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颖看她一眼,小纨绔立刻噤声。程颖再转过脸,微笑道:“恬姐如果不嫌弃,就先在我们家住一阵子吧。”
刘恬抓抓头发,“不好吧,会被你们家小榛果嫌弃死。”
“没关系。”程颖一脸无邪,“她敢有意见,咱们就把她赶出去。”
“……”
说实在的,这是第一次看太太打定主意耍手腕,谢臻还觉得挺新鲜,蛮乐意奉陪。程颖说的有个办法,其实是老梗。也就是用以退为进的办法来试探小顾的真心。谢臻听完,觉得可行,今早跟着干劲满满的太太,给她做副手,做司机,开车送她去了顾黎那里。出发前两人还对好了台词和剧本,到了顾黎的小屋,装作恰好路过的样子敲开了顾黎的门。
这些都没什么。可是,把刘恬留下来继续做电灯泡?!?
见太太进厨房忙活,小纨绔赶紧跟进去,一面将那些菜啊什么的都抢过来,一面难以置信问:“老婆,你不是说真的吧?要留恬姐在咱们家小住?那,”立刻泪眼汪汪,“你有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啊?”
程颖歪了歪脑袋,“咱们家谁是老大?”
谢臻想都不想,脱口而出:“宝宝是老大。”
程颖背起手来,满意地笑了:“那不就结了,听宝宝的。咱们静候佳音。”
刘恬本来是个无可无不可的人,珍惜起东西来,一袋方便面都要两顿掰着吃,挥霍起来,在赌城输得亲妈都不认识。眼下她受情劫,心里滋啦滋啦油煎似的,程颖款留她,她也就顺势住下来。还有一个原因,看到小纨绔因为自己的存在而抓狂,其实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不过自己也很难受就是了,因为谢臻是个虐狗高手。连在饭桌上都要虐,给她老婆喂来喂去的,还是程颖说了几次才收敛了一点。
但是饭后两个人打游戏杀得很开心。
于是三个人相处的模式变成程颖一个人带着两个小孩,经常看见两人面红耳赤互相指责对方是猪队友。
另一方面,顾黎的日子却很不好过。
那个给你排山倒海安全感的人,你以为她会一直在的,所以对她根本不怎么在意,可是突然有一天,这个人凭空消失了。你才发现,心里空了一块。
回想认识刘恬的日子,一开始这货只是装作要请教文学上的问题,一直请她吃饭请她吃饭,终于有一天举双手投降:“对不起,顾黎,是我不好,我不该装作什么有文化的人来靠近你,最近为了向你讨教,我把八辈子的书都读完了。吃吐了快。”伸出一只爪,“就是想和你交个朋友,可以吗?”
顾黎觉得刘恬是笨蛋。
做恋人最忌讳的就是从朋友开始。
一来二去会拖很多年。
她很欣赏谢臻那种速战速决的方式。开头就目的明确,攻势凶猛。
可惜刘恬太爱试探了,拖来拖去,她都对她习以为常了,觉得“哦今天见到的刘恬和昨天的刘恬一模一样。”还怎么迸发出爱的火花嘛!
自打得知刘恬又去了美帝,原本不在意这个人的,近来竟然整天都在想着她。千头万绪之中有一个核心怨念:为什么不找我,为什么不给我电话?
这么消沉了几天,顾黎觉得不行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打算吃一顿然后回公司开工。从被窝里爬起来洗了个澡,去隔壁的7-11买了个便当回来,一面刷微博,一面吃便当。
冷不防刷到程颖学姐一条微博,配图第一张是一桌菜,第二张是谢臻和刘恬扮鬼脸的合照,文字内容竟然是:“恬姐的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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