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就两个人,都还得上班。因此,是无法留在家里养的。
☆、第二十六章:这个大叔,放鸽子
易信言的生日在十二月三十日。还有两天,便是他的生日。
在福音的蛋糕店里,常彩叔已预订好了蛋糕。接下来,便是给他挑选礼物。但对于任何人来说,挑选礼物是个苦恼的事情。包括常彩叔也是一样。
“该送什么礼物好呢……”上班的时候,他一直在想这件事。
之前,给易信言送手绢,这人现在天天带在身上,晚上回家的时候,还亲自洗了汤平晾干,第二天继续使用。
看到他这么珍惜自己送的礼物,常彩叔内心暖烘烘的,心满意足极了。
再看看手腕上那块昂贵的手表,想来他是买不起的。因此,最好能送上有意义的东西。可有意义的东西,又是什么呢?
苦恼不已的他,去询问福音。
“当然是戒指了!”福音理所当然地说道。然后,很过来人似的继续说:“要是能收到这份礼物,老板一定会高兴的。”
常彩叔涨红了脸:“戒、戒指!”
福音笑着点头:“你们现在是情侣关系,就差进入婚姻殿堂了。所以,赠送对方戒指,是应该的啊。”
虽然福音说的很有道理,但常彩叔内心其实还是没啥自信。
福音一眼看穿他的想法:“相信我吧,也相信老板吧。这辈子,大叔是逃不过老板的手掌心的。”
常彩叔反驳:“我又不是他的宠物,什么逃不逃的……”
福音笑眯眯地说:“但大叔却是比宠物更为重要的东西啊。”
接着,给常彩叔打气加油。
走出福音的店,没有自信心的常彩叔在想着他的话。
戒指吗?如果他送的话,易信言不接受怎么办?
他害怕的便是这一点,这也是他没有自信的来源。
如果易信言接受了,那就意味着,他们这辈子捆绑在一起。如果被拒绝,日后,肯定会发生变数。
经过一家首饰店的橱窗,常彩叔停步,看着摆在橱窗里的戒指。看着,看着,内心莫名地心动起来。于是,他进入了店里。
打造刻字的银戒指,第二天便收到了。拿到戒指的常彩叔,悄悄地把它藏好,以第二天生日的时候,再送出去。
今天,还是和平常的日子没什么两样。除非易信言开会、或公司、工厂的产品出了什么事。否则,二人都是一起上班下班吃饭。
到了次日,便是易信言的生日。
一早,易信言到总裁办公室时,便看到放在桌上的一份生日礼物。
是蓝冰送的一支钢笔。易信言笑纳收起。今天的他,心情很愉快。这份愉悦的心情,不仅仅是源于他生日的原因,还有他期待学长会送什么样的礼物给他。
心情愉悦的易信言没想到,在临近下班的时候,会被常彩叔放鸽子。
一整天,常彩叔的心放在易信言的生日上。临近下班的时候,电话响起。他拿起一看,是个陌生的号码。生怕是自己对接的工厂打来的,于是接起。电话里,传来了一个女声。
“请问,是常彩叔先生吗?”
“是的,我是。您是哪位?”
“这里是市综合医院……”
在听完护士的话后,常彩叔愣住,手机掉落,接着急忙跑出了办公室。
因此,下班时间,易信言下楼的时候,没有看到人。按照其他助理的话来说:大叔匆匆忙忙跑出去了,好像遇见了什么急事。而且,手机也留下了。
急事?
今天最急的事情,不是自己的生日吗?
难道,学长为了给自己惊喜,所以提前回家吗?
怀着这样的念头,易信言拿起他的手机心情愉快地回家。可当他回到家时,家里却一个人也没有。看到这场面,他又不由想到,或许学长是去取蛋糕了。
可是等到七点多,还是没有等到拿着蛋糕回家的学长。易信言的脸色变了,于是打电话给电话给福音。福音说,生日蛋糕还在店里,大叔并没有来拿。
易信言的脸色,冷了下来。
此时此刻,常彩叔在医院里。
当他看到躺在病床上,那个瘦骨嶙峋,及其虚弱的男人时,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曾经的少年,如今已奄奄一息。
而病床边,有两个脏兮兮的孩子。其中一个八岁左右,其中一个一岁左右。
“大叔……”躺在床上的人,伸出手。常彩叔心酸地握住。
“程池……”双手握住男人的双手,常彩叔表情显得有些痛苦。
程池,便是他的第一个“男朋友”。那个吃软饭的小皇帝,欺骗他的死宅。
他大学毕业,工作第五年,遇见了程池,对方突然说,要和他交往。那时,对爱情心生向往的常彩叔就这么轻易地相信了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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