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秦抬起没c-h-a针的那只手,看着夏冯道,“过来。”
夏冯却说,“对不起。”
“对不起什么?”
“我该早点送你来医院的,差点害你……”
“是我自己不想来,不怪你。我能醒过来就说明没事了。”沈秦抬着手都感到吃力,“站那么远干什么,不信的话,你走近过来看看我。”
于是夏冯慢慢走了过来。
他抓住沈秦那只冰凉的手双手扣在掌心贴在自己脸上,“我才不信你说的什么没事的鬼话,你知不知道你吐了那么多血有多吓人。”
沈秦柔声的哄他道,“我没事了,真的,你要怎么才信啊?”
夏冯没答他。
只有他自己知道……
在看到沈秦吐完血昏过去的时候,夏冯吓归吓,可心底却出现了一个特别可怕的想法……
要是沈秦死在这儿,他自杀的话,那沈秦就永远是他的了,那个和沈秦订婚的女人什么也得不到。
这个想法太可怕。
还好夏冯正常的理智战胜了这种想法,现在能触碰到这么一个活着的沈秦比什么都要值得高兴,值得珍惜。
第51章 变异
投资的新电影舆论不断。
金丰一就算不想,也不得不承认沈秦说的是对的。
斯托克的确是要比古董月要合适得多。电影这种东西不是拍给原作者看的不是拍给导演看的甚至不是拍给观众看的,而是拍给舆论看的。
原作者是沈明峰已经是最大的招牌,无论由谁来拍国内已经是票房和口碑的保障。特地请斯托克来拍就是一个锦上添花的意思,没有他也不差,可有了他欧美那边也会有一部分人开始关注这部电影,如果能帮这个斯托克拿到一直没能拿到的电影奖项,也能结交上欧美电影界其他更好的导演。
斯托克只是个开始,之前虽然是沈秦这边求着他,之后就该他来求沈秦了。
商界的人际交往关系就是这样。
沈秦就是处理这种关系的天才。
金丰一嘛……经验不如他,心性也不像沈秦这么沉着冷静,唯一比得过的大概……不对,应该说唯一可以相比的大概就是他不傻。
一天的拍摄工作完成,金丰一和高千见了一面。
他们两个因为这部电影最近见面的次数不少,高千信任着金丰一,金丰一则觉得挑到一个华黎艳弟弟来做电影主角真是幸运。
高千的样貌干净,心思竟然也干净,不过这是好听的说法,说难听点则是蠢,好利用。
为了保持身材和皮肤,桌上的酒还有小吃的菜高千是不动的,为了第二天脸不浮肿他连水都不喝。
金丰一同情他,“你就什么也不能放嘴里吗?”
“也不是。”高千拿出一盒口香糖,倒了两粒出来放嘴里嚼着,“这个可以吃。”
金丰一喝着酒,一副恨不得把杯子都要咬碎吃下去的样子。
高千问道,“你心情不好?”
“看得出来?”
“一目了然啊。”高千猜测道,“为什么?你又泡不到哪个女孩子了?还是你大哥干了单大生意?难不成沈秦和你吵架了?”
说起前面两个的时候金丰一都是不屑的,高千最后猜的那个却让金丰一放下了杯子。
金丰一,“……”
“不会吧?!你跟沈秦吵架?!”高千觉得稀奇,“沈秦那种人会跟你一般见识?!”
“什么叫会跟我一般见识?!!!我能跟他吵什么?只怕他还觉得我不配跟他吵!”金丰一冷声道,“总之是我一个人的问题,跟他无关。”
“跟他无关?那就是你一个人在呕气?”
“差不多……”突然想起高千就是那个华黎艳弟弟,金丰一问他,“沈秦喜欢上了一个男人,你知道是谁吗?”
“不知道,爱喜欢谁喜欢谁。”高千看金丰一的眼神略诡异,顿时脑门都要流冷汗了,不可思议道,“难……难不成喜欢我?”
金丰一翻了白眼,“美得你!是夏冯,按辈分来说是你侄子。”
“靠――”高千脱口就是脏字,但自己身为艺人得时刻注意形象于是立刻捂住了嘴,酝酿了一会儿胸口排山倒海般的情绪,缓缓道,“夏家的人?!真是够可以的!学他爸?!”
金丰一,“这很稀奇吗?”
谁都有点见不得人见不得光的癖好,尤其是上流社会的富家子弟们间的生活更是糜烂,靠着父辈赚来钱已经足够各自几辈子吃喝不愁,没一两个特殊的烧钱癖好才是稀奇。
爱好赌博的也分可以常赢的和败家输钱的。嫖,娼的也分动情的和玩乐的。脑子坏掉吸,毒的也有,国内虽然犯法但国外不管,这东西伤身伤心,沾上的不是早死就是废物一个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可要是有包养男人的……那就是大忌讳了。
养女人跟养男人区别很大。女人如衣服想换就能换,一次穿几件都没有问题,同样的被包养的女人自己也觉得没什么,对方不喜欢了那就分开,年轻貌美的女人不介意去寻找更好的金主。
男人是不一样的。
男人的自尊感是从出生那一刻开始就比女人要强,无论贫穷还是富有都不会愿意屈居人下。所以……每一个因为钱被同性握在掌中的男人都像是一条难缠的毒蛇,他们不会轻易的被换掉,心机与野心往往也比那些三天两头换男人的女人要深沉得多。
夏默升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沈衫生意上的手段狠毒几乎让人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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