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是一连好几日,罗娘出去采买些喜欢的小食,总隐约能感觉到有人跟踪。
她的骑射功夫好,也练了几手功夫,寻常三五个大汉,绝对奈何不了她,所以也不太担忧,只是让人跟着的感觉实在不妥,找了机会就把那人给按住。
罗娘一按住人,就愣了下。
这人她见过,那日在茶楼还吐槽,说一个妇道人家,和李笙那么亲近,也不怕丢人。
那女子被罗娘抓住胳膊,也不害怕,只是回过头,死死地盯着罗娘看,高声道:“听着,听我的话,赶紧走,离开那个林秋娘那个灾星,她会害死你!”
“啊?”
罗娘皱眉,轻轻甩开人,心中略有些不悦,冷声道,“你这人怎么胡说八道!”
她和这女人没说几句话,马上就发现这是个听不懂人言的,差点儿给憋屈的要吐,还吐不出来。
这人实在恶心,别说交流了,光听她说话都让人暴躁,偏偏还挣脱不开,这家伙的手劲很大。
还是红尘和小严出门正好碰见,红尘的视线一过去,那女人就和被烧了尾巴似的,拔腿就跑。
罗娘松了口气,赶紧回去,进屋就忍不住扔了个茶杯,气得跳脚。
“什么玩意!”
她的脾气特别好,可也让这个听不懂人话的笨蛋给气得暴躁,“脑子有坑还是有病啊!跟她说不通的。”
在外头和那个有病的女人没什么好说,罗娘也不打算搭理,可架不住人家一副虽然你不识好人心,但是我知道,你已经被蒙蔽了,不是你的错,我是个高人,所以我一定要救你们出水火之中,你们放心的模样太恶心人,她都被气得口不择言之余,要动手打人,那位还是任打任骂,我一切不介意的模样,到弄得罗娘像是在欺负人了。
“呀呀呀!”
罗娘拿着帕子使劲儿咬。
红尘都被她逗笑了,“世上有百样人,你不喜欢,不搭理便是,生哪门子气。”
要碰上个胡言乱语的就生气,那人这一辈子,只能靠气来活着了。
红尘是真没把这个女人放在心上,人不会让世上所有人喜欢,碰见一个有敌意的,再正常不过。
她一眼就看出,那女人不是什么灵师,到是身上的阴煞之气很重,应该不光是沾染过脏东西,还时常接触,不过到也不至于威胁到生命,等多晒晒太阳,多在人群里走一走,自然就平安无事。
“唔,那女人身上不干净,晦气重,罗娘你和她接触了,一会儿我给你个药包,拿去洗个澡。”
罗娘笑眯眯地应了,也不在意。
以前路过个坟场什么的,她家小姐也让她拿药米分洗澡去去晦气。
既然那女人是个普通人,又非名门大户人家出身,想必杀伤力有限,罗娘洗过澡,让自家小姐看过点了头,便也把这人忘在脑后,照常陪着自家小姐过上江南大家闺秀们的正常生活。
很快就到了年关。
江南这边过年比京城还讲究,卢家的女孩子们早就不再上课,跟着主母学习各种礼尚往来的交际,连红尘也被派了一堆活儿,忙着背堆积成山的卢家关系网。
红尘再一次觉得自己接这个活儿,接的很不理智,就在她都想撂挑子不干的时候,终于被同样受不了的瑶姐儿拯救,瑶姐儿强烈要求出去玩。
于是,心疼闺女的乔氏大发慈悲,改让自家的女孩儿们去做施粥舍药一类的善事。
这个好,虽然也有点儿累,但是省脑子,还能看不同的风景。
红尘几个小姐,坐在温暖的马车里,看下人们搭建粥棚,熬煮那浓稠到插筷子绝对倒不了的粥,顺便说说笑笑,方寰坐在对面酒楼二楼,凭栏远眺,看着红尘露出来一个侧影出神。
他身边贴身伺候近二十年,和影子一样的侍卫忍不住摇头:“主子,你至于吗?真喜欢回给王爷,王爷肯定愿意,会高高兴兴请了官媒来提亲。”
他们家主子多年来一直被老王爷怀疑,不是身体有问题,就是不喜欢女人,只要是个母的,哪怕是只母猪,只要世子一句话,他们老王爷估计也愿意抬回家门供着。
幽王府的确有联姻的传统,只和世家大族结亲,可不联姻,不要岳家的好处,也比儿子打一辈子光棍要好。
“你不懂。”
方寰的眼睛像一盏琉璃灯,光彩夺目,“她在我眼中,就是一件价值连城的古董,半点儿损坏不得,可不能施加一点儿暴力手段,得小心翼翼地去拥有。”
“……万一你拥有不了呢!”
虽说他家主子哄女人的手段,不像他想象中那么生疏,但他可看不出人家女孩子对自家主人有一丝半毫的好感。
方寰顿时垮下脸,半晌叹息:“好吧,即便不能拥有,在我手边摆上两天,我也高兴。”
……有病!
侍卫哭笑不得,低下头去不多话了。
偏偏方寰这会儿来了兴致,居然不肯罢休,两只手撑着下巴,像个正处于爱做梦年纪的小女孩儿,眼神如烟雾,如梦似幻,似真非真。
“她喜欢读书,喜欢好的风景,喜欢半山腰的房子,我在东面的山上让人建了一处大宅,里面种上茉莉花,一排杨树,一片梅林,要养上三五只狗,一对灰喜鹊,一对鹩哥,还有一笼鸡鸭,一笼鹅,再给她准备一个大书房,用书填的满满的,我们在一起享受春风秋月,享受美景美食美酒……”
方寰的脸上浮现出一朵红云来,仿佛整个人都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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