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跳,你说你要是傻了,我可怎么办?”虽然是训斥,实际上是心疼。拾狐泪眼朦胧的抬头看他的时候梁明轩觉得自己的心都要融化了,他亲亲那处碰伤的地方,两人也是熟了,就这么擦枪走火了。
夏日午后,青蚨在外边的汉白玉桥的角落咕咕的叫着,树上也传来蝉鸣,唯独这书房,传来的是压抑的呻靡的水声撞击。
已经接近了这个季节最末尾,晚上的时候已经开始寒意侵袭,原本房中梁明轩睡在里间,拾狐睡在外头。梁明轩晚上总是会起身然后去看拾狐,发现他全身总是蜷缩在一起,手脚冰冷,后来就叫拾狐跟自己睡在一起。早些的时候拾狐不愿意,怕梁暮启发现他们两个这样混在一起,责罚自己没什么,责罚少爷不好。
拾狐真的就像是一只从小跟着梁明轩长大的狐狸,认一个主人,一心一意,大抵动物从来一心一意的多吧,懂得少。少年时没忧虑,两人就这么偷偷摸摸的厮|混。
中秋那天,梁明轩拉着拾狐出府,街上熙熙攘攘,到处张灯结彩,拾狐脑子里简直都是浆糊,任由梁明轩牵着手在人群中挤来挤去,半天才后知后觉梁明轩是正大光明的牵着他的手,急忙想要甩开。梁明轩发觉了他的动作,回头看了他一眼,那眼神中带着嗔怪。
拾狐:“……”
梁明轩:“小狐,你要是现在甩开手我以后可是不给你牵了。”
拾狐想了想,有些不舍。
但是让他这样被牵着,尤其是在众目睽睽之下,他想想就觉得的自己的心都要跳出来了。
拾狐撇撇嘴,低声喊了一句:“少爷……”
梁明轩牵着的手直接并住两指,捏捏拾狐的手心,拾狐“噗”的一声笑了出来。街上到处都是人,梁明轩和拾狐虽然长得耀眼,奈何风景都被雄壮威武者挡住,即便是看见的,也以为这是兄弟,便是到最后亲密胜过兄弟,依着南国的风气,大家也会报以笑容,只要没有相熟之人看见最后告知梁父,便没什么大事。
依着梁明轩的想法,便是父亲知道了,也是没什么大事的,只不过依着拾狐那不似狐狸反似小鹿的性格,怕是脸色一变,手一甩,直接跑到他看不到的地方一个人吧。
毕竟主仆掺和在一起,尤其是梁明轩正在宫中陪读,若是圣上起了心思指婚,听到这些闲言碎语,怕是前途都要折了。
金屋藏娇是一回事,明目张胆又是一回事,但凡有事,总是不能在一起掺和,掺和了,就像这地沾了雨水,总是和的一番稀泥,搅得满脚泥泞。
十七岁的梁明轩带着十四岁的拾狐闪进一家布庄,老板看他两人的衣着直接迎了上来,“两位不知买些什么?小店有新赶制的衣物,两位可以这边看看……”老板嘴快,说着便要把人领了进去。
梁明轩摆了摆手,直接问道:“老板,我是来拿上个月来这里定好的衣物的。”
老板一愣,这才拍了拍脑袋,“您瞧我这德行,我给忘啦,客官真不好意思,我这就给您拿去!”乐颠乐颠的跑了进去。
拾狐愣了一下,显然不知道梁明轩什么时候订了衣物,又劳他亲自前来取,不过他把疑问按捺在心中,等梁明轩将包袱拿到手中,把剩下的银两补给了老板,便直接拉着他出去了。那老板在身后加了一句“客官慢走,燕贺新喜啊!”
什么喜事?拾狐又是一堆问题。
梁明轩扯着他在小巷子里转来转去,然后停在了一处寂静且空旷的地方,打开包袱,将衣服套在他身上,借着明亮的月光,拾狐才发现这是一套喜服,自己身上穿着的,明明是新娘的礼服。
他呆呆的抬头,看着梁明轩,嘴中喃喃,想要说什么,又没有说出声。
“呆瓜,你怎么这么呆,来服侍为夫穿衣服。”梁明轩嘴上取笑他,手却不停,他从来没有服侍过别人,拾狐算是第一个,他想,也是最后一个。
拾狐这才大梦初醒一般,手拿起那套新郎喜服,给他的少爷套上。他的手一直不停的抖,这就像一场梦,他心中是难以置信,梁明轩聪慧,虽然没有做过但是以前看拾狐服侍他就知道该怎么弄,也算是无师自通,他很快替拾狐收拾好,然后覆上拾狐的手,两人一起把新郎服给穿好。
系腰处玉带的时候拾狐环住梁明轩的腰,整个脸几乎贴近他的胸膛,低声问了一句:“少爷何苦?”
“我想着你是我的妻子。”梁明轩温柔道,“即便无法明媒正娶,到底是我认可的,并且心中唯一的妻子。你既不相信海誓山盟,总该相信我的心意。”
“我信你。”拾狐笑的干净。
月光之下两人由月神见证,以心起誓,一生不离不弃,相濡以沫。
“少爷,我终于知道那人为什么起誓了。”拾狐和梁明轩十指相扣走在小巷,忽然停了下来,“大约只有誓言才能表出决心,也是对自己的一个要求,若是达不到,自己天塌地陷,不得安宁。”
“此生此世,定不负你。”梁明轩展颜,天边忽然传来一声巨响,地面窜上去一根爆竹,在空中散成彩色,红,黄,蓝,紫,和耀眼的白。
人生七味,总是求而不得最苦,得而复失最伤。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盆狗血
☆、上邪·叁
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
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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