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桃,“但一会见到大神的时候,你就得自动闪一边去,别给我当电灯泡啊,能否成为大神之妻,就在此一战了。”
芳华,“有你这么个心直口快的朋友,真是我的荣幸哈。”
赵桃,“过奖,过奖。看到我身上的晚礼服没,特地挑的大神喜欢的颜色,紫色,他专访上有说。”
芳华,“我年轻的时候也喜欢这个颜色,不过现在我喜欢最为耐脏好洗的黑色了。紫色那么浪漫,就适合你们这样浪漫的一对。”
两人朝宴会厅走的时候,芳华想起来,高中的时候,她最喜欢穿粉紫色的连衣裙,喜欢背着紫,连包书本的书皮都是紫色的。
而且她还从来不吃红薯,她只吃紫薯。
晚宴是自助餐,宴会厅并排着四张长长的餐桌。
芳华与赵桃找了个位置坐好。
刚一坐定,就听到旁边的几个别部门的女生说话。
“我刚才看见零下七度大神了。”
“听说是个大帅锅,真人怎么样,帅不帅,帅不帅?”
“帅死了,帅得人合不拢腿。”
“……”
出于职业关系,芳华突然来了句,“涉黄,涉黄了啊。”
几个女生没注意这边的动静,还在继续犯着花痴。
“大神未婚,听说还没女朋友呢。”
“大神为什么没有女朋友呢,那肯定是因为他没见过我。”
“乱讲,大神是我的。”
“是我的!”
“明明是我的!”
“……”
赵桃坐不住了,低声对芳华说,“这群女流氓,大神是我的,她们都是炮灰!”
芳华,“呵呵哒。”
赵桃,“你先帮我占个位置,我要主动出击去了。”
芳华,“好哒。”
赵桃走了之后,旁边几个女流氓也走了,都去寻觅大神的踪影去了。
芳华开始有点同情这位零下七度大神了,被一群豺狼虎豹盯上,可真是做了孽了。
她拿了快小蛋糕,倒了小半杯红酒,先填了填肚子。
然后她就百无聊赖了。
看风景?有啥好看的,黑不拉几的一片。
看灯光?有啥好看的,闪瞎人眼。
看美女?有啥好看的,化了妆都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看帅哥?那就更没啥好看的了。
人生真是,无趣极了。
要不是为了吃点好吃的,芳华宁愿在家里扮演咸鱼,绝对不会翻身的那种。
芳华只好拿出手机,先刷了遍朋友圈。
她实在是无法理解,某些女人,什么娃吃啦娃睡啦娃拉臭臭啦,这种无聊至极的事情,一天到晚的晒啊晒,有啥好晒的。
还有某些女人,一天到晚的,买了个lv的包,买了个香奈儿的套裙,买了个奥迪的口红,也拿出来晒晒晒,你们的人生是有多空虚啊。
哦,不对,是迪奥的口红。
管它奥迪还是迪奥,还不如一块奥利奥来的实在。
朋友圈刚刷到一半,总感觉头顶上有一道灼热的目光射来。
不管它,也许是误伤。
但那目光实在是太灼热了,差点把芳华的头发都给烧着了。
她只好抬起头来。
一抬眼却对上一对漆黑的眸子,那人眼里似有流光闪烁,仿佛藏着星辰大海。他微微弯下腰,正挠有兴致地看着她。
以上一段是程书秀眼里的剧情。
下面一段才是芳华眼里的。
一抬眼,却对上一对不知是人类还是猪类的鼻孔,以及一根红杏出墙的鼻毛,那鼻毛就像一锅汤里掉的一颗老鼠屎一般。那人弯着腰,不知道是不是驼背,正虎视眈眈地看着她。
从芳华的角度上来看,确实比较容易看见那根鼻毛嘛。
但男主一站起来的时候,或坐着跟人平等视角的时候,那根鼻毛就看不见了,毕竟,男主人设不能崩。
“干啥呢,干啥呢。”芳华赶紧跳了起来。
程书秀也是被芳华的过激反应吓了一跳,赶紧往后退了一步。
“那个啥,你为什么不去相亲。”
芳华被人没头没脑地问了这样一句,这才仔细看了看眼前的男人。
呦,这不是程书秀同学吗,中学时期的男神啊。
但也只是停留在中学时期年轻时候了。
“小伙子长大了,长高了哈。”这是芳华的第一反应,她没经过思索就说出来了。
程书秀,“谢了哈。”
其实他中学的时候就已经一米八二了,后来就再也没长过个子了。她说他长高了,必定是因为自己的人格魅力,显得他的个人形象都伟岸起来了。
多年不见,小丫头对自己还是如此一往情深,呵呵呵,哈哈哈。
芳华这才想起来问,“你怎么会在这里。”再看他穿得人模狗样,白衬衫黑西装紫领带,“你当记者了?”
程书秀,“不,你秀哥不是记者。”
哥不是记者,哥是受万千少男少女仰慕的网文大神,20xx年作家富豪榜排名第二,并且很快就能干掉去年排名第一的那个家伙。
但程书秀现在并不想揭露自己的身份,还没到时候。因为主持人还没叫他上台。
程书秀,“你在点江文学工作?还是记者?”
芳华,“就一个基层员工。”
程书秀看到她说话的时候,眼睛里没有一丝光亮,大约是对自己目前的工作或者生活状态不满意吧。不过,女人,不要担心,你很快就要成为大神之妻了。
程书秀,“到阳台去看看风景吧。”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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