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抛出一句,“这个决定是王斯筝亲自做的,不是我撺掇的。既然她已经决定了,那就让她做,这样就算是因为她一时冲动,就算她日后后悔,那也是她自己的事情。她已经26岁了,早就成年了,你就别再替她做决定了。”她顿一顿,似乎是打算结束这段对话。
“你该接受事实了。她不是你的女儿,不是你的附属品,而是一个完完整整的独立的‘人’。”
许澜庭说完最后一句话,转身走向电梯,把惊愕的众人留在身后。其实这句话她早就想说了,想对整个世界大声喊叫,想告诉所有试图插足她生活的人们,她许澜庭是可以自己为自己做决定,并且自己为自己的决定负责的独立的“人”。
她豪气干云地走进餐厅的时候还很为自己骄傲,但在看到陈松乔的那一刻她发现自己之前莫名的笃定突然烟消云散。因为在他旁边,多出了一张陌生的、年轻的、女孩的脸。
天知道她是怎么镇定地坐下来的,但她分明听见了自己淡定得可怕的声音,还是一如往常的戏谑:“诶哟,千年光棍终于脱单了!这顿得你请了吧?”
他没有否认,那就是默认:“我介绍一下,这是夏熹微。机场特服。”
“你好,我许澜庭。”她点点头,估摸着这女孩不过25上下,陈松乔还真是下得了口。
“叫我vie就好!常听松乔提起澜庭姐,久仰大名啊。”声音像香草味的冰激凌,还是在太阳底下放了十分钟的那种。
许澜庭想起陈松乔大学时候交的女朋友,发现他的品味还是一如既往的烂。哦,原来他的逻辑就是跟许澜庭这样的女汉子做朋友,跟夏熹微那样的软妹子谈恋爱?太挫了吧!有没有点人生追求啊!
那个小女生吃的真少,跟小鸡啄米似的,但是点的东西道道是菜单上最贵的。难道现在流行用男人为女人花钱的多少来衡量爱情的深浅?要是真的这么算的话,陈松乔该是对她许澜庭爱的死去活来了吧?
她就这么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心不在焉地喝饮料,直到把自己喝饱了,就停下来查看自己的手机,好像很忙的样子。
陈松乔放下筷子,抬眸看她:“你有事要忙?要先走吗?”
她点头,拿外套起身。
“我送你吧。”他也意欲起身,却被她的目光制止。
“不用了,公司离这儿没几步路,我走回去正好消消食。你们继续。”许澜庭穿上外套,头也不回地走出餐厅,踏入w城的冬天。
天色惨白,朔风呼啸,城市的道路上车流不息。她觉得有点冷,还有点晕。难道是因为这一系列突如其来的反转把她杀了个措手不及,牵扯到了某根脆弱的神经?
天气真冷啊,她不由得抓紧了自己的衣襟。
☆、滤色
许澜庭有时候很讨厌自己。因为自己很固执、很自私、很骄傲、很自以为是,而且还有不可理喻的强烈的占有欲。就像自己老是看不起陈松乔看女人的眼光,就像自己老是为了他的女朋友不开心。好像是她自己不对,怎么就老是要多管闲事呢?
说起多管闲事,许澜庭就想起了王斯筝拜托给她、她又拜托给柳太太的那个小肉球。不知道现在bill的家里是不是已经快翻天了。
没想到想什么来什么,就在同时,许澜庭接到了bill的电话:“许澜庭,你那个小侄子啊,今天早上拉肚子送到四院去了!你去看看吧啊!下午不用来上班了!”
她赶紧找王斯筝,但电话根本打不通。想回公司拿车,却想起来自己今天把车借给发行部长了。只好站到路边打车。
有句俗话专门用来形容这种状况的,就是越是急着事情就越难办,但许澜庭一时想不起来那句话究竟是怎么样的了。反正她在街上站了十分钟还没打到出租,这在w城简直是破天荒的事件,正急得跺脚呢,忽听见面前响起几声短促的喇叭。
抬起头来,正对上香槟色凌亚里一双熟悉的黑色眸子。
“陶晔?你怎么在这儿?”
“碰巧啊。你有事?”
这是市区,车一直停在路边不合适,所以许澜庭不打算细细说明,只是问:“有空的话载我一程吧?”
他也没问去哪:“上车。”
到了车上,许澜庭简明交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一边还感叹孩子真是可怜,生病了父母还不能在身边。过了一会,她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转头问:“你换车了?”上次的明明是黑色的来着,今天这辆好像还是今年的新款。
“上次那辆送修了,顺便做个保养。现在就开这辆。”他解释说,“等那辆修好了,我打算直接给我秘书开了,他眼红好久了。”
许澜庭听了扁了扁嘴,没想这个小表情被陶晔敏捷地捕捉到:“你干嘛?觉得我浪费?……你那部进口的保时捷我不也没说什么吗?”
“……我那是,又不是卡宴。”她试图辩解。
“但我知道那是最高配置,虽然只乘过一次。”他兵来将挡,“我那天可没喝醉。”
幸好他没能继续让她难看,车就在四院停车场停了下来。到了急诊室,许澜庭一下子找到了柳太太,后者抱着睡着的小元宝,对她露出一个疲惫的微笑:“现在好多了,医生说等挂完了水再量个体温就能走。”
“真是麻烦你了。”她看看输液瓶估算了一下时间,回头跟身后的陶晔说,“至少还得一个多小时呢,要不你先去忙吧?”
“不忙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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