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阳多根正苗红的孩子,被带歪了。他绝对想不出这样的点子。
“小悠,没想到我们两家,最终还真是成了亲家呢。”
“嗯,就是,小遥,我也没想到。”
两闺蜜相视一笑。
岁月在她们脸上留下了痕迹,可是就算如此,她们仍然是美丽又优雅的女人。
*
墨笙揉了揉自己有一些发酸的脚。
她不太喜欢穿高跟鞋,除了必要的场合,她最喜欢的还是平底鞋。
走出了婚礼现场,墨笙去车库找自己的车。
她看到了应飘兰。
应飘兰看起来有一些削瘦,好像风一吹都会吹走似的。
墨笙收回视线,拿出车钥匙,按了开锁。
“墨小姐,方便说上几句话吗?”应飘兰走了过来,双手抱胸。
墨笙面无表情:“我不觉得我们有什么好说的。”
应飘兰看着她,眼里闪过一丝嫉妒。
现在,她第一次羡慕比自己年轻的女人,不是害怕自己老了,而是因为,她现在不健康,而墨笙,面若桃李,眼含春水,多么年轻又健康。
若她拥有墨笙的健康就好了。
“我想跟阿铮求婚。我的离婚已经办好了。我怀了阿铮的孩子……”
墨笙不可置信的看向她的小腹。
内心有一种绝望蔓延开来。
墨笙没想到,事隔多年,就这样一个消息,她都无法承受。
她曾经跟任铮说过,将来要生三个孩子,两个哥哥,一个妹妹。哥哥保护妹妹……
可是现在,另一个女人跑来说,她怀上了任铮的孩子……
墨笙稳住身形,冷淡地道:“那又怎样?”
应飘兰就算是求人,也是这样高高在上的姿态。
“我知道你恨我恨得要死。可是,我肚子里的孩子,也是阿铮的孩子,是个小小铮。你想让它一出生,就是背着私生子的骂名吗?孩子是无辜的。墨小姐,只要你开口,阿铮就会死心。只有他彻底的死心了,他才会跟我结婚……”
顿了顿,应飘兰又接着道:“这些年,你一个男朋友都没谈,是不是想替阿铮守节?不,墨小姐,你错了。就算我死了,我也要拉着阿铮一起陪葬,这一生,你别想再等到他了。该怎么做,我想你应该清楚明白了。”
应飘兰说完,上了车,就离开了。
墨笙慢慢的蹲了下来,抱着自己的胳膊,紧紧的。
脑海里只有一个想法,应飘兰有任铮的孩子了,她将为铮哥生下孩子。
墨笙的嘴角带了苦涩。
这些年,她没有再喜欢过任何人,没有再跟任何人交往。
只有她清楚,她并没有再等任铮。
可是,应飘兰却是认定了,她在等任铮,她还没有死心。也许,任铮也是这样的想法。
想到这里,墨笙的力气,像是慢慢恢复了。
她站起身来,却看到王慕景正站在不远处,看向她的目光带了怜悯。
也不知道,她跟应飘兰的谈话,他是否听到,或者是否看到。
墨笙抬脚向他走了过去。
因为她穿着高跟鞋,这一次,她不用仰头,就可以跟他的目光对视。
她舔了一下唇,感觉唇有一些干。她的嗓子也有些干。
想了一会儿,王慕景一直也没有催她,他好像对她一直都这样,耐心,克制。
墨笙开口了:“王慕景,你说过的,如果我想结婚,就找你,这句话,还算数吗?”
这是她第一次叫他王慕景吧。
王慕景怔了一下,然后郑重点头:“嗯。”
虽然只是一个字,但已经足够。
“你身份证带了没有?”
“带了。”
“那好,我们现在就去民政局领证吧。”
墨笙说完,抬脚就走。
她怕她再等上一秒,可能就失去了勇气。
王慕景并没有动。
墨笙回头:“你后悔了?”
王慕景眼里带着怜意:“不,我是怕你会后悔。”
墨笙咬牙:“不,我是怕你后悔。小心以后我会赖上你甩不掉哦。”
王慕景深深看了她一眼,他求之不得。
但到底,他什么也没有说。
车上,王慕景打了一个电话,两人到了民政局,有人领着他们去拍结婚证照片。
不过十来分钟,鲜红的两个红色本本,就交到了王慕景的手上。
王慕景并没有给她,而是自己放进口袋里,说:“我来保管。你要去哪,我送你。”
“送我回家吧。”墨笙报了一个地址。
王慕景欲言又止,最后,他只说了三个字:“再联络。”
墨笙回到卧室,换了一身衣服,拨通了任铮的电话。
“铮哥,是我……”
四个字,任铮的手握得死紧。
“铮哥,我结婚了,跟王慕景。”
一句话,如惊天天雷。
一个月后,z市又出了一件大事,应飘兰跟她的小白脸,任铮结婚了。
应氏大肆操办,婚礼之奢华,让人咂舌。
墨笙关上了电视,嘴角带了一抹淡淡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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