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的眼睛一定也长得很好看。此时,黑黑的睫毛垂盖下来,遮住他眼脸下的淡青色,越发显出几分脆弱的美来。
不过,光是这样打动不了田大壮,他的第一直觉还是想要溜之大吉,毕竟这人是踩着他布的兽夹才倒在这里的,醒了来万一赖上他了可怎么办?
而伺候了病母五年的田大壮深深知道,现在的医院,那是宰人没商量,医药费就是个无底洞,这人还晕迷着,去了医院先要做一堆检查,每一项都是几百块,还没救命呢就要先花掉几千块的检查费用,田大壮哪里舍得呢?不如丢下这人走了算了,反正捕兽夹上又没有刻上他田大壮的大名,谁知道是他田大壮布下的呢?再说了,捕兽夹是田大壮布下的不假,又没有拉着这人的手逼着他走这条道,他自己好死不死地踩上了怪谁呢?怪他自己倒霉好了。
可是,才迈开了步子迟疑地走了两步路的田大壮忽然又停了下来,转身回到这人的身边,叹了口气,说:“唉,算了算了,就算被你讹上我也不能就这么走了。不过,你小子可要有点良心,别看我心善就赖着我要医药费啊,我顶多赔你两只脚的医药费。”
原来,田大壮从小被他娘教导得好,做人要有担当,刚才转身要走的那一刻,心里像是有两个小人在打架一般,一个说,丢下他,走人,不管!另一个则说:走不得!这个人昏迷不醒,要是就这么走了,这人脚上的血没准会引来比野猪更凶残的猛兽。万一这人因此丢了小命,田大壮不是就罪过大了吗?
所以,田大壮实在是抵挡不住良心的催促,又回转了来,并将本来满打满算背猎物回家的竹篓等物都丢了,好腾出手脚来搬这倒霉家伙。
田大壮自认晦气地蹲下身,将这人的手脚扯在背上,随即发现这人个子也很高,仅仅比自己矮一点点,也是一米八多的高个儿。
好在不算太重,田大壮一咬牙一挺身也就把他背了起来,又托了托他的屁股,把姿势调整得更利于走路,这才开始一步一个脚印地往十来里路开外的自己家走去。
田大壮想,回去就赶紧地给这人把捕兽夹去掉,再用伤药把脚包扎一下,看看养几天能不能好,实在不行再往医院里送。
可是,这人一直昏迷不醒,而且,像得了软骨病一般,全身无力地俯在田大壮的背上,脑袋就耷拉在田大壮的脸颊边,随着田大壮走路的颠簸,脑袋也跟着一晃一晃。
田大壮觉出不对劲来了。
这人要只是被兽夹子夹了那么两下,就是流血就是疼也是有限的,按说这会儿又搬又背地,这人就算晕过去也该要醒了,可是,他不光是不醒,还这么一副死人一般全身脱力的样子。
“死人”两个字划过田大壮的脑子,他登时就明白过来了,去他大爷的!这人还真像是个快要死的人啊!这人绝对是踩了兽夹子之前就受了很重的伤,没准那会儿就神志不清了,正常人的话,谁会踩了一个还去踩第二个呢?
果然,田大壮的这个猜想马上得到了验证,这人也许是受了田大壮背上的颠簸,忽然“呃……”地一声发出声音。
田大壮惊喜地扭头,问:“你醒了?”
这人没回答,田大壮感觉到他紧贴着自己的背脊的胸部似乎猛烈地收缩了一下,随即“哇……”地一声张口。
田大壮气急败坏地说:“喂,你别吐我身上……”
话音未落,田大壮的脸上被喷上一片温热液体。
田大壮气得咬牙,恨不能将背上这人扯下来丢了,到底还是忍了,不过,这人吐出来的东西倒不是酸臭的饭食味道,只是……有点血腥味道。
田大壮用一只手臂支撑住他的身体,空出来的一只手来,用手背擦自己脸上飞溅上的东西。
低头一看,田大壮的瞳孔遽然紧缩。
根本不是胃里的食物,而是……血!
鲜红的血!
这人原来不是呕吐,而是吐血!
什么样的人会吐血?要么是得了痨病,要么就是受了严重的内伤!田大壮心想。
田大壮当即就想把人扔了。这哪里惹得起啊?光是脚伤都还治得起,要是内伤就不得了了,而且,万一千辛万苦把他搬回去就死在家里了,麻烦事可就不断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先说明一下哈,前半部分种田,后半部分是都市。另外,这不是哥儿汉子文,也不是全民耽美。唯一的金手指就是生子。希望妹纸们喜欢,么么哒。
☆、送医院
田大壮也就是那么想想,而实际上呢,他不仅没把人扔了,反而是将一对结实有力的手臂反着抱紧了背上的人的腰臀,咬牙吸气,随后提步狂奔下山。
要快!慢了没准就没命了!
十多里的路程,竟然叫田大壮一个多小时就跑拢了,身上还背着个一百来斤的高个男人,田大壮自己都佩服自己。到家了,田大壮没来得及歇口气,甚至没把背上的人放下,继续背在身上,仿佛那不是一个人,而是他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似的。田大壮毫不犹豫地搬开砖的遮掩,去取那墙壁里的铁皮盒子,打开了都懒得放回去了,直接抓了满把的钱掖在裤兜里,复又转身,背着人出了门,继续迈开大步往外走,而这一次,却是往镇子的方向去了。
大约走了十来分钟,终于到了村里通往镇上的主道上,田大壮背着人站了一会儿,招手拦下一辆农用车,对车上的司机说:“大哥,行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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