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悠悠飘来,花瓣上洒落着点点露珠,格外可爱,代小枫一愣,然后嘴角弧度拉大,露出了小小的酒窝。
☆、第四十二章
在医院里住了一个星期,艳子实在躺不住了,闹着要回家。主治医生是个微胖的中年女人,一张和蔼的圆圆脸,每次查房都笑眯眯的,前两天还总是问这个病人是不是又偷吃水果了,然后艳子红着脸说只吃了三个樱桃,医生继续笑眯眯,声音温柔说,不行哟。代小枫闻言很快把柜子上的水果零食都收进柜子里省的艳子看着眼馋。
住院这几天,都是代小枫在医院里照顾艳子,艳子很过意不去,做手术的钱还是代小枫先垫付的,说请个护工就行了。代小枫皱眉,说,得了吧,和我客气什么,何况在这里照顾你,我就不用看店了。讲完偷瞄艳子一眼,发现艳子表情淡定,并未什么不妥,代小枫轻叹口气。自从艳子把来探病的程孜渺轰走后,程孜渺再也不敢来了,艳子这几天也从未提起过他。想起那天,艳子半靠在床头,看见程孜渺偷偷摸摸闪进来了,冷着脸不打招呼。程孜渺从左边走到右边,又从右边晃到左边,再挪到艳子床边,还没开口,一直低着眼睛的艳子说话了。
“来这干嘛?”语气还很虚弱,但仍能听出是硬邦邦的。
程孜渺用指关节蹭蹭眉毛,声音温柔,“探病呀。”
艳子脸扭向另一边,就是不想看见程孜渺,“绝交了的话,就不用拘泥于这些场面上的东西了。”
程孜渺还是站着,“什么意思?”
“意思是,你不用来探病,我现在不想看到你。”
程孜渺沉默了,看着艳子黑黑的头脑勺,像是一颗小蘑菇,本来想伸手揉一揉,可手指动了动,他却什么都没做。站了一会儿,喊了一声“余一艳”,这是艳子的大名,平时谁要是这么喊她,她准跟被人急,因为她很不喜欢自己的名字,而现在艳子就那么硬邦邦地扭着头,一点反应也没有,程孜渺突然觉得很无奈,说了句走了,便往门口走去。快到门口时,他偷偷回头,发现艳子那家伙又把头转向另一边了,反正就是不看他,他有点想笑,都三十岁的人了,脾气一上来和小孩子一样,他摇摇头,从那天以后就真的不来了。
原来三个人相互之间都是极要好的伙伴,现在两个人从朋友之上恋人未满的状态一下子变成连陌生人都不如的关系,代小枫懊恼地问艳子,有没有想过她这个三明治面包里的培根。艳子白眼一翻,不是你让我趁早理清关系,三十岁的女人了该看看别的男人了。代小枫吸吸鼻子,是啊,可没让你们做仇人啊。艳子叹口气,看向窗外的朵朵白云,笑了笑,说,傻瓜,只有彻底忘了他我才能喜欢上别人呀,别说这个了,快给我烧爱心午餐去!别看艳子长得人模人样的,三十岁的女人长得和年轻的时候没啥区别,高跟鞋一踩,十足的职业女性模样,可私底下,家务活没有什么能拿的出手的,如果不是代小枫做菜招待她,艳子可以靠吃外卖和方便面过活。艳子经常自嘲,山沟沟里出来的妹子也是分人的,有人家务活特别能干,也有做饭超难吃的,比如她,幸好她不在山沟沟里,不然很有可能嫁不出去。这次她生病了,代小枫便搬去和艳子一起住,给她补一补。
吃饭的时候,艳子突然问:“枫枫,你家是不是装修好了?”
代小枫点点头,“差不多了,等请人去打扫一下房子就可以住进去了。”其实没什么好装修的,这套房子是从程孜渺那买来的二手房,程孜渺之前在那住了一段时间,也算是精心布置了一番,前段时间不知怎么,说是不想要这套房子了,代小枫一听,觉得房子不错,就接手了过来。第一次去看,不是太喜欢房间里刷着那么明媚的颜色,便打算重新上层灰色和白色的漆,待一切都办妥,还在打算挑个时间搬过去,艳子这一病,事情就耽搁了。
代小枫老早买了套房子,就在最先开始租的房子的附近,等好不容易还清了房贷,那一片被划入了城市规划建设区,要拆迁了。拆迁款拿的挺多,可买房子是个很费精力的事情,她便还是租房子住。工作的咖啡店也在拆迁的范围内,便歇业了,代小枫不知道老板还要不要继续开店,她便想着去做的事。有一天,她接到程孜渺的电话,说选好店铺了,问她还要不要回来帮把手。代小枫爽快的答应了,没想到,这一答应,她直接从打工小妹变成了合伙人了。咖啡店的业绩还行,再加上代小枫除了吃和房租,存了一些钱,便把旁边的店面盘了下来,之后便一直住在店里。而这两个店也成为了三个人的根据地,常常买些啤酒,把店门一关,三个人坐在地上喝着酒,侃天侃地,说一说店里发生的趣事,说一说小秘密,没事骂几句,音响里放着他们喜欢的音乐,店里的一桌一椅见证了他们溜走的时光。而现在,代小枫要搬离那里,艳子也不打算再去店里找他们玩了,感觉好像将要失去什么重要的东西似的,代小枫并不好受。艳子问完之后,若有所思,也不再讲话了。
☆、第四十二章
代小枫叹着气,有时候真想一瞬白头,这样所有的事情都尘埃落定,那便不会有那么多不安与焦虑。她努力想要抓住身边的人,可人的感情太多变了,一不留神,松开了拉着的手,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就这么断了。她希望艳子能获得幸福,她太累了,需要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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