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煊赫的王氏,最桀骜的秦家,最清贵的楚姓,和整个天下之主,汶水萧家。
站在天家花园中,渭水粼粼,草叶焕然,就连人的眉目间,也自带了与生俱来的煌煌贵气。
什么是纵意?如书中所说,御剑来去天地间,是逍遥纵意。可出生便一袭金华,举手就天下震动,看得见人间百色,红尘烂漫,也领会得到烈马美酒,逍遥如风。站在常人无法企及的高度,高昂头颅,去看凡间万象,评说万载风云——这才是世族的辉煌了。
楚云歌心头热血一涌,扬手朝天挥去,但见金粉日光在他手臂上,镀下一片华彩。水波泛着刺目光泽,将他眼睛刺得一眯,“既来这人间一遭,何不投身那片堂皇中,去好好热闹热闹?”
那青年微垂着头,忽地一笑。他这一笑,如冰乍裂,却让楚云歌叹了一口气。
如雾在山,如水在云,飘渺不知所踪,更无法探手而得。
他们之间,气氛更朦胧地疏远了些。
“热闹么?”蓝衫青年忽地抽刀而出,金光打在他的刀刃上,无数金珠玉屑在弹跳似的,他用手指按了按刀身,悠悠道:“我只知道,贪一分这样的富贵与热闹,总会死得更早些。”
话音刚落,雪亮如虹的银光从刀身突起,击碎一地春色,凛冽地,从天而降。
刀光与桌上酒壶砰然相撞,酒液飞冲三尺,如琼珠碎裂,淋漓一地,将草叶都染得光洁明亮。
光亮转瞬而逝,那人收刀转身走了三步,想起什么般,头也不回地说:“对了,你最好去酒会上看一看。这时候,才是真正的热闹呢……”话音在草木间越来越低,带了点倦意似的,落在风中,倏忽不见。
楚云歌摇了摇头,清清静静站在风里,素色春衫上,半点酒液也未曾沾染。
“这次的人情,倒欠得有些大了。”他柔声自语,拂袖往宴席边走去。
背后,吞碧吐绿的青青春草,奇异般地黄了一地。
这时候的酒席上,的确是不一样的热闹。
黄门郎一盏茶前来报了信,说皇上思念先帝,忧虑过重,不能来了。
听了这话的秦顾随手抛了抛空空酒杯,对身边一位兄弟附耳笑道:“陛下摆好了棋局,我们这些做棋子的,也该给他看一场热闹了。”
说罢,长身而起,抽出佩剑,朗声道:“早闻江南楚家颇有侠风,小弟不才,敢向世兄请教?”
端坐一旁的楚云平神色平静,理了理衣袖。动作间,两条浅色衣带轻轻拂动,像千层暮云下,搅动一湘秋水的竹篙。
“天子脚下,何必轻舞刀枪?”他微微抬了抬眉,阳光顺着他光滑额头淌下来,越发显得面如秋水,淡而无波。“半月前,秦家侧支于琼州固疾山,偶遇我楚家游历弟子,两相过招,累及山脚民屋坍塌,火光冲天,倒是我楚家罪过。”
另外半句没明说的话,就是秦家于琼州斩杀楚家某位不见经传的弟子,而后放了一把火,毁尸灭迹。
秦顾手一僵,冷笑一声,额角青筋却跳个不停。
各大世家中,类似于旁支弟子与旁支弟子的摩擦时有发生,不过往往顾及诸家颜面,不会放到台面上一一计较。可这种公然杀人毁尸的事情,却也是第一次遇见。若是往常,必然是寻了个由头给楚家见礼赔不是,这事儿才能过去。
可秦家静悄悄地遗忘了,而楚家下任家主,在酒会上不轻不重地提了这么一下。
秦顾的手心出了一层的冷汗:他将要说的话、要做的事,将会以一种自己也无法掌控的势态,席卷整个四姓么?
他自小行走在天下最辉煌的地方,也掣马行过莽莽荒原,习惯了将一切掌控在手的滋味。可如今渭水酒宴,牵一发而动全身,宫门深静,暗流涌动,他第一次开始觉得,行路难。
若他后退一步,此后四姓,当还以从前温雅从容姿态,伫立在天下四个角落。而他不退……
可他半步不能后退——他手中长剑,第一次不是承载自己的意气,而是整个家族的意志。
剑,重如千钧。
他猛地后退数步,仰起头,往北面看去,隔着无尽天地,似乎能看见无数黑马,踏雪而来。
眼睛一闭,沉声道:“我秦氏一族,盼归马蒙山,久矣。”
百年前的前朝天子,收天下马于南原,销天下兵于明堂。
此后日日夜夜,秦氏一族,背负无数荣华富贵,梦里有千军万马踏浪归来,而魂,不得归去。
百年以来,终于等到了这么一次机会,天子放秦氏于蒙山,散天下牧于蒙山!
从此,天地逍遥,一整个北疆的自傲。
四姓永结同盟的约定,与密室里的天子一诺,孰轻孰重?
说完这话,他像是被抽干浑身力气般,手中长剑直刺入地。
“咯”的一声。
却又听见“铮”的一声。
是雁羽飞过千山寒潭,荻花落尽深秋簑草。
楚云平打量了一眼手中酒杯,刚被敲击那么一下,似乎还在颤动。
萧索而沉郁的声音,随他起身的动作落在席间,“你是秦国公的长孙,那么,你说的话,必然也是秦国公的话了。”说罢,直身,站起。一身长衫柔柔地飘动,抖落了一身寂寞似的,迷了胡姬十四岁的眼睛。“百年前,四姓皆起于草野,而如今,这就是秦家背弃盟约的原因么?”
他淡淡笑着,环顾周围,徐徐抽出腰侧的剑,白皙手腕几乎透明,像雾,浮在金色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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