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意心里狂泪,正所谓兔子急了会咬人,还是乱咬的那种,平时以为兔子战斗力最渣,没想到破坏力却这么了得,真是看走眼了。
一阵天旋地转后,林意发现自己已经离开了办证厅,周围是一团团的迷雾,无法判断身在何处,头顶上空传来了珍子的声音:“草!你竟然穿越到芳菲生前的故事里去了,你是不是今天看见了芳菲的什么东西了,好穿不穿的,穿到那只厉鬼的身平里去,万一你被她撕了回不来了,朱老板会把我交给薛定谔剁了的!”
林意:“.....”你现在知道怕了?这个时候你不是更应该关心我的死活再考虑你自己的未来吗?“珍子你在哪里?快把我拉出去!还有,你刚才说芳菲是厉鬼?”
珍子:“我也想不到真的会成功穿越的,我也是第一次做试验啊。芳菲是只厉鬼,要不然你以为她为什么天天穿大红色的衣服,红色的鞋子,浑身红得像个移动利是封一样啊!你到了芳菲的故事里,只能熬到自然死亡才能出来,不过你所在的那个世界里的时间和现实世界的时间是不对等的,你在故事里熬完一辈子,熬到七老八十也没关系,回到这里后顶多过了一个下午的时间,所以你不用当心啦,这段时间里我替你兜着的,我就不能陪你去了,哎呀,时空大门在关闭了,我不能多说什么了,你好自为之。”
林意:“喂喂,慢着,芳菲是厉鬼,她是不是死得很惨的,你刚才说穿越能改变历史,改变人物的命运,从而颠覆整个世界是真的吗?那我改变芳菲的命运,让她开心点不就行了吗?”
天空传来珍子着急的声音:“笨蛋,你守好你自己到自然死亡就好,芳菲死后变成厉鬼,你若做了什么触怒于她,她把你撕了,你就魂飞魄散,永远都回不来了,记住,故事你你可以和任何人作对,但绝对不能和芳菲作对,芳菲她怨念很深,不是你这种小人物能化解得了的,自作聪明只会……”
珍子的声音渐渐消散于空中,直至完全听不见,林意也开始堕入无尽的昏迷中,等待在芳菲生前的故事中醒来。
“哗啦啦”林意刚睁开眼睛,一盆冷水兜头淋来,林意瞬间变成了一只落汤鸡,一个个头比林意高出一头,头上扎着丫鬟双髻,气焰嚣张的少女扔下手里拿着的水盘,指着林意鼻子劈头劈脸的骂:“臭乌鸦,你以为你自己是那根葱,敢挡我金珠的路,我今天就要替你那白痴的主子教教你苏府的规矩!”说完,那丫鬟撸起袖子抬起手臂,一巴掌重重地挥了过来,“啪”的一声,林意下意识的闭上眼睛,听到声响后身体不由得颤了一下,却意外地没感觉到脸上有任何的不适,林意睁开眼,却发现一个华服少年站在自己前面背对着自己,刚刚金珠那巴掌看来是落在他脸上了。那少年张开双臂把林意护在身后,对前面叫金珠的丫鬟说:“不许你欺负邬雅。”
“呦,听过奴婢替主子挨打的,却没听过主子替奴婢挡巴掌的,我今天算是开眼界了,二房的果然是个白痴,这种事都做得出来,啊哈哈哈。”金珠站在原地笑得花姿招展。
☆、第二十九章
林意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去理清了这个复杂的世界,又花了两个月的时间给自己做心理建设,强迫自己接受竟然穿越到这个坑爹世界的事实,最后林意得出一个结论,他该把自己埋了,好穿回去鬼怪界,毕竟那是一个相对正常的世界,相对!
是的,林意魂穿成一个名叫邬雅的小丫鬟,是个女孩,没错,就是个女孩!当了二十几年的直男,竟一朝穿越成一个女的,以后还要用这样的身份接近自己的昔日同事芳菲,林意想死的心都有了。(为了简便,这个故事里直接称呼林意为邬雅,穿回□□厅后再改回来)
邬雅是个刚满十岁的小女孩,她所处的苏府是当朝太医院首席太医苏悟锦的府邸,苏家世代行医,并连着三代人统领太医院,担任太医院的首席太医。到了这一代的苏悟锦,不但医术高超,且擅长专营,他让族中子弟利用他的名号在京都广开药坊,由族中子弟坐镇药坊行医,向富人兜售各种宫中养生秘方,竟把医药做成了一条商业链,这也是苏府如此富裕的原因,亭台楼苑水榭池塘,八房姨娘成群的奴仆,邬雅不得不感慨,原来医界暴利不是现代才有,古代就有。
邬雅的主人是二房的独子苏淘华,名字听起来像桃花,但他父亲的原意是希望他“淘尽铅华呈素姿,万花落尽始见真”。对于一个才十二岁的小孩来说,理解父亲给予他那些高大上的期望实在是太难了,他宁愿把时间花在每天与小跟班邬雅在花园里胡闹,不过淘华的胡闹方式很特别,他喜欢解剖各种小动物,小猫小兔等,当然是等它们自然死亡后,我们的小淘华还是挺善良的。每次的解剖对淘华来说都是神圣的,他会认真地拿笔画出他解剖后所看到的东西,而且还拿着硬尺子比着比例画,这认真的学术态度令曾经某个在高中试验课中抄作业,不按比例随手画图的人汗然。邬雅一度怀疑淘华是不是也是穿越来的,几番试探下,邬雅发现淘华除了在医学上展现了超乎年龄超乎时代的天赋外,其他方面仍停留在小孩心智的水平上,所以淘华应该是土著人,而不是穿越者。
在邬雅眼里,淘华无疑是优秀的,但在其他人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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