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界为毛这幺小?
有人说,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狗屁!这是余若看到这段歌词的第一想法。如果问她何谓最遥远的距离,她会毫不犹豫地回答:那就是,明明美食在前,你却吃不到它,只能眼睁睁看着它落入别人的口中。
“余诺,行行好,别拿着苹果派在我眼前晃悠。”余若双手捂着双眼,语气是满满的不爽。
“妳可以对它视而不见。”余诺拿起派咬了一口。
“堂堂大男人,爱吃甜点什幺的,真是太可耻了!”纵使她眼睛看不见,但她真的无法忽视飘进她鼻子里的派皮上的肉桂香。
奈何她牙齿痛不能咬……
该死的牙齿痛!
“有法规规定男人不能爱吃甜点?”又咬了一口,美妙的滋味让余诺微瞇起双眼。
“……”还真没有。
余若和余诺爱吃甜点是打从娘胎就有的喜好,在余母怀余诺时,只要一经过甜点店就得停下来买一份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
余母在怀余诺前本就喜爱甜点,只是在怀上余诺后对它的念想稍微深了一些,所以余诺是喜欢甜点,但没有到没有它就活不下去的地步,然而余若却相反,不,应当说她对食物都是如此。其实对于余若,余父和余母一直有一个疑问那就是:到底是谁的基因导致他们的女儿对食物有如此强大的执念?
在怀余若的期间,余母的胃口变得异常的好,应该说是太好了。一天下来,除了必有的三餐外,再加上那些额外的点心和宵夜,怎幺说也是一般人的两天饭量,可在余母这边就一天来说,还嫌少了些。当然,在余若出生后余母的饮食又恢复了原状,因为那些嘴馋已经完全转移到余若身上。
看到食物就想扑上去,肚子痛不给吃还哭给你看,你说,这不是执念,那什幺才是执念?余母和余父还曾担心自家女儿会不会因此变成小猪妹,好在上天垂怜,余若并不是易胖体质,否则他们真的不知该怎幺办,已经有一口爆牙,如果再加上小猪的身材,谁真要娶他们家女儿,他们还会反问对方确定吗?索性这一切并没有发生。
“欸!妈跟爸到了!”余若看到不远处的身影喊道。
余诺吃完最后一口苹果派,才朝余若指向的地方看。
一对夫妇手上提着大包小包,不,正确来说,只有妇人的丈夫手上提着许多物品,至于妇人则是拿着自己的皮包在前头走着,这个画面就像一位高傲的女王后头跟着一只哈巴狗一样,有点滑稽。
余父余母出国去玩了三个月,终于在过年前的一个礼拜前回来。
“母亲大人,欢迎回来!请问玩得还尽兴吗?”余若上前接过余母递来的皮包,有些谄媚地问。
“还行。”余母斜眼看了眼余若口中的牙套点点头道:“我花了十万块只为了拯救妳未来的幸福,别让我白浪费了这钱懂吗?”
“是……”余若乖巧地点了点头。
“对了,这只小家伙以后会跟我们一起生活,好好照顾去。”余母回头朝余父手中拿过一个宠物航空箱,余若可以听见从里头传来细而尖的叫声。
“天竺鼠!?”余若朝里头一看,一个黑色的小鼻子刚好探出来。
“你们怎幺会带回牠?”余诺接过余父手上的行李,一听也有些讶异,毕竟余母其实不太喜欢老鼠这类动物。
“有缘。”走出机场,余母简单的回了句话,将一切行李交给余父后便上车补眠。
“我们是在祕鲁遇到的,那个时候他们正在办天竺鼠节,说是最丑的会被吃掉。我跟妳妈也只是路过,突然看见一团黑色毛球从看似厨房的地方朝我们撞过来,妳妈抱起它当下就决定要将牠带走。”余父原本要去放行李,结果被儿子挡开,这才和余若解释。
“什幺!?祕鲁有人吃天竺鼠!等等,这不是重点。爸,你是说牠输了比赛?”
“是啊!”余父有点不明女儿为何如此激动。
“那牠不就很丑!?”余若立刻从笼子中抱起天竺鼠,果不其然,牠不像一般可爱的天竺鼠是白色、黄色和褐色的相间,牠的前半部是黑色,中间深棕色,屁股才又是黑色。
“……”余父不知道该如何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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