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大演员啊,我在剧团大院里就经常见她,不也是两只眼睛一张嘴巴么。”
“我可听说了,当初要争着演李铁梅的,怕不有上百的人?可这个常燕说话似地就把这个角色抓到自己手里了。听说她的爸爸和丈夫都是咱们滨海有头有脸的人物,是不是小梅?”
“没听说,这个常燕从来不跟团里的人提她的家里人。不过她的丈夫不管是不是有头有脸,现在有点绿头绿脸倒是真的。嘻嘻……”
“你这个死妮子,在说什么哩呀!”
“我可没有瞎说。李铁梅跟李玉和相好,这件事剧团里几乎每个人都知道,他们在外地演出时,甚至合住一个房间呢。你说她丈夫那个可怜虫,头上戴着一顶油光光的绿帽子,还说什么有头有脸哩么?”
“哟,这么说来,我更要去看看这出别开生面的《红灯记》了。咱倒要看看,舞台上的父女俩是怎么眉来眼去的哩,咯咯咯……”
常燕出差这么久,回来后为什么不住在家里,甚至连自己的儿子都不管,却要住到剧团宿舍去?这个秘密没想到以这种方式被揭开了。
刘清远没有想像中的勃然大怒,甚至还摇了摇头,无声地笑了一下。他感觉到自己的手脚冰凉,身子也不听使唤地轻轻颤抖。那个叫小梅的服务员发现了刘清远的异样,就停止了和同伴聊天,走了过来。看到刘清远的衣着打扮,小梅就知道是来参加会议的领导干部。又见他面色苍白,就关心地问了一句:“领导,你有什么不舒服吗”
刘清远一惊,慢慢地站起身来,笑笑说:“没什么,我有点低血糖,出去透透空气就好了。”就走出会议厅,来到门外的走廊上,用颤抖的双手点燃一支香烟,深深地吸了一口。
嘘……,好受多了。穿过蓝色的烟雾,刘清远似乎看到一个美艳而调皮的笑脸在面前扩展开来,那是大学时期的常燕。在那个难忘的周末舞会上,她是那么地大胆,又是那么地主动,求自己教她跳舞,第二天又约自己到校园后面的小树林去见面,使自己闪电般地坠入情网,私定终身。
现在再重新审视一下自己的婚姻,真的是以爱情为基础的吗?刘清远的嘴角又现出一抹讽刺般的微笑。常燕当初看上自己的到底是哪一点呢?以她的家庭背景和天生丽质,为什么会对自己这个土包子出身的乡下小子一见钟情?
道理是明摆着的,常燕选中刘清远的原因,无非是猎奇心理在作怪。在常燕的眼里,刘清远那潇洒帅气的外表,忧郁的气质,略带土气的衣着打扮,还有那时时微微皱起的眉峰,都使她芳心大动,为之痴迷。跟与自己在政府大院一起长大的那些公子哥儿们相比,刘清远太独特、太与众不同了。他的脸上写着传奇,心里埋藏着无穷的故事,坚毅的嘴角显示出内心的刚强,但目光中却又有一丝惊慌,就像受过伤的小兔子,在呼唤着自己以母性之爱去呵护,去为他抹平创伤。跟这样一个男人交往,那是多么新奇、多么刺激,多么令人心情激荡的事情啊。
是的,新奇、刺激再加上心情激荡,这些都足以让人疯狂,为之奋不顾身勇往直前。但这些不是爱情,更无法构成幸福婚姻的永恒基础。从迥然不同的两个世界里成长起来的年轻人,他们的性格也是迥然不同的,兴趣爱好和追求也不在一条平行线上,这才是最重要的。
而自己呢,自己和常燕结合的初衷是什么,是出于爱情吗?刘清远现在不得不面对来自内心深处的诘问了。常燕长的很漂亮,有着火一样的激请,能歌善舞迷倒众生,但这些是自己所追求的吗?不是。刘清远不是个追求表像的人,他注重的是目的,是核心本质。在生活底层挣扎了二十多年的刘清远,最朴素的目标就是脱离农村,成为有头有脸的上等人,成为有权有势的官老爷。而要以最小的努力迅速达到这个人生目标,就只有通过婚姻。常燕能帮助自己达到这些,这就是自己跟常燕结合的根本动机。
而常燕喜欢的是艺术生涯,爱的是浪漫。她痛恶官场,或者说对官场之事根本不感兴趣。自己老爹的官当得已经够大了,但除了让自己衣食无缺之外,却无法为自己带来发自内心的喜悦。她要跳舞唱戏,要尽情挥洒激越的青春,但醉心官场的丈夫刘清远是无法给自己带来这些的。道不同不相与谋,事情就是这个样子的。每天开会、应酬、说假话、做违心的事,甚至为了升官而把自己的恩人打翻在地,这是自己的丈夫么常燕也正是出于对官场的厌恶,这才在刘清远劝说自己在家当全职家庭妇女的时候,毅然进入京剧团,在舞台和灯光下实现自己的追求,寻找自己的欢乐。
那么,现在事情弄到这一步,是不是应该提出离婚,以挽回自己作为男人的尊严?刘清远再次自嘲地笑了一下:不行。现在自己虽然已经有了些权势,但比起岳父常明发这棵参天大树来,
自己还不啻是一棵经不起风雨的小树苗,一旦失去庇护,那就连根拔起了。裙带关系!老同学柳春明这个字眼真是用的恰到好处啊。
“小刘,怎么今天到这么早啊,走到我的前头来了。”刘清远肩头一震,被人轻轻地拍了一下,回头看时,见是自己的顶头上司韩得宝。刘清远哈哈一笑,扔掉烟蒂,接过韩得宝手里的皮包:“先锋先锋,有事先行。我这不是给主任打前站来了么。”两个人说说笑笑地进入会议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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