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明月也不知道沈启学具体是哪天回来,沈旭跃并不在家,她没事不会主动跑到婆家去,去找毛剑兰玩了,自打结了婚,就一直和沈旭跃腻歪在一起,还没出去见过朋友呢。
毛剑兰在师大附中教书,配了副眼镜,看起来还挺像那么回事。赵明月笑嘻嘻的叫她:“毛老师。”
毛剑兰看着她,揶揄她:“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终于舍得出门了?”
赵明月闹了个大红脸,伸手去捏毛剑兰的脸:“你这嘴怎么越来越厉害了。”
毛剑兰笑嘻嘻地抓住她的手:“你们家那位呢?”
赵明月说:“去秦皇岛参加二姐的婚礼去了。”
毛剑兰惊愕地说:“她不是没让我们去吗?”
赵明月说:“是没让,他和老秦关系好,二姐又是我同学,觉得不去不好,所以还是请了天假过去了。”
毛剑兰点点头:“其实按理说咱们都该去的,姐妹一场。”
赵明月说:“也没办法,谁叫离得远呢,要是在北京,那是不请也要去的。”
“对啊。难得你有空,我们去逛街吧,叫上春梅,给二姐买点礼物,等她回来了咱们再去送给她。”毛剑兰说。
赵明月点头:“好啊。”
两人一起出了门,在楼下碰上于有清,单身老师不分男女,都住在一栋楼里。赵明月叫住他:“有清!”
于有清抬头看着他俩,不知道怎么就脸红了,赵明月没注意到:“有清,我们要去逛街,你去吗?”
于有清迟疑了一下,毛剑兰说:“你不是说要去买书吗,一起去啊。”
“哦,好。”于有清赶紧答应下来。
赵明月心想,难道他俩之间有什么猫腻,便暗暗留心观察起来。要是于有清和毛剑兰在一起,确实是挺合适的,他俩都是穷苦孩子出身,背景相仿,都吃过苦,肯定会懂得珍惜生活,就是两人的x_i,ng格都偏内向,这点不是很好。
他们又到人大附中去叫上了李春梅,数人结伴上街,买东西其实是其次,主要还是跟几个朋友见个面,聊聊天,联络下感情。
作为几人中唯一已经结婚的人,赵明月自然要被大家取笑一番的,赵明月知道大家都开善意的玩笑,当然不会当真。
赵明月问李春梅:“三姐,你什么时候结婚啊?”
李春梅犹豫了一下:“我还不知道呢。王兴凯那家伙跟沈旭跃可不是一路人,他天生是个爱玩的,定不下心来,我在想是不是分了算了。”
大家都看着她:“都两三年的感情了,不能说断就断了吧。”
李春梅叹了口气“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才一直拖着呢,半死不活的。你们也知道,他天生就是个花花公子,跟我会谈这么久,大概就是没从我这里得到什么实质x_i,ng的好处,花了心力和一些钱,觉得不甘心。但是呢,我跟他说结婚,他又不愿意,顾左右而言他,显然也是不甘心。我倒希望,他干脆一点跟我说分手算了,省得左右为难。”
毛剑兰说:“那你不如自己主动提?”
李春梅摇了一下头:“我也不甘心啊,我又不是木头,跟他谈了这么长时间,怎么会没有感情?只是这样耗着,确实挺浪费大家的时间的。”
赵明月听在耳中,估计他俩不是对彼此没有感情,但是要更进一步,却有点不愿意向前,退一步又有点不舍,于是就这么胶着着。
李春梅望着天,耸了下肩:“到底还是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还得想想,然后主动跟他分了吧,我好找个老实一点的耙耳朵嫁了算了。”
于有清好奇地问:“什么是耙耳朵?”
“耙耳朵就是耳朵软,怕老婆的那种男人。”李春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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