到隔天回家,房间必定是清理得一尘不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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