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京毓听老板提起观云镇,想到这也是可遇不可求的一样好物,决定将它买下,对老板说:“我两件都要,麻烦您给我装上。”
还没等他掏出在钱庄那里特地换的妖界银票,老板道:“公子,那件已经被人买走了。”
“买走了?”陆京毓看向老板,“老板,麻烦您告诉我是谁买走了另外一件,我愿意高价买回。”说着他就从口袋里拿出银票打算作为给老板的酬谢。
老板连连摆手:“公子,这不是钱的事儿,我们既然是接待客人,客人从我们这儿走了向别人介绍我们店铺可以,我们是不会向别人透露顾客身份的。这是我们约定俗成的规矩,还望公子谅解。”
“没关系,那老板帮我把这件装起来吧。”陆京毓原本也只打算送给应逸,可要是两人能一同穿上,那自然是十分登对,如此不免有些遗憾。
他回到客栈,在门口听见应逸的动静,把包袱藏在身后用脚挪开门。
应逸坐在床上,看见陆京毓回来他一把揭开被子,露出里边的包袱,“你猜我给你买了什么?”
“巧了。”陆京毓也拿出手中的包袱,“我刚才还想着要是能跟你一起穿就好了。”
第38章 眷侣(三)
待到城中道路上的雪被大致扫去,出行的人才多了起来,吃过午饭,三人准备离开凫城。
“原本这段路算上休息的时间要走大约半个月,这雪一下,怎么着也得二十天。”老凌道。
应逸道:“这个时节出来真是麻烦您了。”
老凌听他说得恳切,笑着回答:“哪有什么麻烦不麻烦的,这条路我走了快三十年,早就闲不下来了,要是让我成天待在家里我还不乐意呢。”
“这次路途遥远天气又冷,我们也没从家带酒过来。等明年开春天气暖和些,您带着家人来我们家这边住上一段吧,我家早年酿的酒明年就要出窖了。”应逸提议道。
“好,等明年我一定去。”老凌答应了。
这一路逢晴好日子老凌赶车也快起来,及至雪天便走得慢些,花了十七八天时间他们最终到达观云镇。观云镇不大,因有士兵驻守,又加上常有守卫前来,镇上也慢慢发展起来,可以说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由于望云峰是边境流放之地,士兵们常年在附近驻扎,或携家带口来到镇上,或娶当地姑娘为妻,将家安在这里,孩子们则在镇上学堂念书,一年四季除了冷些生活倒也安详平和。
观云镇上所缝制出的御寒衣物品质上乘,常有商人来镇里收购,他们所给出的钱足够维持生计,待到士兵们十年后驻守期满调回家乡,家中攒下的银钱已能买间不错的宅子。老凌在送应逸和陆京毓到观云镇之前,就刚带着几位商人的车队从观云镇回到苗坞。
客栈老板娘是老凌的妻子,两人热情招待了这两位从重岚山远道而来的年轻人。
一路舟车劳顿,在镇上休息两日,应逸和陆京毓挑了些小玩意准备带回家中,第三日早上老凌告诉他们天气正适宜,下午可以出发进山。进山前他们穿上厚衣披上大氅,在几只酒囊中灌满烈酒,老凌和妻子又给他们塞了几包r_ou_干,一直送他们到猎户的聚居处。
这附近的猎户住在离镇中稍远些的地方,他们多来自狼族,驯养猎鹰和猎犬,聚居一起狩猎。妖族如非遇到危险,鲜少化形进行战斗。冬季下起雪后,他们通常乘其他种类的犬拉的爬犁到山中狩猎,老凌来到这里,便是要托他的猎户朋友们帮忙送二人进山。
这些猎户身家清白,亲族中无人行作j,i,an犯科之事,他们狩猎的本事又强,就算是遇到丧心病狂的犯人时也足以自保,士兵们也就不对他们打猎进行管制。
“凌叔,您从妖界最南到最北,一路上随便停在哪个村里都能遇到朋友吧。”应逸打趣道。
“哈哈,我这几十年最大的财富就是结识了这么些朋友。”老凌道。他走进一间院子,向猎户说了几句话,猎户进屋去拿东西,落在架子上的鹰却飞出来直冲着陆京毓这边。
“我看它有话想跟你说。”陆京毓碰碰应逸。
那只鹰落在应逸胳膊上,歪头看着他,他们叨咕几句之后,猎户正好搬出爬犁,看见猎鹰正飞到应逸那里。他问应逸:“阿青最近总是急冲冲的样子,它是怎么了?”
应逸吹了个口哨,名叫阿青的猎鹰飞回猎户身边,他解释道:“它嫌你最近喂它的r_ou_干太辣,给它的水又不够,只能到雪地里啃雪了。”
几人同时大笑起来,猎户喊来几只犬,安好爬犁带两人进山,他们向老凌挥手道别。爬犁在雪上疾驰,很快到达山脚下,应逸和陆京毓向猎户道谢,将从老薛那儿带来的酒囊送给猎户做谢礼。
“这侧正背风,我们慢慢飞上去。”陆京毓拉住应逸,两人一同飞起,快到峰顶时他们落在山上,打算继续爬到望云峰顶。
他们穿得多些,陆京毓只露出一双眼睛,手提着包袱,应逸则随时准备丢下手套抽出鞭子迎战。从山脚上来时他们并未见到任何其他人的踪迹,而这时他们却听见寂静的望云峰中传来微弱的□□声。
“可能是病重的犯人,但我们不能掉以轻心。”应逸嘴上叮嘱着,另一只手握紧陆京毓的手。
“犯人都被废去妖力,这么高的山,他们又是怎么上来的?也许是受伤的兽类。”陆京毓想到老凌所说的,猜测道。
“你再坚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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